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醫治癱子
(一)經文出處(治好攤子):(可2:1-12;參照太9:1-8、路5:17-26)
    過了些日子,耶穌又進了迦百農。人聽說他在屋裡,於是許多人聚集,甚至連門前都沒有空地;耶穌就對他們講道。有人帶著一個癱子(※註1)來見耶穌,是由四個人抬來的;因為人多,無法抬到耶穌跟前,就把他所在那房子的屋頂拆了,既拆通了,就把癱子連所躺臥的褥子都縋下去。耶穌見他們的信心,就對癱子說:「孩子,你的罪赦了。」有幾個文士坐在那裡,心裡議論,說:「這個人為甚麼這樣說呢?他說褻瀆的話了。除了  神一位之外,誰能赦罪呢?」耶穌心中立刻知道他們心裡這樣議論,就說:「你們心裡為什麼這樣議論呢?對癱子說『你的罪赦了』,或說『起來!拿你的褥子行走』,哪一樣容易呢?但要讓你們知道,人子在地上有赦罪的權柄。」就對癱子說:「我吩咐你,起來!拿你的褥子回家去吧。」那人就起來,立刻拿著褥子,當著眾人面前出去了,以致眾人都驚奇,歸榮耀給  神,說:「我們從來沒有見過這樣的事!」
(二)解釋:
(※註1)「癱子」指四肢癱瘓不能自由行動的人。
猶太人傳統認為疾病與罪有關聯性,除了神自己之外,任何人都沒有赦罪的權柄;他們心裏議論主耶穌說了「褻瀆的話」(或譯「僭妄的話」,意即說話越過本分,竊奪神所專有的赦罪權柄)。主耶穌立刻知道文士們心裏這樣議論,因祂是那察看人肺腑心腸的神(參考《啟示錄》2:23),祂知道人心裏所存的意念。之後主耶穌對那些議論紛紛的文士說:「對癱子說『你的罪赦了』,或說『起來!拿你的褥子行走』,哪一樣容易呢?」因為在祂並沒有難成的事(參考《耶利米書》32:17)。「赦罪」是權柄的問題,「行走」是能力的問題。權柄和能力都是祂的(參考《啟示錄》12:10)。
在人看,口說「赦罪」比叫人「起來行走」容易,人人都可以說自己有能力赦罪,但是否得赦,卻無法證明或否定。叫一個癱子立刻起來拿褥子行走,才能證明這是難以做到的事。主耶穌先赦免了那人的罪,去除病根;然後叫他「起來」。這是祂在地上有赦罪權柄的證明,因為那癱子確實能起來行走。文士不信,眾人卻驚奇。
癱子的期望是「病得醫治」,但主耶穌的答應是「罪得赦免」,並且附帶「病得醫治」;主雖然不直接答應我們的禱告,但祂知道甚麼是我們真實的需要。人所注重的是身體的醫治,主耶穌所注重的是靈魂的醫治。我們應顧念靈魂過於身體,顧念那永存的過於暫時的(參考《哥林多後書》4:16-18)。
這個例子讓我們看見,當人覺得需要主耶穌而就近祂的時候,往往會遭遇障礙,但我們千萬不要因為這些攔阻而灰心,反而要有超越攔阻、排除萬難的決心。我們要蒙主的恩典,應當不怕艱難,努力追求,必蒙主記念。抬著攤子的人的信心,一面是「團體的信心」,一面又是「行動的信心」。他們四個人越過人群的包圍,把癱子從房頂上縋下;這說出他們尋求主,是超越人對主的包圍──例如人為的組織、天然頭腦的意見、對聖經的傳統解釋等等。他們願意「拆掉屋頂」,突破種種困難,為的就是要來到主耶穌面前。當我們遭遇難處時,正是要我們顯出信心的時候;活的信心,能夠叫我們的主看見並且讚賞。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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