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可福音 12:28~34 = 太 22:34~40

28 有一個文士來,聽見他們辯論,曉得耶穌回答的好,就問他說:誡命中哪是第一要緊的呢?
29 耶穌回答說:第一要緊的就是說:以色列啊,你要聽,主─我們神是獨一的主。
30 你要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主─你的神。
31 其次就是說:要愛人如己。再沒有比這兩條誡命更大的了。
32 那文士對耶穌說:夫子說,神是一位,實在不錯;除了他以外,再沒有別的神;
33 並且盡心、盡智、盡力愛他,又愛人如己,就比一切燔祭和各樣祭祀好的多。
34 耶穌見他回答的有智慧,就對他說:你離神的國不遠了。從此以後,沒有人敢再問他什麼。

馬可福音 12:35~40 = 太 22:41~46

35 耶穌在殿裡教訓人,就問他們說:文士怎麼說基督是大衛的子孫呢?
36 大衛被聖靈感動,說:主對我主說,你坐在我的右邊,等我使你仇敵作你的腳凳。
37 大衛既自己稱他為主,他怎麼又是大衛的子孫呢?眾人都喜歡聽他。
38 耶穌在教訓之間,說:你們要防備文士;他們好穿長衣遊行,喜愛人在街市上問他們的安,
39 又喜愛會堂裡的高位,筵席上的首座。
40 他們侵吞寡婦的家產,假意做很長的禱告。這些人要受更重的刑罰!

馬可福音 12:41~44 = X

41 耶穌對銀庫坐著,看眾人怎樣投錢入庫。有好些財主往裡投了若干的錢。
42 有一個窮寡婦來,往裡投了兩個小錢,就是一個大錢。
43 耶穌叫門徒來,說:我實在告訴你們,這窮寡婦投入庫裡的,比眾人所投的更多。
44 因為,他們都是自己有餘,拿出來投在裡頭;但這寡婦是自己不足,把他一切養生的都投上了。

比較

1. 長衣是文士執行宗教職務時才穿的服裝,白色、有繸子掛著,為一種長可覆蓋腳背的麻布製長袍。他們不必平時也以這套裝扮出入,這是一種賣弄、用來顯耀身分,然後讓人在路上向他們請安、道貌岸然、登高位、坐首席,私底下卻侵吞寡婦的家產、還假裝與神親近,根本鄉愿騙徒一枚。耶穌警告他們,再不悔改,將來恐受更重的刑罰啊!

2. 本段馬太福音未記載。兩個小錢,就是一個大錢;港星劉德華是位虔誠的佛教徒,他日前接受訪問時,剛好就談到了這個話題。他表示我們常覺得某位大善人真是了不起,隨便布施就是巨資,不但可以用作造橋鋪路、廣結善緣,更能積攢功德、芳惠子孫;反觀另一位大德,二話不說,就只管往香油捐裡面投了二十塊,然後祈求菩薩保佑。且說說這兩位施主的善心,誰比較大呢?若你用金額的 '數量' 來看,的確,那位富員外捐很多、但他有更多更多的錢;另一個雖只捐了二十塊,但他全身上下只有二十,他把他的身家都捐上了。請問誰捐得多?這位天王巨星想說的是:'數量' 有可能是錯覺、'比例' 才是真的、'態度' 才是真的。二個小錢與二十億,孰多孰少,當論所有者的態度與用心方知。由此再次可證,主的性格在許多方面,是比較偏向於 '唯心' 的。

或許你是一位日領萬人決志信主的大佈道家、或許你只默默的為一位朋友禱告,但只要是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主,都將為主所悅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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