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年輕傳道人社會經驗不足,畢業後無法同理社會經驗。

2. 精神病族群融入一般教會的障礙。

3. 教牧領導統御方法失當:氣量狹小不容異己、搞小團體、欠缺責任委任、執事權力過大,傳道人工作危機,職位無安全感、財務管理問題 (愛宴預算爭議)、清廉控管 (神職人員濫用、挪用、私用)。

4. 與教外團體融合困難,因價值觀不同,教會所辦活動如團契等,教外人士難以參加。

5. 教會結構的健全性探討 (沒有受到母會支援的離散小教會的合法性與存續性)。

6. 神職人員犯錯之懲處。

7. 雙語證道的麻煩與隔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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