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約導賞(一):讀經便是詮釋
2014年3月25日

作者:莫介文(Bryan Mok),於崇基學院神學院修畢神道學碩士,現為香港中文大學宗教研究博士候選人,主要研究公共神學與生態神學。除神學外,最喜歡飲食(尤其是酒、咖啡和茶)、旅遊和吹水。(此系列文章乃改寫自筆者自行預備的主日學教材)

論到讀經,常言道:不要將自己的意思讀入聖經,要將聖經的原本意思讀出來。我卻說:不讀入自己的意思,那還可以怎樣讀經?

按教會一般的說法,前者是「釋經」(exegesis),後者卻被稱為「私意解經」(eisegesis)。顯然地,此兩者的中文名稱已經內含價值判斷:前者是客觀、公允的,後者卻是主觀、偏頗的。但其實,此二字本來是沒有那麼強烈的價值判斷。Exegesis 一字的意思是「引出」,即引出文本的意思;eisegesis 則將 exegesis 的 “ex-” (出)置換為 “eis-” (入),即將自己的前設、議程、見解一併讀入聖經。

無論如何,教會(特別是香港教會)選擇了取 exegesis 而棄 eisegesis,原因很簡單,因為它認為聖經蘊含了絕對無謬誤的信息,而這信息是信徒生活的最高權威,任何個人的想法都會破壞或扭曲這信息。然而,無論這「絕對無謬誤」的信息是否真的存在,這種思維完全是希臘式的:形式(form)與物質(matter)截然二分,且前者必然高於後者;聖經的信息屬形式層次,人的意念則屬物質層次。即使不評論這種希臘二元思想孰好孰壞,我們都不能以希臘哲學為絕對真理。

更進一步地說,exegesis 本身根本已包含了 eisegesis,因為 exegesis 要求讀者「讀出」文本的意義,即讀者是 exegesis 的主體,而她/他永遠不需要、也不可能是白紙一張。換言之,exegesis 也不能排除讀者或釋經者的主觀經驗和前設。如此看來,exegesis 與 eisegesis 並不是非此即彼,而是相輔相成的。可以說,exegesis 必然包含 eisegesis,而 eisegesis 則是 exegesis 的一環,因為釋經便是讀者的詮釋。讓我以一段經文作為例子:

13 同一天,門徒中有兩個人往一個村子去;這村子名叫以馬忤斯,離耶路撒冷約有二十五里。14 他們彼此談論所發生的這一切事。15 正交談議論的時候,耶穌親自走近他們,和他們同行,16 可是他們的眼睛模糊了,沒認出他。17 耶穌對他們說:「你們一邊走一邊談,彼此談論的是甚麼事呢?」他們就站住,臉上帶著愁容。18 兩人中有一個名叫革流巴的回答:「你是在耶路撒冷的旅客中,惟一還不知道這幾天在那裏發生了甚麼事的人嗎?」19 耶穌對他們說:「甚麼事呢?」他們對他說:「就是拿撒勒人耶穌的事。他是個先知,在上帝和眾百姓面前,說話行事都大有能力。20 祭司長們和我們的官長竟把他解去,定了死罪,釘在十字架上。21 但我們素來所盼望要救贖以色列民的就是他。不但如此,這些事發生到現在已經三天了。22 還有,我們中間的幾個婦女使我們驚奇:她們清早去了墳墓,23 不見他的身體,就回來告訴我們,說她們看見了天使顯現,說他活了。24 又有我們的幾個人往墳墓那裏去,所發現的正如婦女們所說的,只是沒有看見他。」25 耶穌對他們說:「無知的人哪,先知所說的一切話,你們的心信得太遲鈍了。26 基督不是必須受這些苦難,然後進入他的榮耀嗎?」27 於是,他從摩西和眾先知起,凡經上所指著自己的話都給他們作了解釋。28 他們走近所要去的村子,耶穌好像還要往前走,29 他們卻強留他說:「時候晚了,天快黑了,請你同我們住下吧。」耶穌就進去,要同他們住下。30 坐下來和他們用餐的時候,耶穌拿起餅來,祝福了,擘開,遞給他們。31 他們的眼睛開了,這才認出他來。耶穌卻從他們眼前消失了。32 他們彼此說:「在路上他和我們說話,給我們講解聖經的時候,我們的心在我們裏面豈不是火熱的嗎?」33 於是他們立刻起身,回耶路撒冷去,看見十一個使徒和與他們正在一起的人聚集在一處,34 說:「主果然復活了,已經顯現給西門看了。」35於是,兩個人把路上所遇到,和耶穌擘餅的時候怎麼被他們認出來的事,都述說了一遍。

按經文所說,兩名門徒沒有認出耶穌,是因為他們「眼睛模糊」(v.16)。我們不肯定是否耶穌的形象改變了,但比較確定的是,經文指出這是由於他們的眼睛出了問題。正如兩名門徒受限於自己的眼睛,我們讀經時也受限於自己的前設和思維。因此,面對同一段經文,有些人讀出一個意思(不一定準確),但其他人未必會讀得出。

經文沒有清楚交代為何兩名門徒眼睛模糊,但在他們之後與耶穌的對話中,我們或能找到一些線索。對於耶穌本人,兩名門徒有以下理解。第一,他——拿撒勒人耶穌——是個「說話行事都大有能力」的先知(v.19);第二,他是他們「素來所盼望要救贖以色列民的」那一位(v.21)。這些理解構成了他們理解耶穌的前設;因此,他們對耶穌復活一事將信將疑(v.22-24)。一方面,他們知道婦女和一些門徒在墳墓找不到耶穌的屍身;但另一方面,由於他們未能將復活連上他們對耶穌的理解,因此仍然糊裡糊塗,並為此而面帶愁容(v.17)。

然而,那天晚上,當他們住了下來,一起吃飯時,「耶穌拿起餅來,祝福了,擘開,遞給他們」,那一剎,「他們的眼睛開了」,便認出來耶穌(v.30-31)。我們不知道為何耶穌這行動能喚起門徒的回憶(當然,《路加福音》在這裡是呼應 22:19 最後晚餐的片段,但這不是這兒的重點),但明顯地,這連串平凡的行動卻徹底改變了他們對耶穌的理解。自這刻開始,他們所理解的耶穌,不單是說話行事大有能力的先知,更是復活的主(v.32-35)。

在認出耶穌的後,律法書依舊是律法書,先知書也仍然是先知書,一點一畫都沒有改變。可是,他們的理解不同了;彌賽亞不再是在期待之中的救贖君王,而是他們的拉比——死而復活的主。不是律法書或先知書的內容有任何改變,而是他們的詮釋不再一樣:他們將復活的經驗「讀入」了律法書和先知書。這是教會一直撻伐的 eisegesis,但在這裡卻是信仰的標記。

「耶穌是復活的主」,若沒有經過門徒的理解和詮釋,它只是一個與生活無關痛癢的命題。同理,經文如果沒有與活生生的讀者有任何交流,它也只是一紙空文。在我們拿起聖經來讀的一刻,詮釋便發生了,而我們的主觀思想、前設,甚至偏見,不但是無可避免,更是不需要避免,因為這正是理解的開端,是讓經文對當下的我們產生意義的媒介。讀經就是詮釋,就是 exegesis 與 eisegesis 相互交錯、如漩渦般運行的過程。讀經,就是我們與聖經之間的相互詮釋。然而,如何避免斷章取義(proof texting),以己意「強姦」經文呢?留待下回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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