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利米書 27:6 + 9

現在我將這些地都交給我僕人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的手,我也將田野的走獸給他使用。
至於你們,不可聽從你們的先知和占卜的、圓夢的、觀兆的,以及行邪術的;他們告訴你們說:你們不致服事巴比倫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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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布甲尼撒未必是個仁君,但耶和華要把權力給他,必有耶和華的理由,這不是我們所能測透的,我們當做的,就是順服聽命而已。正如保羅在羅馬書第十三章所說:在上有權柄的,人人當順服他,因為沒有權柄不是出於神的。凡掌權的都是神所命的。所以,抗拒掌權的就是抗拒神的命;抗拒的必自取刑罰。
我們當服從掌權者,沒有任何理由、任何藉口,因為是   神給了掌權者這樣的管轄權,身為人民的我們,就當順服。任何的占卜、夢、還有異相,只要違背了這樣的命定,都不是出於   神。
耶穌不也說嗎:'該撒的物當歸給該撒' (馬太福音 22:21),應該是相同的道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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