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使寡婦的獨子復活
(一)經文出處(使寡婦的獨子起死回生):(路7:11-17)
    過了不久(有古卷是「次日」),耶穌往一座城去,這城名叫拿因(※註1),他的門徒和一大羣人與他同行。當他走近城門時,有一個死人被抬出來。這人是他母親獨生的兒子,他母親又是寡婦。城裏的許多人與她一同送殯。主看見那寡婦就憐憫她,對她說:「不要哭。」於是耶穌進前來,按著槓(※註2),抬的人就站住了。耶穌說:「年輕人,我吩咐你,起來!」那死人就坐了起來,開始說話,耶穌就把他交給他的母親。眾人都驚奇(※註3),歸榮耀給  神,說:「有大先知(※註4)在我們當中興起了!」又說:「  神眷顧了他的百姓!」關於耶穌的這事就傳遍了猶太和周圍地區。
(二)解釋:
(※註1)拿因城位於主耶穌家鄉拿撒勒東南方,俯瞰耶斯列平原。(見地圖)
(※註2)猶太人不用棺材,而是用筐子將人抬到墓地去埋葬。主耶穌用手按住抬的槓,吩咐少年人起來,他就從筐子裏坐起來了。
(※註3)「驚奇」:原文是「恐懼」、「敬畏」。
(※註4)在舊約時代,曾有兩位大先知叫死人復活,一位是以利亞,他叫撒勒法寡婦的兒子復活(參考《列王紀上》17:20-23);另一位是以利沙,他叫書念婦人的兒子復活(參考《列王紀下》4:32-35)。
死者是獨生子,而他母親又是寡婦,表明人生的希望完全破滅。寡婦在當時本來就沒有謀生能力,而唯一的倚靠──「獨子」卻又喪生,為世間最悲慘之事。主耶穌來到,將哀傷化為喜樂。「主看見那寡婦就憐憫她,」作者路加此刻突然改口稱耶穌為「主」,似乎有意指出主耶穌是「生命的主」,惟有祂能改變死亡的事實,因為只有生命才能吞滅死亡(參考《哥林多後書》5:4)。神因愛我們的緣故,竟然甘願捨去祂的獨生子(參考約3:16);我們若能好好揣摩寡婦喪獨子的心境,就能領會神愛我們的心。不是那寡婦去找主,乃是主來找那寡婦。當我們遭遇不幸的時候,祂總是主動的來眷顧我們。
死人沾染過的物品,按著舊約律法屬於不潔,若是不得不接觸,過後要履行很麻煩的一套潔淨手續。主耶穌完全可以不必自找麻煩,不必按槓,只是大聲說:「停下來!」相信一樣會停。主這樣做,是告訴我們憐憫人要包含著付諸行動。在言語上憐憫人的大有人在,而付出代價在行動上的憐憫才是主所希望的。那天城門口兩支隊伍的相遇,是生命與死亡的相遇,結果是:最終變成了一支更大的隊伍,以更大的歡樂回城裡去了。我們每個人從一出生就在一步步走向墳墓,如同這支送葬的隊伍,並且是在痛苦中向前邁進,直到遇見生命的主,這一切才可以改變。拿因城寡婦之子復活,完全基於主耶穌的慈愛、憐恤和神子的大能;眾人驚奇,歸榮耀給神,認定有大先知興起,並認為上帝眷顧了祂的百姓。
四本福音書共計有主耶穌三次叫死人復活,此為其一,也是唯一記有這個故事的福音書。其他二次是睚魯的女兒(參考可5:41)和拉撒路(參考約11:44),之後的文章將會提到。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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