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太懶惰隨便了!我根本沒有信神!因為主耶穌說:

在最小的事上忠心,在大事上也忠心;在最小的事上不義,在大事上也不義。
倘若你們在不義的錢財上不忠心,誰還把那真實的錢財託付你們呢?
倘若你們在別人的東西上不忠心,誰還把你們自己的東西給你們呢?

是的!我要努力!我要改過!我要在不義的錢財與別人的東西上忠心,所以我要:

1. 在 B + D + 35 的同時,我要認真的學會 成為一把傘,才能 得以管理別人的東西取得不義的錢財 (這並不難,因為神會幫我)

2. 處理 PF 如同自己事務、運用 1.,好在最小的事上忠心、後才能在大事上忠心 (這有點難,因為這摻有我的自由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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