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祐二年的禮部會試,題目是仁宗出的《刑賞忠厚之至論》,看到這考題也明白這位皇帝的廟號為什麼是個「仁」字了。主考官歐陽修被一份試卷深深吸引,不但因為其文辭優美、說理透澈,而且居然用到了連博聞強記的自己都不知道的新鮮典故。這位考生姓蘇,單名一個軾字。

話說帝堯的大法官皋陶(音 '高陶')審理一起案件,「皋陶曰『殺之』三,堯曰『宥之』三」,意即皋陶連續三次判決囚犯死刑,堯卻連續三次否決,赦免囚犯不死。這就是中國古代「疑罪從輕」的司法思想,人死不能復生,在存疑之案上寧可誤縱有罪之人,也不可枉殺無辜之命。現代社會是 '疑罪從無' 的原則,更加文明進步了。

這個故事將抽象的司法理念闡述得生動清晰,遠勝過其他考生千言萬語的純理論闡述。歐陽修不禁拍案叫絕,轉頭問副考官梅堯臣:「這典故出處在哪裡?」梅堯臣皺眉搖頭:「我也不知。」

等到蘇軾來拜謝主考官的時候,歐陽修實在按捺不住好奇之心,問他那個「堯曰宥之三」的典故出自哪裡。蘇軾笑嘻嘻的回答:「事在《後漢書・孔融傳》。」歐陽修興沖沖跑回去仔細翻閱了一遍,根本找不到。過了幾天遇到蘇軾,執著的歐陽修又窮究此事,蘇軾說:「《孔融傳》裡寫到曹操滅袁氏後,將袁熙的妻子甄宓(音 '甄密';甄宓乃是七步成詩、才高八斗的曹植的夢中情人,也是《洛神賦》的主角原型)賜給兒子曹丕。孔融嘲笑:『當年周武王滅商紂後,將妲己賜給了周公。』飽讀詩書的曹操很疑惑的問:『此事何經所見?』孔融回答:『下官以今日發生的事情來看,想當然而已。』

「學生文章裡所寫的堯和皋陶之事,也同樣是想當然而已。」歐陽修大吃一驚,回去後對朋友評論:「蘇子瞻此人可謂善讀書、善用書,他日文章必獨步天下。」伯樂之眼,後來果不其然。

~ 錄自 '十月五日書齋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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