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可福音 12:1~12 = 太 21:33~46

1 耶穌就用比喻對他們說:有人栽了一個葡萄園,周圍圈上籬笆,挖了一個壓酒池,蓋了一座樓,租給園戶,就往外國去了。
2 到了時候,打發一個僕人到園戶那裡,要從園戶收葡萄園的果子。
3 園戶拿住他,打了他,叫他空手回去。
4 再打發一個僕人到他們那裡。他們打傷他的頭,並且凌辱他。
5 又打發一個僕人去,他們就殺了他。後又打發好些僕人去,有被他們打的,有被他們殺的。
6 園主還有一位是他的愛子,末後又打發他去,意思說:他們必尊敬我的兒子。
7 不料,那些園戶彼此說:這是承受產業的。來吧,我們殺他,產業就歸我們了!
8 於是拿住他,殺了他,把他丟在園外。
9 這樣,葡萄園的主人要怎麼辦呢?他要來除滅那些園戶,將葡萄園轉給別人
10 經上寫著說:匠人所棄的石頭,已作了房角的頭塊石頭。
11 這是主所做的,在我們眼中看為希奇。這經你們沒有念過嗎?
12 他們看出這比喻是指著他們說的,就想要捉拿他,只是懼怕百姓,於是離開他走了。

比較

1. '轉給' 這個字 δώσει,是 '允許、讓予' 的意思;而馬太在這裡用的則是 '租' ἐκδώσεται,有 '出租、讓予' 的意思。這兩個字義雖不盡相同,但表意功能有一個地方一樣,就是:讓與物將移轉給 '原本對此就沒有支配權利的另一方'。主人設計這園子,本來就是要給猶太人的;無奈猶太人不珍惜,主人便把這園子給了外邦人;猶太人唾棄耶穌,他們萬萬想不到,匠人所棄的石頭,後來卻成為整棟建築物最重要的房角石。看來,猶太人的報應與處罰,才要剛剛開始而已,這裡應該沒我們外邦人的事吧 ㄏㄏ。

還有一點很重要,這裡仍要不嫌煩的再提:看完這段,各位或許會有一種錯覺:神是不是本來就不愛我們、正因為剛好猶太人耍北爛,所以才輪得到我們得救呢?若是猶太人守規矩,外邦人是不是都會被毀滅?神愛的其實是猶太人,外邦人並不受神的喜愛?好問題!但不好意思,這牽扯到了較深層的論理,屬神學範疇了,不宜在此長篇申論;現在直接告訴各位結論,強烈建議直接放入腦中,不要多問啦:約翰福音 3:16 中所說的 '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致滅亡,反得永生' 這句話,適用全世界的所有人,從過去、今時、未來、永遠都適用,不是因為猶太人的惡行,才給了外邦人得救的餘地,其實神從一開始便有拯救外邦人的計畫了。只是我相信神很不希望以現在這樣的互動來拯救人類、神更不希望猶太人無情的背叛;但無奈的,事情還是這樣發生了,世界才有了我們現在看到的樣子、神才會用這樣的方式救全人類。

神不會把人的腦袋上裝支天線當魁儡遙控,可是這樣並不意味著神不能知道人可能的下一步會是什麼。托爾斯泰曾說 '神知道、神看著、但神並不插手干預',正是這個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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