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在畢士大池邊治病
(一)經文出處(在畢士大池邊治病):(約5:1-18)
這些事以後、到了猶太人的一個節期,耶穌上耶路撒冷去。在耶路撒冷,靠近羊門有一個池子,希伯來話叫畢士大,旁邊有五個柱廊;裏面躺着許多病人,有失明的、瘸腿的、癱瘓的。〔有古卷加「等候水動,因為有天使按時下池子攪動那水,水動之後,先下水的人無論患甚麼病都能得痊癒。〕在那裏有一個人、病了三十八年。耶穌看見他躺着,知道他病了很久,就問他:「你要痊癒嗎?」病人回答他:「先生,水動的時候,沒有人把我放在池子裏;我正要去的時候,別人比我先下去了。」耶穌對他說:「起來,拿起你的褥子走吧!」那人立刻痊癒,就拿起自己的褥子走了。
那天是安息日,所以猶太人對那被治好的了人說:「今天是安息日,你拿褥子是不合法的。」他卻回答他們:「那使我痊癒的人對我說:『拿起你的褥子走吧!』他們問他:「對你說『拿起褥子走』的是甚麼人?」那治好了的人不知道那人是誰,因為那裏人很多,耶穌已經躲開了。後來耶穌在聖殿裏找到他,對他說:「你已經痊癒了,不要再犯罪,免得你的遭遇更壞。」那人就去告訴猶太人,使他痊癒的是耶穌。所以猶太人迫害耶穌,因為他在安息日做了這些事。耶穌就回答他們:「我父做事直到如今,我也做事。」為了這緣故,猶太人越發想要殺他,因為他不但犯了安息日,並且稱 神為他的父,把他自己和 神看為同等。
(二)解釋:
本章敘述主耶穌治病的神蹟,重點在講主耶穌的事工究竟是不是出自神的旨意。猶太人的領袖認為,一個人若破壞神的律法,便不是神真正的代表。主耶穌的立場是:祂做的是神的工作,神超乎律法之上,因此不受律法的管轄。
「不要再犯罪,免得你的遭遇更壞。」「犯罪」原文是現在式;全句意即「再也不要繼續犯罪了」。這話暗示這人的病是由犯罪而來,但並不就表示所有的病都與罪惡有關。主耶穌這話並不是說他如果再犯罪,必定會患更嚴重的病;乃是說他將來人生的結局,恐怕會遭遇神嚴厲的審判和刑罰。
「我父做事直到如今,我也做事。」主耶穌答覆猶太人,祂所做的是神從未停止的工作的一部分。神創造世界的大功雖在第七日停止,但神管治宇宙的工作,和亞當犯罪後就開始的救贖工作,都沒有片刻止息。主耶穌所作的事包括:用祂權能的命令托住萬有,完成救贖大工、洗淨人的罪(參考《希伯來書》1:3),為信徒作中保(參考《希伯來書》7:22),用道中的水洗淨教會(參考《以弗所書》5:26),建造教會(參考太16:18)等。
安息日沒有讓神停止做工。安息日是為人設立的,人不是為安息日而有;何況「人子是安息日的主」。(參考可2:27-28)猶太人並不反對神是他們「眾人的父」這種觀念,所以在談話中可能會稱神為「我們的父」,或在禱告的時候說「我們在天上的父」,但他們不敢稱神為「我的父」,將個人提升到與神有特殊親密的關係,這是他們所強烈反對的。主耶穌的權柄來自祂與神的特別關係,並且稱神為「祂的」父,不同於我們泛指天父,而是指神為「祂自己的」父親。祂能醫好這位病了三十八的病人正是這關係的好證明。可惜猶太人不明白耶穌與神的這種關係,反說祂僭妄。
主耶穌是憑著的權能賜人生命並且審判人,醫病便是這種權能的彰顯,也是祂有執行審判的權柄的預表。(參考約5:25-29) 主耶穌有權決定在安息日醫不醫病,祂用事實證明握有此權能。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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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eb 25 Mon 2013 00:00
耶穌的神蹟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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