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愛的培根,撰寫本篇之前,我有三個基本設定:1. 人目前尚未且不能解開宇宙間所有的問題。2. 承認科學方法之客觀性。3. 承認經現代科學文明鑑定通過之史料的正確性。
接下來,我必須承認,培根老弟問的問題真的很難回答,而且都是好問題;找了半天,以下是對其發問所尋得之較清楚的解答整理,有些是我個人的心得,有些是神學相關網站的見解,這些網站相對而言皆具有高度之公信力,並皆附出處引證,亦可逕行前往參考。以下是培根所遇見的三個問題和三個說法:
問題一:上帝真的存在嗎? 我怎麼確定真的存在呢? 聖經是人寫的、還是神寫的?如果是神寫的,我們怎麼確定是神寫的呢?
我的回答:水流職事網 (http://www.lsmchinese.org/) 中所言甚是:『聖經包括舊約 39 卷與新約 27 卷。總共有 66 卷書。全本聖經撰寫的時間,前後經歷一千五百年。執筆的作者有四十多位,其中有君王、有學者、有先知、有稅吏、有漁夫。雖然經過 1,500 年,有四十多位作者,但從聖經的第一卷書「創世記」,到最後一卷書「啟示錄」,前後貫穿一氣呵成。在人看來,是不可能的一件事。因此基督徒相信,聖經真正的作者是「神」。是神感動了歷世歷代的作者,使他們依據神的心意,寫出完整的一部書。論到這些作者的地位、學問、性情、見解、風俗、習慣,則迥然不同。他們寫作的地點,更是各在一處:有的寫在西乃曠野,有的寫在亞拉伯的峻嶺,有的寫在巴勒斯坦的山中,有的寫在耶路撒冷聖城的聖殿之內,有的寫在伯特利的先知學校,還有的寫在波斯國的王宮裏,和巴比倫的河邊,更有的寫在羅馬的獄內,拔摩的海島上。試問四十幾個不同的人物,上自君王哲士,下至牧人漁夫,在各國各地、各種不同環境之下,經過一千六百年之時代更迭,如何能合編一書,且能成為一本寶貴的聖經呢?試問世上豈有第二本書,是經過一千六百年纔寫成的麼?世人用最長時間寫成的書,就是韋氏大辭典,也不過用了三十六年光陰;世界最著名之吉朋(Gibbon)的羅馬帝國興亡史,也不過用二十年的時間。你看聖經若非由於神的靈引導而寫成,則別無其他解釋之可能了。假若有部醫書,也是六十六卷,也是由歷代四十餘位專業醫師,經過一千六百多年著成,內容包括各種醫療方法,順勢療法、針灸法、物理療法、不藥療法等。若將此書訂成全部,然後照書醫治病人,請問對醫務上能合理麼?能有成效麼?有人採用麼?不要說由不同技術的人,在不同時代,合寫一本書為不可能,即使你自己獨寫一封信,若是今天未寫完,明天接下去寫,語氣就不易一致了;或者另換一人接下去寫,更要看出顯然的不同與不聯貫來,何況一本傳留古今中外的聖經呢?
正如我作一張桌子,若不叫一個木匠製造,乃叫幾個木匠各造一部分,卻不給他們圖樣,也不許他們彼此商量,完全隨各人的意思,在不同地點工作,他們所作出的各部分,必定大小、形式、榫頭、木料都不相同,無法配成桌子。但我若將圖樣事先發給他們,又親自指示他們如何作法;作成之後,各部分必能配合,成為一張精美的桌子。聖經之組成也是如此,乃是由一位真神默示各人所寫的。
聖經每個字皆可用七除得盡:聖經的組成還有一個奇蹟,就是聖經每個字皆可用七除得盡。數十年前有位俄國有名數學家,名叫愛文配寧(Ivinpanin),他知道希伯來文之每個字母,同時又是代表一個數目字,每一字之字母,所代表的數目合加起來,必產生一個數目。所以他曾試以七來除聖經中每一個字,所加起來的數目。結果發現,聖經中每一字之數目,皆可用七除得盡;而且每卷也可用七除得盡;就是全部聖經,每個字母合起加起來所得之數目,也可用七除盡。在愛氏發現此點之後,有三位俄國信徒不願貿然相信,又來試除一次,結果完全符合證實。
聖經實在不是人杜撰的,乃是神默示一班虔誠敬畏祂的人寫成的。大衛、摩西、保羅等人,不過是神的代筆人,他們所寫皆為神所指示。例如以賽亞自己承認說,『主耶和華的靈在我身上…叫我傳好信息。』又彼得後書說,『豫言從來沒有出於人意的,乃是人被聖靈感動說出神的話來。』先知所寫的,先知自己並不明白,也不知道其中的意義,因為多係未來的事,多年以後纔被應驗出來。這點證明他們不過是神手中的工具,用以寫成聖經。因為他們敬虔忠心,故神樂意使用他們,叫他們寫出神自己的意思。
從聖經寫實一面來看:也可證明聖經是被神的靈引導而寫的。因為聖經記載猶太人很多可恥可鄙的罪惡,即如題到祖宗說謊、詭詐、偷盜、姦淫、甚至拜偶像等等。若非真神引導猶太人,定叫他們如此寫出,他們絕不肯將這些醜事,記在他們的歷史上面;正如我們不願把家族中之醜事,寫在家譜中一樣。
就律法的美好完備來看:可說古今中外各國的法律,沒有比聖經中所記的律法再完備再美好的了。你看十條誡命是如何的簡明、精深、廣博!那一國家的法律會定恨人與貪心為罪呢?美國憲法經過若干專家,開了無數次的會議,編了十年之久,方纔完成;可算今世代中,最完美之律法了。但與聖經比較,則相差甚遠,因為他們現在還是常常修改。』
的確,以上的史實,歷經考證,實已不容辯駁;如果聖經是真的,那麼   神的存在也是真的;如果聖經是假的,我仍相信這世上有一位 神,一位創造主,只是目前不知在何方、或尚未出現而已,因我實在無法接受民間傳說、神話故事、甚或 「大創造論」、以及 「碰撞偶發」 的理論,說明了宇宙萬物的 「恰好生成」 奇妙的萬一;哈雷 (哈雷彗星的發現者,數學家、天文學家) 向來不信有 神,有一次在牛頓的寢室裡看見一個精巧的行星軌道模型。「好精緻的構造啊!」 哈雷說。「這是自然生成的。」 牛頓回答。「怎麼可能!這麼精密的機械構造,一定是人造出來的!」 哈雷駁斥。牛頓說:「連這麼小的一個機械裝置,你尚且不信是偶然生成;那更何況是這浩瀚無垠、精密無比的宇宙呢?」 哈雷恍然大悟,自此相信 神存在的可能性與必然性。
好,接下來就剩下要如何去解釋這個 「 在人看來,是不可能的一件事 」 了。你的思維至少有三條出路:一是謙卑地接受聖經是 神的默示並進而相信這世上有   神的存在;二是認定這是一種非常罕見的巧合,巧合中的巧合,並用科學記號表示出這個機率的微小。是的,小是小,但你們怎樣也無法證明這種巧合完全不可能。既然是巧合,整件事就可視為一歷史事件,有趣且耐人尋味;三是用一種看似合理的假設試圖解釋,這種假設多得不勝枚舉,說法一 (詳下文) 就是其中的一種。我選擇第一條路;我敬佩選第二條路的朋友,並衷心地期盼他們能在那日子到來之前證明這的確是一巧合事件、誤會一場。人類偉大的邏輯思維,由此可見一斑;不過,我也欣賞選第三條路的朋友,他們的想像力和試圖凡事合理化的決心,令我折服;不過,如果我沒弄錯,現在討論的應是一種科學問題、一種辯證問題,這是需要實證加以延伸立場的遊戲規則;大膽假設誰都會,重點在於誰能證明啊!「 張三一臉尖嘴猴腮樣,他一定也是從石頭裡蹦出來的。」 你敢說這一定不可能嗎?你有親眼看到張三是從他媽肚子出來的嗎?誰能說我這樣的說法完全不可能?!當碰到這樣的人,我該說什麼呢?

問題二:然而,有許多在前的將要在後 在後的將要在前 (太19:30),因為凡有的,還要加給他,必叫他有餘 沒有的,連他所有也要奪過來 (太25:29);金庸小說中亦有提及:「天之道,損有餘而補不足。是故虛勝實,不足勝有餘。(九陰真經) 」 是否有點矛盾找不到平衡點?到底我們面對這世界上物質的心態甚麼才是對的呢?
我的回答:能問出第二個問題的人,必須先能認定聖經的絕對價值,然後在其核心思想中討論,方有意義。若然,太 19:30 及太 25:29 之精神,以我個人的認識,應與 約 12:25 近似;有為失、失亦有,端看你心所嚮,據失為有則失,據有為有則若失,實則真有也。太上赤文洞古經有云:「有動之動,出於不動,有為之為,出於無為,兩機俱忘,眾妙之門,守其無體,體故全真。」 此真反應了人生處事接物之奧義啊!

問題三:吸引力法則是真的嗎? 如果是真的,是否代表我們想像的所有事物都可能發生?
我的回答:吸引力法則大致上可分為三個重點:1.「我們的人生操縱在我們手中」。2.「你想要什麼,就去觀想感覺它,而且觀想感覺你已得到它了」。 3.「然後用已得到它後的狀況去行事,你想要的自然就會被你吸引過來而被實現」。 這是意志力、潛意識、或心力場的範疇;在一定的前提下,這是有可能的,相信 神也能察覺得到:太 15:28、17:20、可 5:34、路 5:20、7:9 等等皆是類似的案例。如果你說:「我手上現在拿的麵包待會兒會變成爆米花!」 在這事成真之前,你只要問你自己:「你『真的』相信這會成真嗎?!」 當你發現世界上根本沒有湯匙的時候,你就能閃子彈了。

關於除神化,另有三個說法:
說法一:沒有神,只有個更高的生命體,就像我們寫電腦程式一樣,寫魔獸世界;裡面的程式、半獸人、夜精靈,都是虛無的東西。裡面的虛擬人物可能誤認為自己是真實的,但我們看他們卻是虛無的。總而言之,人類就像裡面的程式一樣,我們是用我們眼睛角度看這個世界。但究竟真理是不是就如我們所看的呢?
我的看法:所用名詞不同而已,「更高生命體」、「創造者」、「程式設計師」...等等,不外乎肇元論所規範;不論如何,設計師也好、更高生命體也好,這與基本邏輯 「創造」 並無二致;至於創造動機,經上並未明說,表面上似與管理萬物有關 (創 1:26),但我相信是出於愛 (約 3:16);對於不相信聖經又具有肇元論思想的朋友而言,自然是魔獸世界論了。
說法二:而聖經只是人編寫出來的一書,它拿來控制人類、控制人類依照一個秩序生活。宗教的目的就是控制,也是一個完美的騙局。
我的看法:是否為人所寫,前已詳述。就控制而言,綜觀有聖經以來的數千年中,我實在看不出來這本書 「 控制 」 了甚麼,也看不出這世界的 「秩序生活」 在哪裏?好人依舊日行一善,壞人照樣燒殺擄掠,人的行為並沒有不同;不同的是這本書提供了另一個選擇,一個脫離罪的方案,並建議該方案的生活方式為何;還是老話一句,選擇在你,決定在你,行為也在你,它控制了你甚麼呢?世上不知多少人連聖經是甚麼都不知道,不是一樣活得好好的 (太 5:45)?當然,這只是暫時,箴 2:22 說明了一切。故念茲在茲,教誨諄諄,滿有忍耐與愛,不外為了使我們免於滅亡。它是控制嗎?看你怎麼想:是!我怕死!我只好接受它的 「指令 」與 「恫嚇 」,乖乖做人;不!這是真理!這是救贖!它指引了我們得救的方法,使我們這些罪人能有機會免於永死;是!我懦弱!我沒有窮究一生勇敢地探索生命的源頭;不!我有謙卑的智慧,我不會傻到並固執到以為人類可以解開一切的迷惑,話說回來,人真以為自己是全能的嗎?至此,你也有二條路:一是接受它的建議 --- 委身與   神,把自己交給 神掌管,請問是這書在控制你嗎?不,這是你的決定,是你在控制你自己的被控制;二是你繼續走你的路,並忽略這個建議,請問此時這書能控制你嗎?不,這也是你的決定,是你在控制你自己處在不被控制的狀態;當然,你也可以像懷疑論者所言:人其實都是被 「思維」 所控制,思維皆是自後天感知所習得,是故人皆無 「真我 」,不過是整體意識流的片面體現而已,毫無控制、也不必控制,純粹是心理及生理的輸出輸入罷了。果真是這樣的話,敢問誰不是被控制的?既沒有自己的真主張,活著是為了殺小?寫網誌說明是為了殺小?唸書、找工作、成家立業是為了殺小?講那麼多不都是屁話?不都是意識投射?既不是我能控制,亦不是我能規範,我自無罪。那還要甚麼法律道德?俄國大文豪杜思妥也夫思基曾說:「如果沒有神,人類的律法將沒有意義。」 要是真悟道了,為甚麼你下一刻仍然忍不住呼吸呢?殊不知:人打從一開始就是有目地地被創造,所為所思,是為 「有欲 」;嬰孩餓了,會哭會鬧;看到危險,自會走避,這是本能,這是內建的,任你後來再怎麼 「空」、再怎麼 「清淨」、再苦修多少個輪迴,你永遠無法否認一切 「功德」 皆建立在自幼有欲有求的 「業障」 上。是的,就這樣有無相參,這筆帳要怎麼算呢?然而,聖經中所謂以有欲而成無欲 (傳 1:14),以無己欲惟終有欲 (腓 3:12-14),又是甚麼意思呢?這是另一個話題了,下次有空再聊吧。
說法三:總有個開始吧? 寫出我們這些程式的高等生物的創造者又是誰?那創造者的創造者又是誰?不就是神了嗎?這是無解、也是人類無法回答的問題;就像電腦,給它一個反程式碼的問題,它會當機燒掉,唯一的方法就是忽略、或是修正。而出現在我們生活中的超自然現象,就像電腦程式的 bug 一樣,它是個沒被編寫好的部分,但最後都會被除錯。故世界上可能有個很高等的類似靈魂的東西 (基督徒所說的 「神」。但他不會關心人類做了甚麼,因為人類只是偶然被創造的有機體。一個被更高等生物或靈體創造出的產物而已。
我的看法:親愛的培根,我想把這一題留給你回答。在你看完了上面的解釋後,相信你已能具備足夠的思考方法進行演繹。請把你的看法說給你師父聽,以他聽得爽不爽為原則;爽,請他吃飯,因為他把你教得很好;不爽,改天回台北請我吃飯,這代表你還沒看懂,因為我表達不清;我因此難過,你要安慰我。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repentor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