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加福音 16:9~15

論金錢的本質 (新增)

9 我又告訴你們,要藉著那不義的錢財結交朋友,到了錢財無用的時候,他們可以接你們到永存的帳幕裡去。
10 人在最小的事上忠心,在大事上也忠心;在最小的事上不義,在大事上也不義。
11 倘若你們在不義的錢財上不忠心,誰還把那真實的錢財託付你們呢?
12 倘若你們在別人的東西上不忠心,誰還把你們自己的東西給你們呢?
13 一個僕人不能事奉兩個主;不是惡這個愛那個,就是重這個輕那個。你們不能又事奉神,又事奉瑪門。
14 法利賽人是貪愛錢財的,他們聽見這一切話,就嗤笑耶穌。
15 耶穌對他們說:你們是在人面前自稱為義的,你們的心,神卻知道;因為人所尊貴的,是神看為可憎惡的。

賞析

你有車有房有地有存款,但是,這些東西 '真的是你的' 嗎?聽聽看主怎麼說吧,就是今天經文的大意。

1.+2. '不義的錢財' 並不是指以不義的手段所獲得的錢財,而是指今世所賺得的 '有形的錢財'、'會朽壞的錢財',這種錢財,其本身的性質原本就是不義的;因為說句實在話,神給人類的資源是如此足夠,後來人為了方便占有與分配資源,發明了 '貨幣',後來金融貨幣制度被人濫用、用以過度囤積財物、導致這個世界的資源極度分配不均。如今,即使是循合法手段得來的錢財,但在神的眼中看來都是沒有必要的,故本質上皆屬不義。

可是,用這個不義的錢財去 '結交朋友'、照著主的引導,適當的使用,去幫助那些有需要的人,那就又有不一樣的意義了。透過這樣的活用,原本只在今世活著時有用處的錢財,可以讓我們幫助許多人,也正因為這不義的錢財,可以使活用錢財的人,將來住進 '永存的帳幕裏去',也就是指我們將來永遠的住處,在新天新地裏與神同住,直到永永遠遠。今生有形的錢財,要善用、活用,用有形的錢財,去賺得天上的錢財,也就是那 '真實的錢財',才有意義;攢積那麼多在自己身邊,有什麼益處呢?民初大老吳敬恆曾說:'生不帶來,死乃支配,可恥',應是關於俗世錢財最好的註解了。

如果我們連運用屬世的錢財都不忠心、不好好管理、任意浪費、巧取豪奪,又怎可能獲得本來應歸我們所有的屬天財富呢?一個連屬世的錢財都不能忠心處理的人,那裏有資格得享神國的真財富呢?

3.+4. '別人的東西' 指的也是世上的財物,只是換個面向來說而已。我們生不帶來、死也帶不去,世間一切物質,都是 '暫時代管' 的東西,哪樣是我們的?所以才說是 '別人的';但 '自己的東西' 則可以永遠保有了,指的就是我們可以永遠佔有的 '屬天的財富',包括永生和神其他許許多多的獎賞,這才真真正正的屬於自己。所以,不要老想著占有屬世的東西,因為這畢竟是 '別人的東西' 啊,都是神的。神只是將這些東西 '託給我們管理'、'讓我們暫用' 而已,為了要試驗出我們是否忠心,可別真以為是自己的喔。神說 '誰先給我什麼,使我償還呢?天下萬物都是我的' (伯 41:11) 。懂這個道理後,我們才知原來今天所有的一切,包括一切的物質、天賦、才幹、甚至屬靈的恩賜,都是從神領受的,千萬不要認為這是 '自己的東西'。屬於我們自己的東西還沒有到來,只有等到最後我們能夠在天國持有的 (當然,你要先能進天國再說),才算是真正屬於 '自己的東西',那是創世以來神為信神的人早所預備好的。

'人所尊貴的,是神看為可憎惡的',沒錯,人所貪愛的錢財,在神眼中絕對是可憎恨的,因為 '...有人貪戀錢財,就被引誘離了真道,用許多愁苦把自己刺透了' (提前 6:10)。就是因為錢,害得多少人迷失了自己;就是因為錢,害得多少人為了努力取得而無端浪費生命青春;就是因為錢,害得多少人無法親近神。這也難怪保羅提醒我們 '貪財是萬惡之根' 啊。其實,金錢本身並沒有錯,錯是錯在人們對金錢運用觀念的錯誤認知。從法學的角度來說,我認為之所以會導致現在這樣無可救藥的狀況,主要原因就在於人類對於 '所有權' 的誤會、過度保護、最後形成濫用' 所導致的。先進國家的法律多非常保護人民的所有權、自由民主國家賦予人民所有土地房產的權利、以及我國人 '有土斯有財' 固有觀念的維護等等作為,都是導致現今 '所有權氾濫' 的元凶

說真的,你現在所有的,除了你的靈魂與回憶,哪樣你帶得走?即便你帶走了你的靈魂與回憶,你又能帶走多久呢?你有把握過得了末後的審判?所以,當前要做最重要最務實的事有二個進路:一是設法阻止不要有審判、並讓自己長生不死、或證明 '其實根本沒有審判這回事兒';二是趕快想辦法 '要怎樣在審判後還能繼續活著',因為你家的貓篤定可以,但你未必喔。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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