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有位朋友 po 了一則知識+ 的問題要我看,內容是有關 上帝存在與否和宗教邏輯的論點:
1. 話說自從始祖犯罪,偷食禁果,人類就墜落,此等異端謬說,每一個稍有邏輯分析的人,都會斥之為幼稚笑話,若我們追問萬惡之源,基督教所奉之主神耶和華,必須負起人類所有罪責!在基督教神話中,蛇引誘人類犯罪,為了使罪責降落在人類身上,發明了什麼自由意志,故此罪責由人承擔,好像順理成章。然而,人犯罪這一事實,根本就是耶和華一手策劃的,在祂的造人計劃中,祂沒有理由不知道人會濫用自由意志而犯罪,因為祂是全知,祂亦早在造人之前就知道人會伸手摘禁果食,更甚的是,祂縱容蛇在樂園中引誘始祖,耶和華實在難辭其咎,換言之,整個犯罪故事都是上帝在自編自導自演!
我的看法:這是個常見的問題。大部分的朋友對 「全知 」 的認知,似乎有一點誤會;「全知 」 是對所有事件發生可能性的明知,只有 神可以;上述之意為 「 明知犯罪行為之確定發生,而任其得逞 」,你我常常在做,兩者實有不同;上帝創造了人,賦予人自由意志管理世上萬物,對人充滿了愛與期望。人卻要選擇犯罪、遠離 上帝,這豈能怪罪 上帝最初創造的 「瑕疵 」?選擇權既是在你之手,若是干預,你會說 上帝失信,故 上帝明知,亦不會干預;若是不管,惹出事來了,你就說 「 縱容 」,上帝愛我們,於是計畫拯救。朋友,「 善意 」、「 相信 」 並不是錯,錯用濫用這真摯情感的人類,才是罪魁禍首。所以這的的確確是人自己的錯啊!「 選擇權 」 已是最初的基本設定,是否賦予該權利予人之對與錯,似乎非人所能論斷,暫不討論;現以其不能責其不能,實在不是一個很客觀的敘述。這就好比問 上帝:「 既然你是全能,你能不能舉起一張你舉不起來的椅子?」 一樣,這都是邏輯思維上的陷阱,在論斷上不可不慎。若要說自編自導自演,你覺得世上會不會有一個導演笨到連演員都罵他、觀眾唾棄他時,他還一直拖棚歹戲,不斷地接受侮辱、怪罪、謾罵、和譏諷呢?是否可從另一角度想想,這名 「 笨導演 」、「 壞導演 」 到底在堅持甚麼呢?他在等待甚麼呢?好,就算如此,罪責可不是由人承擔喔。根據聖經所述,人類的罪,到頭來還是由 上帝自己吸收了 (約 3:16)。偉大而又永遠沒錯、最有智慧的人類,只要用所謂的 「 自由意志 」 加以接受並懂得悔改,就可以白白免罪,得到救贖。你以為從此王子就與公主過著幸福快樂的日子嗎?錯!正義的人類說:「 不可能!天底下哪有這麼好的事?這樣不公平!(啟 21:6) 」 嘖!人類真難搞,裡外不討好,換作你領導,怎樣不被告?讓我來給你一個超棒的建議:毀掉全部的人!反正是你創造的,毀於你手,也是理所當然;更何況乾脆殺了滅口,耳根也清淨了,你我不必也絕對沒有機會在此討論 「 上帝到底存不存在?」 這種無聊的話題,然後再拿這個藉口來責難 祂。正因如此,於是才會有無神論或懷疑論的出現,試圖解釋這個矛盾。然而這是另一論題,詳見另一系列專文探討。
2. 或曰,罪的根沒源是魔鬼,是魔鬼背叛上帝而墜落,那麼我不禁要問,沒有上帝又怎有魔鬼?沒有上帝又哪裡有罪? 讓我們分析一下,當初上帝造人,祂有兩個選擇,一是造“永不犯罪”的人類,這些人同機械人沒有分別,無自己的思想、感受。另一選擇是造有自由意志的人,但造這類人時,上帝是知道了這類人造出後會運用自由意志來犯罪,關鍵在上帝“全知全能”上,上帝的“全知全能”,成為上帝的致命傷,由於上帝的“全知全能”,祂必須擔負所有罪責。姑且打一個比喻,有一個母親正在懷孕,這個母親很特別,她有預知未來的能力,生這個嬰孩時,她已預知了她的嬰孩長大後會成為希特勒,無惡不作,但這個母親依然將這個嬰孩生下來,任憑他長大後作惡多端。這個比喻中,罪責是誰,明眼人一看就知是母親,現在,上帝就如同這個母親一樣,祂既預知人類會犯罪,將來的一切,還不是上帝在自編自導自演嗎?
我的看法:這就是另一個論點了;根據聖經,在亞當之後,人類依舊怙惡不悛,濫用自由意志,本不該存活 (創 6:6)。連天使也是如此,部分選擇背棄 上帝,也就是俗稱的 「 魔鬼 」;天使的部分,解釋同上,這也是選擇權的問題,上帝自有處斷 (啟 12:9、20:2),不關我們的事。上帝雖全能全知,但有所不為,祂承諾不再毀滅人類 (創 9:16),賦予人類自決之最大尊重,任其所為,盼望人能有所悔改 (林前 13:7),結果呢?所得到的結果卻是失望、是震怒 (詩 90:9)。若要說自編自導自演,你覺得世上會不會有一個導演笨到去拍自己最不想看到的結局?所以,發生這一切一切,是我們編、我們導、我們演、上帝看。上帝知道接下來這爛戲會有甚麼發展,就像我們預測肥皂劇對白那樣簡單 (太 10:30),但 祂仍舊忍耐著,是為了甚麼呢?朋友,請注意,如此忍耐的動機是重點!試問一個觀眾需要為一次又一次失敗的演出負責嗎,而儘管這名觀眾大有能力可以左右演出?更何況這名觀眾一直不斷明示、暗示眾演員別去碰那碰不得的爛劇本,該名觀眾並提供一最佳劇本 (提後 3:16),希望我們照本演出,並許諾我們可以成為那最後閃耀的明星 (帖後 1:12)。結果呢?其實這劇本裡連結果都清楚地明說了:羅 7:23。儘管如此,這名觀眾仍然選擇忍耐、等待 (路 15:7)、並付出重金邀請演員 (林前 7:23),希望我們能放棄過去的劇本,重新演出他所提供之新劇本;他等待、他希望,但願到那最後的最後,所有演員都能過來,別再跟爛劇團、爛老闆瞎混。因為,到了最後,這位有能力的觀眾,會站出來完成他早就該做的事 (啟 1:7),讓大家知道,其實他不光只是觀眾而已,他也同時要讓大家知道因著他的等待而受惠的人 (啟 22:2),與忽視他等待、依舊剛硬的人 (啟 20:5),差別在哪裡... 如果世上沒有 上帝,那沒差,人們依舊渾渾噩噩、茫然度日;但,上帝要真是存在呢?而且從各種直接間接證據顯示,答案 「 非常可能 」 是肯定的,那麼各位可真要好好想想這個問題了。當然,還是老話一句,決定權在你;在末了到來之前,你永遠有選擇的權利 (馬 25 全),請慎用它吧!
像這樣對 上帝質疑的問題,不一而是,然皆大同小異,答不勝答。個人覺得這也會是其他不信 上帝的朋友共同的疑慮,所以在此再介紹他們一本書,書中對這些問題,皆有頗為詳盡的闡述,沒時間的話,就看看簡介唄。在此祝福所有還未認識 天父的朋友,本著一顆平靜客觀的心,認真尋道,發現真理,並進而實踐真正人生:
以下取自「當代醫學」月刊 96 年 4 月號第 402 期 279 ~ 282 頁):
在這本書的序言裡,作者提到2000年柯林頓總統在白宮宣布人類基因體計劃已經成功地解開基因圖譜,作者當時是以計劃主持人的身分躬逢其會,親身感受到那瞬間的興奮。他特別指出柯林頓總統當時所說的一段話,「今天我們發現了上帝創造生命所用的語言,我們才能夠感恩上帝神聖的禮物帶來這般錯綜複雜與美麗的生命。」由此他提出,「到底科學與宗教是否真正無法相容的問題?」他引述1916年,研究者曾經針對生物學家、物理學家、數學家進行意見調查,問他們有多少人信仰宗教?而當時的調查結果顯示40%的科學家是持肯定的態度。想不到在數十年後科學突飛猛進的1997年,同樣的調查竟然發現科學家還是有一樣高的比率信仰上帝,所以他提出宗教與科學並不像一般人所想像地不相容。他以為宗教與科學並不見得一定會衝突,他認為科學的領域是去探索自然,但宗教的領域是在於心靈世界,並不是科學的工具與語言所能夠探索得到的。接者作者以三個部分,分成11章來對這複雜的問題抽絲剝繭,娓娓道出他對宗教與科學的看法。
第一部分「科學與信仰的分歧」包括第一與第二章:
第一章「從無神論者皈依宗教」,作者敘述自己的父母都是畢業於耶魯大學藝術音樂方面的知識分子,母親選擇不讓他接受傳統的學校教育,而自己在家裡教。父母對宗教方面並沒有強烈的立場,所以他自認小時是個「不可知論者」(agnostic),他說,根據赫胥黎(T.H. Huxley)的定義,agnostic是這種「不知道上帝到底存在不存在」的人,而每當有人問他宗教的事,他總以「我不知道」來搪塞。大學時代他熱心追求科學,由對數學的喜愛漸漸轉為化學,而他的宗教看法也漸漸從「不可知論」(agnosticism)變成「無神論」(atheism)。由於他對生物化學的興趣,漸漸使他走向DNA、RNA跟蛋白質的遺傳學方面的興趣,最後他發現由於追求知識的喜好、倫理的挑戰、人性以及對人體複雜結構的興趣,在獲得生物化學博士學位之後,決定再進入醫學院攻讀。他在醫學院三年級開始接觸到病人時,有一天一位心絞痛的老太婆問他信什麼宗教,他以「我不確定」來搪塞時,突然間警覺到,自己怎麼可以26年來一直逃避這個問題,而沒有好好用心地思考。於是他請教了一位基督教牧師,透過他所推薦的路易斯 (C. S. Lewis) 的著作以後,他慢慢開始改變他對這方面的立場。他認為路易斯所描述的道德律(Moral Law)是人類生存的特殊性,他透過這個漸漸地接近了基督教的信仰。他認為道德律是人類不同於其他動物的地方,由此他引伸到利他主義(altruism)的探討。作者在這一章裡利用許多故事、比喻以及充滿智慧的佳言、睿句探討他對這方面的看法。他特別提到路易斯的一本書《四種愛》(The Four Loves)裡面所特別提到的希臘語所說的gape]發音像ah-GAH-pay),與其他三種愛(情感、友誼、羅曼蒂克的愛情),最大的不同是在於agape是一種無私、單方向的奉獻。路易斯認為人類的這種agape就是與進化論的出發點最不同的地方。透過這些道德律與agape的探討,他開始改變無神論者的看法,而接觸到上帝的存在;第二章「各種世界觀的紛爭」,作者開宗明義地宣稱,懷疑是信仰不可缺的一部分,而引用神學家保羅田立克(Paul Tillich)所說的,「懷疑不是信仰的相反字,它是信仰的一個要素。」他敘述自己如何思考過各種對宗教信仰的不同看法,包括「上帝觀念是不是人類的一種願望達成的看法?」、「歷史上以宗教之名做了那麼多傷天害理的事,又如何解釋呢?」、「如果上帝那麼仁慈,為什麼社會上有那麼多受苦受難的人?」、「怎麼有可能一個合理的人會去相信那種不可能發生的奇蹟?」針對這些問題,他列出一些相當具有說服力的答辯。
第二部分「人類存在的幾個大問題」包括第三、四、五章:
第三章「宇宙的起源」,可能對物理學家而言,並沒有什麼新鮮的內容,他引述哈金斯博士 (Dr. Steve Hawkins)的名著《時光的簡短歷史》(A Brief History of Time)來探討地球如何產生而提出一些問題。在「The Big Bang 」之前,我們的太陽系以及地球是怎麼樣形成?探討量子力學與不確定原則、宇宙學與神的假設等等;第四章「地球的生命:微生物與人」,由人類如何在地球上演變出來,而後提到達爾文的進化論,再提到遺傳基因最重要的DNA以及各種生物學上的事實;第五章「如何破解上帝的生命之謎:人類基因體得到的教訓」,敘述自己由人類基因的研究所得到的一些心得。他提到過去剛進入遺傳學的研究,對cystic fibrosis(CF)基因研究的科學發現,這段高潮迭起的研究生涯的描述,使讀者領會到一位科學家追求真理的興奮。最後並提到他們對人類基因體解密以後對整個事情的看法,而提到達爾文與DNA的發現所產生對人類的影響。最後他認為我們一方面擁有更多有關於宇宙的形成以及生命在地球上的發現的科學知識,但另一方面我們對上帝存在的可能性也有更多的說法,因此我們必須慎重思考科學與宗教信仰兩者之間是否可能達到合諧的共存。
第三部分「對科學的信仰、對上帝的信仰」包括六到十一章:
第六章「創世紀(Genesis)、伽利略(Galieo)以及達爾文(Darwin)」裡,他提到在2004年,他以民意測驗問美國人有關達爾文進化論的看法。問說,「你認為達爾文的進化論是一種已經為大眾廣泛支持的、已經有充分證據來支持科學的一種理論」;或者是「這只是很多種理論中之一,而還沒有完全被確定」;或者是「對進化論不太懂,所以不便發言」。結果發現這三種各佔三分之一。作者從達爾文的進化論為什麼還沒有能夠得到廣泛大眾的支持談起,而後探討到底聖經裡的創世紀是怎麼說,最後再提到由伽利略發現地球繞日自轉,而不是宇宙中心的經過;從第七章到第十章裡,他提出了四種可能: 第七章「無神論與不可知論(當科學戰勝了信仰)」。在這一章裡,他對前述的辯論勁敵達金斯博士對信仰的批評提出反駁,最後他的結論是,儘管科學對很多事情都有解答,但還是有很多的謎無法找到答案,因此科學與宗教應該還是可以和諧共存才對;在第八章「創造論(Creationism)(當宗教戰勝了科學)」,他再次探討舊約聖經的「創世紀」,認為單方向純神學的解釋有所不適而提出需要用更理性的看法。在這簡短的一章裡面,他最後的結論是引用Warfield說過的一句名言,「我們基督教徒絕對不應該以敵對的態度對待推理、哲學、科學、歷史與批判所得到的真理。」;第九章「聰明的設計(Intelligent Design)(當科學需要神靈的幫忙)」,在這一章裡,作者釐清過去有關Intelligent Design(ID)的定義以及過去的一些誤會,而提出科學與神學對ID的反對;第十章「BioLogos(科學與信仰共存)」,作者在這裡提出一個新的字眼「BioLogos」,Bios是希臘文的「生命」;「Logos」是希臘字的「道」(word),所以在此我把它翻譯成「生命道」。作者引述這「道」與「上帝」是同義字,在新約聖經「約翰福音書」第一章第一節提到世界開始時,「道即是神、神即是道」。所以BioLogos這個字代表的意思是我們相信上帝是所有生命的來源,而生命是上帝意志的表達;最後本書以第十一章「真理的追求者」為結束。在這一章裡,他提到1989年的夏天,他到奈及利亞從事慈善醫療工作,看到一位心跳微弱、奄奄一息的年輕黑人,他由這病人的脈搏與呼吸的特異關係而做出「心包膜積水」的診斷,並且以當地的流行病學資料來判斷,最大的可能是結核病所引起。為了救人,在沒有任何X光器材或高科技的裝備下,他以一根長針穿胸而入,從心包膜裡抽出很多的血水,而病人症狀豁然而癒。第二天早上,當他回去病房看這位病人時,發現他正在專心唸聖經,這病人問他,「你在這醫院工作很久了嗎?」作者承認他是剛剛到,而且也覺得好像一下子就讓這病人看出他是新手而心中有所不悅。想不到這位來自完全不同文化背景的病人居然一下子就看穿他,「我看得出來你現在自問為什麼你要到這裡來救我,但是我替你準備了一個答案,『你就是為了我才來這裡』。」在那瞬間他感到很大的震撼,好像冥冥中他們兩個人就是在上帝的安排下才會見面,就這樣子他深深感到很多地方自己的行為與上帝的意旨相符。他由此再次領會到路易斯所說的「agape」, 透過對上帝的信仰,他找到重生的自我。他最後說,我們不能因為科學的發達而蔑視宗教,妄以為人類樣樣都可以用科學來解釋,但我們也不能以宗教來解釋所有大自然未能以科學證明或解釋的現象,我們如果聽任科學與宗教各走極端,那將導致人性崇高的一面受損。他語重心長地說,上帝可以在教堂裡受尊敬,但也可以在科學家的實驗室裡受尊敬,換句話說,信仰與科學是可以並重的。
更難得的是這本書以一篇作者的長文「科學與醫學的道德執行:生命倫理學」當做附錄。這篇文章深入淺出地介紹醫學遺傳學、個人化的醫學(personalized medicine)、DNA 試驗引起的問題、奠基於道德律的倫理學(介紹倫理學之四大原則)、幹細胞與複製,進而討論各種生殖科技引發出來的各種倫理問題,這是一篇文字精簡、內容深厚,能使讀者由近代醫療科技與醫學倫理碰撞所激發出來的火花,而茅塞頓開。
今天晚上在寫這篇書摘時,猛然想起這本書是我非常尊敬的醫學人道者安芳蓮醫師 (Dr. Florence On) 去年年底由加拿大寄送給我的禮物。當時安醫師已進入子宮內膜癌的末期,而正在加拿大接受化療。我在電話中連絡到她,雖然由她虛弱疲累的聲音可以了解她已步入人生不可避免的最後旅程,但她還是那般的尊重對方,以及對自己走過的路無怨無悔,那種人生的意境使我不覺發出深深的感觸:安醫師這幾年來,前前後後也送了我幾本好書,雖然她也深知我沒有宗教信仰(應該說是「不可知論者」吧),但她的書總會帶給我許多思考,也許就像本書作者所說的,一位老年病人一句無心的問話,竟然引起他開始深思宗教信仰的重要性,也許安醫師過去推薦給我這些好書的用心是想補足我這方面的欠缺。很不幸地,安醫師已於今年二月過世,緬懷她過去在台灣所做的種種,以及過去我從她的話語、寫作所感受到的agape,(當代醫學雜誌93年11月號曾在《台灣良醫列傳》刊登慈濟大學醫學生採訪安芳蓮醫師的文稿)我不知不覺開始對本書作者卡林斯醫師所說的,科學不見得一定要與信仰對立,而是可以彼此和諧共存得到更多的啟示。有時想想,如人飲水,冷暖自知,也許有些人就像我一樣,活到這把年紀還是與宗教無緣,但毫無疑問的,這本書已經在我的心內引發了更多的反省。
這本書到目前還沒有中譯本,如果可以介紹到國內,我相信可以讓更多的人領悟到科學與宗教信仰不見得一定是不共戴天,而是可以在自然與心靈的探索裡各司其職,讓國人更有機會思考追求科學與宗教信仰之間的微妙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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