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潔淨痲瘋病人
(一)經文出處(潔淨痲瘋病人):(可1:40-45;參照太8:1-4、路5:12-16)
    有一個痲瘋病人(※註1)來求耶穌,向他跪下,說:「你若肯,你能使我潔淨。」耶穌動了慈心,就伸手摸他,說:「我肯,你潔淨了吧!」痲瘋病立刻離開他,他就潔淨了。耶穌嚴嚴地叮囑他,立刻打發他走,對他說:「你要注意,千萬不可告訴任何人,只要去,讓祭司為你檢查,又因為你已經潔淨,獻上摩西所吩咐的祭物,做為證據給眾人看。(※註2)」那人出去,倒說許多的話,把這件事傳揚開了,使耶穌不能再公開進城,只好留在外邊曠野地方。人從各處都到他跟前來。
(二)解釋:
(※註1)在古代,痲瘋病為一慢性絕症,患者全身潰爛,瘡口發出惡臭,經歷一、二十年終至死亡。一個人若患上此病,需與人群隔離。在巴勒斯坦,視患者為不潔,連向之打招呼也不合法;甚至見到麻瘋病患者時,要大呼「不潔淨」,讓眾人遠離他。(參考《利未記》13:45-46)
在聖經裏面,「痲瘋病」豫表人污穢的罪:
(1)它是從裏面發出來的,表徵罪是出於人的天性。
(2)它是不易醫治的,表徵罪性難改。
(3)它是容易傳染的,表徵罪具有傳染性。
(4)它會使人變作腥臭腐爛至死,表徵罪的污穢可憎,結局悲慘可怕。
(※註2)按舊約的律法,痲瘋病患得痊癒後,要去給祭司察看,經祭司認定已潔淨後,他就可以獻祭;既獻了祭,就在眾人面前有了見證,成了一件無法推翻的事實了。(參考《利未記》14:2-20)
通常人不可接觸痲瘋病患者,以免沾染不潔,主耶穌反其道而行,為的是要把潔淨帶給對方。這位痲瘋病患者跑來跪在主耶穌面前,已是不尋常的舉動,主耶穌原可以只用一句話,就使痲瘋病得痊癒,但祂卻「伸手摸他」,是身體直接的接觸,這是主愛的表現。並且主耶穌說:「我肯」原文「我是肯」或「我確實肯」,這話表明主不僅是有能力醫治人,並且祂的心是「十分願意」的。
極有信心的病患,認識主耶穌的能力及地位,即使知道自己不配,依然謙卑而敬虔地來到主前,求主潔淨他。他的信心使病得除,教他如何能不傳揚。主耶穌多次吩咐人不要宣揚祂做的事,並不是怕人知道,而是避免讓人誤解祂行神蹟的目的,以致只在物質利益上尋求祂的幫助。主耶穌行神蹟是要讓人知道祂是神的兒子,有潔淨及赦罪的屬天權柄。
本段經文能幫助我們思考罪人得醫治的條件為何:
(1)須認識自己的敗壞無救。
(2)向主俯伏,承認自己的罪。
(3)相信主有醫治的能力,並且相信主是「願意」醫治的。
(4)向主耶穌祈求。
我們須帶著謙卑的心來到主面前,才能經歷主的權能。許多時候我們相信主「必能」,但不敢相信主「肯」;信徒不但要相信主的能力,也要相信主的愛心。主的「能」是能力的問題,主的「肯」是旨意的問題;主的能力是受祂旨意所支配的。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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