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謝教會弟兄認真研讀《重審耶穌 - The Case for Christ》這本書,並將之濃縮成重點心得分享,並做成主日學教材,方便我們查閱。故今起每周一將陸續刊登全文,共十五篇,敬請期待: 

安提阿華人福音教會成人主日學 (感謝芭蕾舞鞋傳道人服侍中心熱情提供):
護教系列-重審耶穌,王庭飛傳道依據:L.史特伯著,李伯明譯:《重審耶穌---The Case for Christ》, 香港:海天,2005 編撰
前言 不只證據的證明,還要證實
1.        證實與證明
A.       物證的證明:考古與證據的研究
B.       事實的證實:內證,外證到旁證;歷史與文學記載的研究
2.       事件
迪克遜是幫派份子,日前攜槍到女友家談判,警方獲報前往處理,警方上前排除迪克遜與女方父親扭打而中彈,增援警力將迪克遜逮捕,並在附近草叢搜查到一把0.22手槍。
3.          證明
A.       槍枝為被告所有,並在犯案現場旁邊尋獲
B.        口徑為0.22,並少了一發子彈
C.        警方受傷,且被告手上有火藥殘留
D.       被告認罪,入監服刑
4.          密告
經過了一段時間,有秘密證人指控警方人員日前展示個人所持有的非法筆槍(鋼筆形狀的0.22手槍)而重啟調查。
5.          疑點
A.       缺乏直接證據的理論建構:沒有目擊證人(證實)見到迪克遜與警方扭打後拋棄手槍
B.        警方人員的彈孔是向下延伸,穿越警方人員的皮肉後自口袋穿出
C.        女方家門口有一個射擊所造成的彈孔
6.          證實---無辜者出獄
A.       新理論,事實真相
a.  迪克遜盛怒之下以手槍敲門意圖恐嚇女友,卻導致槍枝走火,而射擊到地板,因害怕而將槍枝拋到附近草叢中,因此無人見到迪克遜將手槍拋入草叢
b.  鄰居聽到槍響而報警,警方出面處理
c.  女方父親與被告扭打
d.  警方介入排除扭打
e.  發生槍擊,警方受傷
f.   支援警力逮捕被告
g.  在草叢找到印有被告指紋的槍枝,有火藥擊發反應並少了一發子彈
B.        誤判的原因(社會與陪審團的主觀)
a.  警方人員為了避免自己惹上麻煩而栽贓迪克遜
b.  控方(檢察官)要求被告認罪協商,換取從輕量刑以及節省訴訟成本
c.  陪審團不相信這個前科累累的幫派青年,而相信代表正義的警方人員
d.  主動認罪,換取輕刑
7.          從迪克遜到耶穌
A.       主觀的相信無神,還是客觀的證明與證實無神
B.        進化論的可靠性與創造論的神話迷信;科學超越神蹟與迷信
C.        耶穌精神與心理狀況
D.       聖經紀載的真實性;證人的證詞可信度
E.        耶穌基督的神性;耶穌基督不過是個聖人,革命家;後來被造成神的形象

第一課 審查紀錄-聖經可靠嗎?
1.          思想經文(當代對於神的信條)
A.       我當日所領受又傳給你們的:第一,就是基督照聖經所說,為我們的罪死了,而且埋葬了;又照聖經所說,第三天復活了,並且顯給磯法看,然後顯給十二使徒看;後來一時顯給五百多弟兄看,其中一大半到如今還在,卻也有已經睡了的。以後顯給雅各看,再顯給眾使徒看,(林前15:3-7)
B.        他本有 神的形像,不以自己與 神同等為強奪的;反倒虛己,取了奴僕的形像,成為人的樣式;既有人的樣子,就自己卑微,存心順服,以至於死,且死在十字架上。所以, 神將他升為至高,又賜給他那超乎萬名之上的名,叫一切在天上的、地上的,和地底下的,因耶穌的名無不屈膝,無不口稱「耶穌基督為主」,使榮耀歸與父 神。(腓2:6-11)
C.        愛子是那不能看見之 神的像,是首生的,在一切被造的以先。因為萬有都是靠他造的,無論是天上的,地上的;能看見的,不能看見的;或是有位的,主治的,執政的,掌權的;一概都是藉著他造的,又是為他造的。他在萬有之先;萬有也靠他而立。他也是教會全體之首。他是元始,是從死裏首先復生的,使他可以在凡事上居首位。因為父喜歡叫一切的豐盛在他裏面居住。既然藉著他在十字架上所流的血成就了和平,便藉著他叫萬有─無論是地上的、天上的─都與自己和好了。(西1:15-20)
2.          目擊者的證據
A.       引言:
缺乏目擊者的直接證據,只能單方面行成心證(犯罪推論),卻無法證實犯行與事實,例如上述案例;若有目擊證人,縱使被告不認罪,則因證明與證實俱在,證據與目擊證人俱在而可輕意結案。
B.        古代的見證
若是目擊者有足夠的機會觀察犯行,並且沒有偏見或是隱瞞不明的動機,為人又公證,就足以使被告坐監伏法。因為合格的目擊證人的證詞縱使沒有直接證據,仍可充分被採用,使人不得不接受,並且使人信服。
同樣的,研究歷史上耶穌的真實性,就要從與他接觸過的人,聽過教導,教訓,見過神蹟,目擊死亡與復活的人所做出的證詞與紀錄下手,也就是聖經以及其他當代歷史的文獻,來判斷這些證詞與紀錄的可信度,是否為合格的證詞。
C.        歷史的見證-克萊格.勃魯姆柏格博士(Craig L. Bloomberg, Ph D.)
a.  三一神學院畢業
b.  蘇格蘭阿伯汀大學新約博士
c.  曾任英國劍橋廷代爾學院資深研究員
d.  現任丹福神學院新約講座教授;新約研究社,聖經文獻研究會與聖經研究學會之會員
e.  著作:《耶穌與福音書》,《解讀的比喻》,《分歧有多大》,馬太福音《註釋》,《哥林多前書註釋》;合編《福音景觀-第六卷》,《聖經詮釋入門》;《理性信仰》與《受攻擊的耶穌》二書著作福音書的歷史觀。
D.       歷史見證
a.  一個聰明且能理性批判思考的人會相信《四福音》是那四位具名的人所著作的嗎?
答案是肯定的;事實上,《四福音》並沒有具名,但是十二使徒之一的稅吏也稱馬太;彼得的同工約翰馬可就是《馬可福音》的作者,保羅稱之親愛的醫生的路加就是《路加福音》的作者,尚著有《使徒行傳》;《約翰福音》因為使徒約翰和老約和同名,但從文章中仍可看出《約翰福音》出自使徒約翰之手;就目前為止,經過了兩千年,沒有任何爭議。連不信派也沒有反對;尤其是馬太,稅吏的地位使他與出賣基督的猶大地位不惶多讓,路加與馬可甚至不是使徒;甚至沒有人用他們的名字託名著作(冒名撰寫)
b.  直接證據
主後125年的帕匹亞斯斷定馬可曾仔細證確紀錄了彼得傳講的事物,並稱馬可沒有出錯;主後180年,里昂主教愛任紐證實了這些作者:馬太用希伯來人熟悉的文字出版了他的福音書,是寫給希伯來人讀的。那時候比得和保羅正在羅馬傳福音,建立教會。他們走後,彼得的門徒兼傳譯馬可,把彼得講道的主要部分親自寫下來傳給我們。保羅的門徒路加也把他老師傳講的福音編寫成書3耶穌的門徒約翰,那位最後晚餐時”側身挨近耶穌懷裡”的門徒,當他著在亞洲的以弗所時,撰寫了他的福音書。所以,我們可以保證這些記載是來自直接或間接目擊者的證詞。
E.        進深鑽研:
a.  古傳不同於今傳:
福音書的文體不同與現今的傳記,並沒有徹理研究傳主的生平,也未提及耶穌的出生,成長,甚至早年成年生活,只專注在最後三年,甚至用長達一半的篇幅紀錄最後一週的活動。
aa:文體,古人不若現代人學術的進步與成熟,不知道人生個階段等比例嚴謹的按優先順序陳述,逐字逐句幾仔還原;僅止於主旨的保留,古老希伯來文與希臘文甚至沒有標點符號以及引用的符號;值得紀錄乃是因為可以從中得到經驗與教訓,對人有益,才能賦予歷史意義。
bb:神學,衍伸來看,若基督的生平與教導,甚至是神蹟,若沒有復活,帶來救贖或赦免,豈不是白搭,沒有意義;因此馬可用了一半的篇幅紀錄了基督的受死與復活;此外,十架苦刑對於基督徒而言是相當重要的,這樣的記載是相當合理的。
b.  Q版本(德文Quelle):學者探討時曾有一個假設前提,有一個基督的語錄或是教訓;傳統上來說,馬太與路加分別參考了除了馬可以外的Q;如同精選輯一樣收錄了嘉言或是神蹟,卻無法勾勒出基督的形象,因此Q只是嘉言錄而非傳記或福音書。這讓我們看見作者的不敢出錯與慎重,也看到了基督的言行的確造成當代的影響與流傳。
c.  福音書的神學: 
《馬太福音》14:22-33,《馬可福音》6:45-52《約翰福音》8:58所說的希臘文原文其實是我是,也就是與《出埃及記》中耶和華神對摩西在荊棘中顯現的同一個字詞,顯示神對於控制自然有著超自然的能力。
四福音中的人子也是應驗了《但以理書》7:13-14,我在夜間的異象中觀看,見有一位像人子的,駕著天雲而來,被領到亙古常在者面前,得了權柄、榮耀、國度,使各方、各國、各族的人都事奉他。他的權柄是永遠的,不能廢去;他的國必不敗壞。
aa.   馬可的對象:對象是非猶太人;描繪出來基督吃苦受難,風塵僕僕的形象;上帝不單單是猶太人的神,也是世人的神。
bb. 馬太的對象:對象是猶太人,說明基督就是舊約應驗的彌賽亞,拯救的救贖主,文體是希臘文,而非亞蘭文,主要對象是散居各處的猶太基督徒;並且引用了約70處的舊約經文成為聖經的內證,可稱為聖經證據。
cc. 路加的對象:以優美的希臘文寫成,對象是非猶太人,寫明基督真實的記載。
dd. 約翰的對象:對象是對希臘人,俱有護教的目的,對抗當時的幻影說幻影說(Docetism)也就是靈智派(Gnosis),又稱諾斯底主義;其結合了幻影學說與基督教精神,因此約翰主要目的是介紹基督就是神的 「道」 (logos;λογος),也就是真實的話語,被教父革利免稱為「屬靈的福音書」。
F.        歷史新聞與傳記
A. 歷史事實若經過若干時間才完成,已經參雜了神秘成分;例如亞歷山大傳記完成於他死後400年,尚稱完整,但500年後的則開始有神奇傳說。因此,聖經當中的馬可福音完成於主後60-70年,絕大部分正反兩方的當事人依然存在,況且識字者少,流傳甚廣,若有謊言相當容易被推翻;馬可完成於70年代,馬太與路加完成於80年代,約翰完成於90年代;從當時的時代,相較於亞歷山大大帝死後400才完成著作,四福音可說是當時代的閃電新聞了。
B. 保羅的書信收納了初代教會的信條,也就是我們所思想的經文;基督的形象,基督的復活,基督道成肉身的目的;因此,若基督被釘十字架早於主後30年,則保羅於32年蒙召,並於35年於耶路撒冷與使徒見面,領受信條;此外,相較於一連串見過復活的名單,都在之後的2-5年內的福音書中出現;可見得時間相當的快速,就如同今日的傳記一般的效率與可靠。
G.       思想問題
a.                我們通常用甚麼樣的眼光來看待一個事件?我們會受主觀的影響我們的客觀嗎?
b.  我們通常基於甚麼因素去判斷某人的見證是否忠實正確?
c.  福音書經得起嚴密的審查嗎?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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