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宙光雜誌 456 期 2012.04 真實故事 系列
司法官、律師考試雙料榜首 ~ 呂俐雯的故事
文 / 江佩君 攝影 / Willy C. 場地提供 / 紫藤蘆

「大家都會問我,花了多少時間準備這次考試?真要說,其實大學四年都在準備。」呂俐雯對自己的成就下了最佳詮釋,更一語推翻媒體給予她的「天才」稱號。
二十三歲,2011 年六月自政治大學法律系畢業,同年八月、十月第一次參加司法官及律師執照考試就獲雙料榜首,呂俐雯在 2011年的國家考試中脫穎而出,也在短短幾天內成為媒體爭相採訪的對象。「會不會覺得自己突然一夕成名?」面對這個問題,目前就讀台灣大學法律研究所一年級的呂俐雯不假思索回答:「不會,因為任何考試每年都有榜首,而且不論我是不是榜首,身邊仍舊有很多優秀的人,所以並不覺得自己有什麼特別,依然如常生活。」
單純的信念 ── 只要認真,一定讀得懂
宜蘭羅東高中三年級時,呂俐雯準備推薦甄試上大學,當時她其實還不清楚未來的人生志向,「我不確定自己是否喜歡法律,但之所以參加法律系的推薦甄試,是老師、家人的建議。他們一致認為,學法律就算不當司法官、律師,在各行各業也都很有用。」呂俐雯回憶,家裡有一部《六法全書》,為了甄試,她便拿來翻閱,「裡頭的法條既多又複雜,我一時之間當然看不懂,卻也沒有被嚇到,我想,只要真正學了就會懂。再加上我認為任何一個科系都有困難的知識,但是只要努力、認真,應該就能勝任,所以尚未真正接觸之前,我並不預設讀法律會相當困難。」
順利推薦甄試上政大法律系,呂俐雯滿懷期待踏入法律世界。要讀懂、銘記法條,對法律系新生來說並不容易,這些起步會面臨的障礙,老師當然都知道,因此將法律條文融入日常生活的教學方法,就成為新生的最佳吸收劑。例如:民法契約裡頭的「要約」與「承諾」,涵義看似艱澀難懂,但其實在日常生活中,買早餐或便當正是使用這個概念。因此,以生活經驗為基礎,是讀懂法律的良方。讀懂法條就像學到一樣法寶,讓每個法律系學生躍躍欲試,呂俐雯說:「剛開始,同學喜歡使用新學到的法律用語,例如:戲稱未滿二十歲的自己為『限制行為能力人』,或者如果誰向誰借錢,把錢借給別人的同學就會說:『你欠我一個債務。』」這種玩笑不傷大雅也不傷感情,卻增進不少學法律的樂趣。「很多時候無法在課堂上、甚至短時間內就完全明白法條的意義及如何應用,但是每天複習同時學了新知識,假以時日再回頭想想以前不懂的法條,竟然也就想通、明白了。」呂俐雯說,這就是讀懂法律最大的成就。
穩固的友誼 ── 一起學習,彼此切磋
政大法律系一個年級有三個班,三個班級並沒有各自統一的課表,學生選課完全開放,所以有很多機會和別班同學一起上課。呂俐雯表示,這種選課方式讓學生不會侷限在一個小圈圈,因此可以認識真正志同道合的朋友。大一住宿由學校統一安排寢室與室友,呂俐雯有幸遇到一位要好的同系同學。升上二年級可以自由選擇室友,透過這位要好的室友介紹,呂俐雯又認識另一位同系女生,三個人一拍即合,再加上一位外系同學,四個人組成一間充滿愛的寢室。
堅實的友誼是呂俐雯面對繁重課業的重要支持。三個人修一樣的課又一起讀書,彼此會不會競爭、比較?呂俐雯說,她們幾乎都知道每次考試彼此的成績,「如果自己考差了,我們會虛心請教考得好的室友,不會眼紅、勾心鬥角,反而是良性競爭。」
有好的讀書同伴真的很重要,呂俐雯說:「讀不懂的時候就請教同學,一起討論找出答案,過程往往有趣且有意想不到的收穫。有時候甚至在我問問題時,答案竟然就浮現了。我發現,像這種透過說出來的過程可以幫助自己思考,比較容易發現問題所在,也能記憶長久。這也是必須做模擬試題的原因,因為自己寫過、說過才有印象。若跟同學討論不出答案,就會向學長姊或老師求教,所以,千萬不要怕問問題,但也不要一味相信別人給的答案,畢竟,盡信書不如無書。」
堅定的信仰 ── 凡事交託,別為明日憂慮
大三那年,呂俐雯參加書記官考試結果落榜,「法律系學生通常會報考各項證照考試,我也不例外,沒考上書記官,其實我並不特別難過,因為知道自己不夠努力,同時,我也相信是上帝要藉此提醒我必須更努力。」樂觀的呂俐雯面對一次小小的失敗,依然感謝上帝...

(未完,全文請見 2012 年 04 月雜誌)

PS 呂俐雯自小最愛的詩歌 ~ 野地的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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