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 10:17~31 三卷符類福音對於年青富官的記載有歧異之處;如何能消除這些歧異呢?】

三卷符類福音都有記載基督和年青富官的對話;分別是馬太十九16-30,馬可十17-31及路加十八18-30。這三段經文記載了兩人對話的詳情,有些細節只見於其中一卷福音書,亦有一些細節是兩卷福音書均有記載的。無論如何,當我們將三卷符類福音的資料綜合起來,就可窺全豹,從而得知這段事蹟所蘊含的意義;單靠其中一卷的記載,並不能瞭解其中的含義。由此看來,我們實在要感激三段記載之間的歧異。

司頓候斯(參 Stonehouse,Synoptic Gospels,pp.95-96)作出下列統計資料:馬可的記載最為詳盡,有 279 個希臘字:馬太用了 270 個希臘字(其中 38 個見於 十九28,這節是馬太獨有的);路加只有 202 個。上述用字數目上的比例,頗不尋常,因為照新約聖經學者的研究結果,馬可是四卷福音中最早寫成的。自由派的聖經批評者所持的觀念是,當某卷符類福音的記載比其他兩卷為長,那麼,較詳盡的一段是後來寫成的,是將早期的「傳統」加以擴充而得的。然則,這個論調不可套用來解釋年青富官這段經文。

每一位符類福音作者,在選材寫書時都有自己的原則,這是令人感興趣的課題,司頓候斯花了很多筆墨來討論。首先是馬太的原則,他的目的,顯然是要向猶太人陳明:(1)耶穌已成就了舊約的預言,他的確是猶太人所盼望的彌賽亞;(2)耶穌就是那位神聖的「先知」,他亦是「教師」,作出了對神聖生命最具權威的教導(以五段互相關聯的教導來陳明);(3)耶穌已成就了神向以色列所作的應許,他亦是外邦人的光,神的國將會轉至外邦人身上。

至於馬可,則專注於基督拯救人類的功績,而不著意記他的口頭教訓;馬可強調行動過於言談。因此,馬可福音的各處均可見「立時」、「即」等這樣的字眼。馬可所關注的,是向外邦人解釋巴勒斯坦的風俗(偶然會有亞蘭語的引述句);馬可借用拉丁語或其概念,故此可能是為羅馬人引用的。

路加的與前者不同,他強調主耶穌個人的活力,以及他關顧身旁的每一個人,包括婦女和孩子。然而,引導路加寫福音書的原則,是照著研究歷史的方法來記錄耶穌畢生事蹟,由最先前的階段(耶穌的先驅,即施洗約翰的誕生;天使向馬利亞及牧羊人的宣告;耶穌十二歲時上耶路撒冷聖殿)至最末後的事蹟(在橄欖山上升天)。路加福音記錄了有關耶穌的多件事情,以及扣人心弦的比喻,都是馬太與馬可所沒有的。例如完全人,活出愛與神的恩慈,為所有信徒(包括猶太及外邦的)開啟了引往新生命之路。

關於耶穌生平的記述,三卷符類福音各有增刪;若我們以三卷福音書的基本原則作為基礎,來理解三卷符類福音的歧異,並能融匯貫通,相信會是有益的。縱使三卷符類福音所強調的地方,是稍有不同,著重基督生平及性格的不同方面;然而,三卷符類福音都是可信的,見證了基督的生平。無論如何,我們擁有三份稍有不同的記錄,我們可以將這些記錄綜合起來,得以全面地瞭解耶穌與周圍人物的相處,亦知道耶穌對於他們的需求有何回應。

要比較馬太、馬可與路加的見證,我們需要將三者的意見組合在一起,才能瞭解三者所作出的特殊貢獻。

~ 艾基斯《新約聖經難題彙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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