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可福音 12:13~17 = 太 22:15~22

13 後來,他們打發幾個法利賽人和幾個希律黨的人到耶穌那裡,要就著他的話陷害他。
14 他們來了,就對他說:夫子,我們知道你是誠實的,什麼人你都不徇情面;因為你不看人的外貌,乃是誠誠實實傳神的道。納稅給該撒可以不可以?
15 我們該納不該納?耶穌知道他們的假意,就對他們說:你們為什麼試探我?拿一個銀錢來給我看!
16 他們就拿了來。耶穌說:這像和這號是誰的?他們說:是該撒的。
17 耶穌說:該撒的物當歸給該撒,神的物當歸給神。他們就很希奇他。

馬可福音 12:18~27 = 太 22:23~33

18 撒都該人常說沒有復活的事。他們來問耶穌說:
19 夫子,摩西為我們寫著說:人若死了,撇下妻子,沒有孩子,他兄弟當娶他的妻,為哥哥生子立後
20 有弟兄七人,第一個娶了妻,死了,沒有留下孩子。
21 第二個娶了他,也死了,沒有留下孩子。第三個也是這樣。
22 那七個人都沒有留下孩子;末了,那婦人也死了。
23 當復活的時候,他是哪一個的妻子呢?因為他們七個人都娶過他。
24 耶穌說:你們所以錯了,豈不是因為不明白聖經,不曉得神的大能嗎?
25 人從死裡復活,也不娶也不嫁,乃像天上的使者一樣。
26 論到死人復活,你們沒有念過摩西的書荊棘篇上所載的嗎?神對摩西說:我是亞伯拉罕的神,以撒的神,雅各的神。
27 神不是死人的神,乃是活人的神。你們是大錯了。

比較

1. 這是舊約時代猶太社會制度的一條律法,是有關弟為兄立嗣的律例 (申 25:5~6 '弟兄同居,若死了一個,沒有兒子,死人的妻不可出嫁外人,他丈夫的兄弟當盡弟兄的本分,娶他為妻,與他同房。婦人生的長子必歸死兄的名下,免得他的名在以色列中塗抹了'),原是為保護寡婦並保證家譜得以延續而設。這就是所謂猶太人的 '利未拉特婚姻條例 (levirate marriage)',這條例起源於創世記 (創 38:8),為一猶太民族既存且保有至今的傳統。想更了解猶太人這種婚姻制度嗎?建議去看一部電影 '莉雅的第二春 (loving leah)',還不錯看,看完你就懂了。:)

上次在馬太福音的這段中,我們較偏重於該段 '文義' 的解釋,現在大家有了一定的基礎後,可以來聊一下為什麼不相信復活的撒都該人要這麼問耶穌,道理很簡單:因為他們要藉著猶太的律例來表示復活後的紊亂關係,所以他們虛構這一個情節,目的是要藉此問題使復活的事顯得荒唐可笑。他們當然不相信有復活的事,就以為別人所謂的復活,不過就是屍體復生,然後繼續過著像今生一樣的家庭生活。如果復活真是這樣的話,那可就真會帶給眾人難解的問題了,還好不是這樣。無奈耶穌也沒有多麼想認真的回答他們這個問題,因為知道他們不是真的想知道這個問題的答案,目的只想藉此侮辱耶穌而已;不過從有限的線索至少可知,天國中人與人的關係,已不再像前世那樣的 '關係承繼',而是全新的開始了,所以地表上過去舊有的關係,完全不再沿用、也完全不受影響。但我相信一件事:我們的記憶應該都會保存著,新關係的一部分,應該也可以從愉快的舊記憶中建立吧。

2. 摩西的 '荊棘篇' 指的是 '出埃及記第三章',因為當時摩西在山上放羊,神在燃燒的荊棘裡向他顯現 (出 3:2 '耶和華的使者從荊棘裡火焰中向摩西顯現。摩西觀看,不料,荊棘被火燒著,卻沒有燒毀'),所以那一章特別稱為摩西的 '荊棘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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