馬可福音 3:22~30 = 太 12:24~32

22 從耶路撒冷下來的文士說:他是被別西卜附著;又說:他是靠著鬼王趕鬼。
23 耶穌叫他們來,用比喻對他們說:撒但怎能趕出撒但呢?
24 若一國自相紛爭,那國就站立不住;
25 若一家自相紛爭,那家就站立不住。
26 若撒但自相攻打紛爭,他就站立不住,必要滅亡。
27 沒有人能進壯士家裡,搶奪他的家具;必先捆住那壯士,才可以搶奪他的家。
28 我實在告訴你們,世人一切的罪和一切褻瀆的話都可得赦免;
29 凡褻瀆聖靈的,卻永不得赦免,乃要擔當永遠的罪。
30 這話是因為他們說:他是被污鬼附著的

馬可福音 3:31~35 = 太 12:46~50

31 當下,耶穌的母親和弟兄來,站在外邊,打發人去叫他。
32 有許多人在耶穌周圍坐著,他們就告訴他說:看哪,你母親和你弟兄在外邊找你。
33 耶穌回答說:誰是我的母親?誰是我的弟兄?
34 就四面觀看那周圍坐著的人,說:看哪,我的母親,我的弟兄。
35 凡遵行神旨意的人就是我的弟兄姊妹和母親了。

比較

1. 這裡說得比 太 12:31 更清楚些,進一步解釋了構成 '褻瀆聖靈' 的其一要件。這些文士若 '真的' 不知道耶穌是靠什麼趕鬼的話,相信絕對不是褻瀆;這些人 '明知' 見證了耶穌倚靠神的能力與權柄,將惡鬼趕走,卻 '故犯' 得罪神與聖靈的 '毀謗行為',說耶穌是被污鬼附著的,如此刻意給魔鬼留地步、公然與神敵對之下,才會構成這永遠的罪與罰。

當然,從第三十節中,多產生了一種可能:這種褻瀆的犯行,或許只是耶穌特別針對當時當下那些毀謗耶穌的文士所提出的;即此定義僅專門針對那些文士,並不適用其他不特定多數人或外觀上相類似的行為。多了這一節,解釋上的效果,將大有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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