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司法官考試經驗座談 --- 如何準備考試篇
主持人: 潘維大 老師
主講人:吳佳育學姐、黃玉婷學姐、周宜勳學姐、顧正德學長、於知慶學長
時間 :1999年3月17日(星期三)
地點 :R1505
記錄:簡仁俊同學
整理 :張泯瑄助教
主講人簡歷
吳佳育學姐:台大司法組85級畢業;87年律師高考及格;現就讀東吳法研所。
黃玉婷學姐:東吳法律86級畢業;曾任東吳法律系助教;87年司法官特考及格。
周宜勳學姐:台大財經法組87級畢業;87年律師高考及格;現就讀東吳法研所。
顧正德學長:台大法律財經法組87級畢業;87年高考法制職系法制科及格;87年司法官特考及格;87年律師高考及格;現就讀東吳法研所。
於知慶學長:東吳法律87級畢業;87年司法官特考及格;現就讀中興法研所民商法組。
商事法、國私、強執
吳佳育學姊
商事法雖 然有四科那麼多,但每科只一定出重點。同學一開始拿 到一本新的書,要如何下手 呢?依我的習慣,一定先翻目錄,甚至把目錄印下來,訂成一本,目錄對照內容一起看,這時雖然可能還不太了解此科目,但至少會有架構,知道大致的體系是什麼。首先建立大架構,再建立小架構,什麼是小架構?就是總論下的第一章、第一節、第一目,有了這些架構,才能夠去討論、思考其中的內容。所以唸書最重要的是建立架構後再深入每個學說,不然就只能記憶某個問題。當參加考試時,你只會背出各種學說,閱卷老師會覺得你只背學說,卻沒有體糸,只要丟給你一個律師或司法官可能會面臨的問題,你就回答不出來了。他要的是一個會思考的人,而思考的基礎就在大架構、小架構;如果你只會背纇似的爭議問題而沒有建立小架構、大架構的話,實務問題是無法處理的,所以老師看考卷時會覺得你想不夠清楚。其實這是唸每一科的基本原則,我當初在考試時,教科書沒有唸的很熟,反倒是補習班的小本講義我唸的較熟,我個人唸書的基本原則在精不在多,太多了一定記不了,考試前一定忘光光。
接著說商事法每科的重要部分。像公司法有四百多條,但只出一題,所以一定要捉住它的重點;比如說後面的公司登記,就從來沒考過,只有五、六十年代考過一次,那就算不重要的地方,比較重要的是股東、董事會,你就要把它弄得清楚。考國家考試的時候,許多實務的見解、老師的學說也很重要,像 柯芳枝 老師的書很厚,也盡量把重要的地方記熟,知道考點是很重要的,同學會說我怎麼知道考點在哪裡?我個人是利用考古題來幫我找考點,坊間有許多考古題,保成是用體系編排,雙榜那一本,就可以翻到最後面,它會告訴你這一條文出過幾次,譬如說76年司法官第幾題有出這個,第二條出過幾次,第三題出過幾次,你可以發現有些條文從來沒出過,那就是所謂的非考點,非考點只要把它看過去看懂了就好,書那麼大本只出一題,所以抓考點很重要,對國家考試來說,我認為這個方法還不錯。
再來說票據法,它的內容比較簡單,四十一條之前的條文都要弄清楚,裡面的爭點都要記熟,還有就是“支票”的那個部分,要記很熟,其他中間的部分條文看過去你懂了,程序你知道就可以了。我剛剛說的那兩個部分要弄得非常得好,因為這裡面的考點是最多的,幾乎都是這地方出,至於其他的部分,早年會出,近年的考試少出。
再說海商法,我國的海商法是蠻老舊的,所以爭議問題很多,海商法最重要的是如何捉住它的精髓和原則後,再看條文。條文也有蠻多的考點,譬如運送的免責事由,我記得 柯澤東 老師上課時說九十七條至一百十八條要弄清楚,期末考的時候只考九十七條至一百十八條中間的問題。海商法前面比較重要的是廿一、廿二、廿四條(優先權),有時後面的部分也會考一下,“海員”章幾乎都沒有考過,考古題只出現過一次,其實海商法那麼多條,考點是有限的,同學應該要抓住他的考點去唸。
接著是保險法,保險法就我來說,是商事法四科中最簡單的,因為考題的變化不大,像我保險法只唸補習班的書而已,因為它的東西不多,同學看了就知道,有些東西是從來不考,條文蜼然很多,但是不用害怕,考來考去不過是那些題目,還是我說的“考點要先抓住”,這是準備國家考試的方法,比較投機,可是比較有效率。若有同學唸不完,會不安心的話,我認為就勸你全部唸完,但你一定掌握到考點,否則你一定會失掉你的分數。
我再講國際私法和強制執行法。國私是投資報酬率最高的一科,司法官有五十分,而律師雖然只有二十五分,但是這二十五分是每個同學都不能夠失分的,因為條文只有三十條,非常少,書也不是很多,我以前是上 馬漢寶 老師的課,所以就用 馬 老師的書,由於 馬 老師的書不是很厚,唸起來很有成就感,淺顯易懂,很快就可以唸完,很快就懂了,你也可以在第一次就抓到他的原則跟他的精髓。後來我有看補習班的書,以補充其他人的不同意見,如 劉鐵錚 老師的見解等等,補習班的書可以看看,但我卻覺得他寫的蠻亂的,要靠自己整理,我整理的方法是把補習班的體系表印下來之後,把他訂成一本,對照著內容看,對我來說這樣會比較清楚。
國私的考題要怎麼解?我認為解法很固定,分為兩種,一種是申論題,另一種是實例題。先說實例題,他的解題方式有一定的順序,順序同學千萬不要弄錯,我曾經有同學他每科分數都很好,就是國私分數不好,後來才發現他原來把順序弄錯了;另外他有一個很大的致命傷,就是我現在要講的定義的問題,我要告訴各位同學國私的每一名詞的定義其實是很重要的,因為它的步驟固定,開始的步驟就是它的定義,你要把它的定義界定的很清楚。這樣處理問題的步驟才不會有偏差,而每一個定義都不會太複雜,每個同學都可以把他背下來,因為常出現的名詞也不多!才三十條,要背到的定義也不是很多,而在解實例題的時候,第一個寫出何謂涉外案件的定義,定義其實你不必跟書上一樣一字不漏,但你一定要該寫的都要寫上去,這個案子是不是涉外案件?若是,在討論下一步,然後再寫何謂定性,你要把他定在哪裡,就是這樣一步一步的走下來,所以國私是蠻好準備的一科,老師也願意給高分,通常好的話可以拿到十八分至廿分。
我要再補充申論題方面,我認為同學可以背幾個例子,譬如說什麼是反致,然後你解釋完反致後,最好能夠加一個例子上去,這樣答案會很漂亮。你會發現你加一個例子以後,即使大家答案都差不多,但你的分數就是比較高,所以我建議同學如果是申論題的話,同學能舉得出例子來,這是一個搶分的方法。
最後,如果當你的書都唸完了,我建議同學要去做考古題。因為所有會出題的題目都會在考古題裡面。我是用保成的那一本,而我做到後來會覺得很煩,因為一而再,再而三的出現同樣的題目,然後解題的方法都一樣,但是你會覺得很熟,解題的速度會很快。像今年的律師考試公司法的第一題有點複雜,國私是出現在最後一題。所以當你第一題花比較多的時間去想的時候,那你國私的反射速度就要很快,要寫得很快,這就是看你平常練習的夠不夠,不是說你的學術程度好不好,你必須在很短的時間寫得很清楚,讓老師知道這些東西我都懂。雖然我沒寫很多字,但該寫的我都寫到了,這就是你平常要練習的功夫。
再說強制執行法,以前我也學不好,我覺得我唸完的時候我真的是一坨一坨的放在腦袋裡,考卷寫出來也是一坨一坨的,成績當然不好。但這一科都是實務上的問題,所以我建議同學多聽聽東吳實務界老師上的課。在唸這一科的時候,你往前唸就會看到民法、民事訴訟法,這樣一直連串下來。譬如說有一問題民法有甲乙丙說,實務採甲說,民事訴訟法上有甲乙丙說,實務上採甲說,所以它會導致強制執行法有些什麼樣的問題,因為有些問題是學術上的老師所不會想到的,就是說因為必須在實體法上把實務的處理方法掌握得很好,你才能夠了解說它為什麼會出現這個問題,因為學術的老師在實體法上面他們就把很多問題就解決掉了,所以強制執行法不會出現一些問題,所以當你不能把實務的問題掌握得很好,那麼強制執行法你也會跟我一樣變成一坨。教科書的話我是建議 張登科 老師的書,因為 張 老師的書寫的不錯,排版又蠻漂亮的,然後念起來會有意願念下去的,很快就很可以多念幾次,你唸完一次可能會覺得你念不懂。但是多念幾次,就像我剛才說的,體系要記清楚。國家考試,雖然他有很多考點,卻不斷的重複,而當你在考場的時候,你不用害怕,最重要的是照著體系表推,你不會,別人一定也不會,你不用覺得害怕。體系架構的好,你答案就寫的比別人有道理,老師就會覺得你寫比較好一點,分數自然比較高。強制執行法這一科比較瑣碎,我建議同學去聽 陳計男 老師的課,因為你在書上看到這個問題會有甲乙丙說,你可能還不知道為什麼會有甲乙丙說,老師會告訴你甲說是怎麼來的,乙說是怎麼來的,這時候,你就不用花太多力氣背,這是我在強制執行法上的意見。
另外我再做個小小的結論,第一我還是要強調架構是非常重要,同學一定要把架構建立起來,即使你中間的條文沒有背的很熟,你架構建立起來了,那你以後把你沒有唸過的東西補進去的時候,你會覺得補得非常的快。但如果說你背了條文,卻沒有把架構建立起來的話,那你就可能成為高分落榜的人。再來就是定義要記得很清楚,那同學可能會問說條文到底要不要背?我個人是沒有,我以前看唐淑民學姐的文章,好像每個條文都要背下來,背得一字不漏,一天要背五十條,後來效率不彰我就放棄了,因為我是很不會背書的人,而我覺得屬於考點的條文你一定要背,但不是一字不漏的背,而是記要件,你把他分成一個要件、二個要件、主體客體,這樣一個一個記下來,不只是刑法可以這樣記,其他法律都可以這樣記。當你在記的時候,你已經把他分得很清楚了,所以你就也不用花太多時間去記。你會發現其實很多條文都有一定的格式,所以你這樣記會比較輕鬆,切記考點的條文你一定要背。其他條文看懂就好了,你要看懂這個條文作用在哪裡。最後一點,你們去寫考卷的時候,你一定要把你的體系寫得很好,你要從那大架構開始寫,不要一個問題出來,你可能就會抓到這是哪一個問題的甲乙丙說。可是你只在考卷上寫甲乙丙說,這樣分數不會很高,我以前都是這樣寫,分數沒有很高,後來我改變從大架構開始寫,大架構不用寫很多,但你要讓老師知道你是怎樣把問題帶出來的,你可能覺得這樣寫很麻煩,可是你要讓老師知道你是這樣想出來的,你不是背出來的。以上是我個人的一點意見。
刑法、刑事訴訟法
周宜勳學姊
我報告一下準備國家考 的方法。從前 的方法。從在大學的時候 ,因為參加許,多課外活動,唸書的時間並唸書的時間並不多,但一直覺得國家考試抓住方法比苦讀還重要,你坐在那邊十個小時不如抓住方法唸兩個小時,其他時間去思考問題,去做些實例題。所以抓對方法是最重要的,什麼叫做抓對方法呢?「首先要了解科目之性質,才能知己知彼,百戰百勝。」以刑法為例,在學時,我一直覺得刑法可能是我最好的科目,可是在考律師的時候分數卻不如預期,所以我認為刑法這科在國考的特性就是報資酬率之不可預測性,就是你花很多時間在刑法上,可是到最後你可能不會得到如你所願的成績。當我發現這個特性以後,我就轉攻為守,所謂攻就是得分的科目,那守就是守住基本分數,抓住這基本的要點來念書,我就不再唸很多期刊。如果你的刑法很好,你當然可以以刑法作為你得分的關鍵,但我認為這樣的風險太大所以還是建議各位從基礎做起,把教科書唸熟,即是打基礎所必備的。
接下來我就講準備方法,準備方法基礎篇就是所謂一本書主義,如果你在學校上課的老師有出書,就用他的書,如果沒有的話,就自己選一本,我自己是看 林山田 老師的書,因為我是上 林山田 老師的課。所謂一本書主義的話,在刑法最重要的是你可以把一本書從頭到尾唸完,像刑總或刑分,這樣就不會有遺漏,可是刑法教科書有一個特性,就是用字很艱深,不易記憶,念前面就忘後面,念後面就忘前面,因此要一面念一面整理,整理就是用體系表來整理,因為刑法的用字很今艱澀,有時候名詞很長,有些事件是翻譯過來的文字,我們比較難用平常的話來解釋。因此我就建議各位在整理體系表的時候,盡量自己用手寫,譬如說刑總的正當防衛,我看 林山田 老師的教科書,他大概寫了四頁而在整理的時候直接畫體系表,一頁就解決了。例如:刑法有主觀、客觀,客觀是防衛情狀、防衛行為,主觀就是防衛意思,接下來呢?防衛情狀就是現在不法之侵害,就這樣一直分出去,再來是防衛行為必須是不過當,必須是保護他人或自己的權利;防衛意思這邊就寫細節問題,譬如現在不法侵害限於自然人的行為,這時就會有個爭議問題,你就標個有爭議問題的符號在後面,如對動物的侵害行為是否也可以主張正當防衛?所以在考試的時候,我只看自己整理的東西。在你手寫的過程,你比較容易記住那艱深的文字。大家在念的時候,最好都一面整理,否則你在考試前看到 林山田 老師的那本大書時,你可能會非常慌張,透過這樣的處理,以後再看的時候會比較快了。
那接下來就講加分篇,我認為最近的期刊論文還是多多少少要掌握。雖然現在的刑法考試大都是題庫出題,可是各位不要太鐵齒,因為有時候不一定會出現考古題的題目。譬如說今年司法官的第三題是有關於色情按摩院的問題,可以說「前無古人。」因此有時候可能要注意一下最近的時事,稍微花一點時間思考一下,刑法這一科,有時候你翻一翻歷屆考古題,你會發現說它會出當時的時事問題。另外就是期刊跟論文,期刊我是看月旦法學教室,通常是在考前看,那時候會聽到大家在報明牌,說可能誰誰誰會出題,有些同學會有最近老師出的論文。譬如說我在考律師的時候,同學就說 甘添貴 老師最近有一篇緊急避難,我就趕快把它看一遍。你會發現老師會針對某個問題特別在討論,那個部分才是你要記得。前面講一些介紹性的,因為你在基礎篇的時候已經唸過了,所以你直接跳過去看那最重要的問題,把老師的立場記下來,到了考試時候就立刻知道說這老師的意見是A,不要寫成B,這是所謂的加分要訣!
而什麼是救難篇?白話的說,就是給對刑法已病入膏肓人的建議。補習班應該是救急時最佳良方,看其整理的東西,比看整本刑法教科書來得輕鬆,如此應該能夠抓住基本分數,不要完全不念,如果真的沒有辦法適應這一科,或是根本抓不到方向的時候,我個人是不會很排斥去上補習班,只是應儘量利用暑假時候去上,比較不會跟學校的課業有衝突。
最後一個是考前衝刺篇。大約在考前兩個月,可以開始做考古題,之所以不要太早做考古題是因為容易被考古題解題的方向所影響,各位買考古題的時候,一定要買有解答的,可是各位要知道,有時候解答是不正確的,所以考前兩個月才開始看考古題應該比較適當。而看考古題的方式是看完題目後,自己先作作看,最後再對看自己的答案是不是跟解答一樣,如果他補充的實務見解是比較特殊的,就把他補充進來。這樣,我們不但可以兼顧理論和實務,整個答題看起來也會很漂亮。
還有在考前,如果是考刑法前一、兩天,就切記不要看需要理解的東西,因為刑法很多都是需要理解才比較容易去背,但是在考前才去看需要理解的東西,容易使心情緊張,所以在考試中場休息的時候,我都是直接把法條拿出來,看保安處分,那時候才開始去記條文,因為我覺得那時候記效果是最好的,我想這些東西本來就容易忘記,所以越晚記越好,這就是整個準備上的一些方法。
接下來我講一下答題技巧,邢分大概都出實例題,實例題的話有兩種,一種是德國式,一種是日本式,日本式解法,考古題以一般之解題為例,譬如,甲日間侵入住宅偷竊,日本式的解法就會直接破題,甲之行為構成普通竊盜罪理由開始寫,刑法三百二十條,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之不法所有,而竊取他人之動產者,為竊盜罪,所以甲之行為構成竊盜罪,還有無故侵入住宅三百零六條,然後寫構成本條的理由,那是日本式的解法,你法條要背得很熟,到最後在理由構成的地方,你直接把法條寫進去,最後才寫論罪的部份,就是犯罪競合的部份。
如果法條沒有記得很熟的話,不妨試用德國式的解法,它講究構造嚴謹,如果各位有看 黃常仁 老師或是 黃榮堅 老師的教科書,你會發現他完全是德國式的解法。譬如甲侵入住宅偷竊的案子,甲之行為可能構成普通竊盜罪,然後寫客觀構成要件是普通竊盜的構成要件,竊盜罪主觀構成要件必須有圖不法之所有,所以在這個地方特別點出來,接著是違法性,它沒有任何阻卻違法事由,就不用一個一個的討論,故甲之行為構成怎樣怎樣。通常一定是你自己先想過要怎麼寫才有辦法這樣子寫,你不用要把法條記得很清楚,但要拉長篇幅、分析事實。層次很分明的把它寫下來,最後不要忘記要寫結論,把論罪的問題稍微帶過一下,如這是牽連犯、想像競合犯、等等從一重處斷,故甲論什麼罪,這是德國式的寫法。其實這兩種並沒有太大的差別。至於要不要寫法條,如果一時忘記可以只寫甲之行為構成普通竊盜罪,這樣寫下來就可以了,但如果加上法條的話,會更好,聽說會加個一、二分,但如果你背錯法條的話,那你分數會很低,所以有時候不一定要把條文記得那麼清楚。罪名最好可以提一下,那是我覺得寫案例題上最須要注意的地方。
再來就是申論題,不要直接破題,短話長說,要先有所鋪陳,例如考法條競合的申論題,你可以先點出來這是德國學說體系下犯罪競合的問題,稍微定義一下,說什麼是法條競合,那定義是愈短愈好,因為你重點是在後面,現在只是鋪陳而已,到了後面才慢慢寫出來,這樣整個架構看起來會比較完整。如果兩份是一樣答案的考卷,老師要分出好壞的話,他就是要看裡面好像是真的念過書,而不是像那拿速成班的東西來背的樣子,看到架構後,你自然的分數就比較高。這是我刑法的準備方向。
再來是有關刑事訴訟法,刑事訴訟法我的成績並不是很高,我特地去請教考的很高的同學,我想他們準備的方向就是只有一句話,就是看 陳樸生 老師的書!因為陳樸生老師的書在刑事訴訟法占有牛耳的地位,比較艱澀的,看起來比較難懂。通常都要配合 林俊益 老師的書,因為他有整理過,但絕對不要只看整理過的東西,而不去看 陳樸生 老師的書,最好是先看整理過的東西,讓你先知道這一章的問題在哪裡,然後再去看 陳樸生 老師的書,絕對不要偷懶。
再來是關於刑事訴訟法解題方面,有一個方法用歷史方法來解題,像 王澤鑑 老師所說的歷史方法;就是就整個事實涵攝相關之刑訴條文並分析爭點,其實這是一個蠻不錯的方式。
最後,我的結論是,國家考試最重要的是樂觀進取的心,因為國家考試是一個很漫長的過程,那是以無比的耐心、毅力以及青春痘換來的,各位每天除了唸書之外,還要適度的放鬆,暫時忘掉法律一、兩個小時,這樣對讀書效率而言是非常好的!
民法、民事訴訟法
於知慶學長
我今天講的是民法、民訴這兩科,我在準備國家考試之前,我先把國家考試的 科目分成兩類:一類是可以進攻的科目,如民法、商事法、強執等,只要你有花心思在唸的話,大概考個六、七十分都不是太難的問題,再爛再爛都有五十幾分,所以我把這些科目歸類為進攻科目;然後有一些科目為防守科目,什麼是防守科目?怎麼唸都是四、五十分,例如民訴、刑訴、行政法、刑法這種科目,覺得唸了很熟、很熟了,但怎麼考都只有三十幾分,像我刑法怎麼考,律師考四十幾分、司法官考三十幾,實在是覺得唸的很灰心。
民法在國考的時候,我相信是大家最不害怕的,因為大家一進來就接觸民總,所以民總應該是我們最熟的科目,也是最有把握的科目。我想民法總則的話,就是 王澤鑑 老師、 施啟揚 老師的書,這是大家都必備的,權利主體、權利客體、消滅時效、意思表示錯誤都是比較重要的。
就債總而言,我認為是比較難唸的,就建立概念而言,我建議可以先讀 邱聰智 老師的書,我覺得這本書比較精簡,重點是當你在唸的時候,要每個概念都掌握的很清楚。
物權的話,我是讀 謝在全 老師的書,當大三、大四再回來念會比較有心得,因為老師的東西非常的多,攙雜民訴、強執的東西,大二的時候大家都沒學過,念會非常吃力,當大四、大五再回來看這一本書,不但可以複習物權,還可以複習強執跟民訴,是非常好的,總則、抵押權、所有權、質權、留置權是比較重要的,大家要讀熟一點。
親屬、繼承,則不論是 戴東雄 老師或三人合著的書都不錯,但實例題很重要,要多看 戴東雄 老師親屬、繼承實例演習那二本書。親屬比較重要的是婚姻、財產制(原有財產制、共有財產制)、收養;繼承比較重要的是拋棄繼承、限定繼承等,記得唸的時候親屬、繼承要一起唸,另外推薦保 成李淑民 老師的上、中、下三本,我覺得寫的非常好,因為觀念清楚。像 王澤鑑 老師的那八大本書要不要唸呢?我個人認為是用來增加實力用的。在考前的時候我已經不再看民法了,因為考前再看這種科目,不切實際,考前應該多看要背的科目,如強執、國私、刑訴。這些都是要背法條,大家要多花時間。
民訴可能是最困擾的科目,因為範圍實在是太大了,而且不是題庫出題,是由老師出題,出題老師中我們知道, 邱聯恭 老師、 駱永家 老師一定會出題,剩下兩位的話就不一定了。我怎麼準備民訴呢?當初我民訴唸的不好,我就有去補習,我把每個概念都掌握的很清楚,我是以 駱永家 老師的為主,因為我覺得 駱永家 老師的比較連貫一點,我看駱永家的共筆、補習班的講義為主。怎麼下手 邱 老師的東西?一本綠色的、一本藍色的、還有研討會發的、以及一千多頁的共筆,我是先看繁體的那本「司法現代化」,記得要先唸註,不要一開始就從頭唸到尾,然後再看文章,我是建議大家把這兩本論文集看一下,裡面有非常重要的概念。至於研討會的東西到底要不要唸?時間夠的話當然最好唸一下,如果把 邱 老 師跟駱 老師的東西準備一下,我想民訴五十多分是不會有問題的。我就報告到此,謝謝!
中華民國憲法、行政法
顧正德學長
憲法、行政可能是比較難的可能是比較難的 科目,也可能是大家的盲點,我想最重要的是「法學方法」。這科是比較抽象的,較注重原理原則,我建議各位在唸憲法的時候,不要一開始就從條文入手,應先了解憲法的精神、背景等等,這才比較重要。但是有人問法條要不要背呢?要,還是要背,到最後要做個有體系的比較整理,把它串聯起來,讓老師知道你已經懂了。
就憲法而言,大法官解釋是很重要的,每次的國考,四題中至少有一半是考大法官解釋,剩下兩題半也都可以把解釋套進去發揮。書呢, 陳新民 老師憲法的簡易版,可以知道大綱後再去專研比較細微的枝節;另一本就是法治斌和董保城二人合出的憲法:雖是空大教科書,但是卻具有相當的學術上水準。憲法要怎麼寫呢?我覺得要見招拆招、山不轉路轉,最重要的是把憲法的精神表現出來,回歸原理原則,讓老師知道你跟他想的是一樣的。
再來是行政法,我想法條還是要背,可能會有同學會不同意,雖然它只是彰顯某個原理原則的一個價值,所以不僅要懂得法條,還要懂得它的方法要旨,而且律師、司法官考試有時候是很沒水準,直接考法條,如果沒有拿到分數,是很可惜的。
書呢?建議各位學弟妹看吳庚的那一本,此外,行政法並不難猜題。通常四題之中,會有四個方向可循,有一題會考行政法原理原則,雖不難猜題,但要答得深入、專業並不容易,建議各位去找行政法1998,保成張正的行政法及吳庚的書;將它整理一下即可。另一題會考政府組織及公務員相關考題,前者包括近年修憲的方向、中央與地方權限的劃分、公法人、公物等,後者是近年來的大熱門,以大法官會議解釋為切入之重點。
第三題會考行政作用法及行政程序法的問題,其中以行政處分各種相關問題一定要相當熟悉,並且結合大法官解釋、行政救濟法、公務人員特別權利關係,將它們融會貫通。而行政程序法乃行政行政作用的法典化,重點在立法理由及立法形成之過程。最後一題大家都知道的是行政救濟法,內容包括訴願法、行政訴訟法、國賠法。會出題是蔡志方老師,所以一定要找到他的書、文章詳讀,並比較新舊法的不同。而且,通常會以實例題這種方式出現,各位不妨找月旦法學教室之解題架構,會有很大之收穫。
最後要告訴各位行政法的作答,除了以法條、大法官會解釋為基礎之外,最重要是融會貫通,像張三丰學太極,學一招高一招,最後不用花太多力氣,就能得高分。
行政法是由具體而抽象,憲法是由抽象而具體,當初我們是組一個讀書會,大家一起來讀書,在唸任何科目的時候,最好是有批判的態度,我想不要一味的信仰別人。
結論:自信兩個字。考前不管是用功不用功,都要抱持著相信自己的態度,認為自己一定會考上,也就是既遂故意的決心,一旦考上的話,你的人生就展開了另一面,先達到這個里程碑後,然後才有可能追逐自己的理想,那我就講到這裡。謝謝各位!
整體讀書計畫
黃玉婷學姊
今天我要講的焦點放在如何擬定整體的讀書計劃,這是每個準備國家考試 的學生必定要下的功夫。我十分同意周宜勳學姊所說的:「抓住方法比苦讀還重要。」至於方法會不會抓,以及如何抓,抓住了會不會用等,我想是大多數考生所面臨的問題。所以今天我就個人的讀書心得,以及為自己設計的一套讀書計劃,提與各位同學分享。
一、靜心思考
在擬定讀書計劃之前,請各位先問自己幾個問題:我實力到底在哪裡?我有多少時間準備?我讀書時的缺點有哪些?要靜下心想一想並找出答案,就你的需要一一去供給,然後做個有效率的讀書計劃。
二、三階段讀書法
【第一階段 回憶期】其實所有的考試科目我們都讀過,只是當時讀得漫不經心,或隨時間過去而淡忘大半,所以在準備的第一期你要試著把你的記憶喚回來,用兩三個月的時間,地毯式(一字不漏)的把各科該讀的基礎用書讀完。
【第二階段 實力累積期】第二階段的重點放在加強記憶並提昇實力。時間約二到四個月不等,看個人功力而定。此期可加入「看論文」以及「做筆記」兩樣工作。論文是在平常就要打聽蒐集的,以出題老師曾寫過的論文,以及與考試內容相關且曾造成與輿論爭議焦點的論文為主,若心有餘力再看其他。這些熱門論文可從月旦法學、軍法專刊、法學論叢、司法周刊、法令月刊內找到。另外尚需研讀最高法院的裁判,這可從司法院公報或司法周刊上尋找,它除了是實務見解外,其文筆也相當值得學習。但要小心其中也有錯誤的法律見解,千萬不要被誤導了。
做筆記在此階段扮演相當重要的角色,到底該從何下手?我們可從考試當天往現在思考:一共考三天,每天考三堂或兩堂不等,每堂考兩小時,而堂與堂之間約休息四十分鐘。那這四十分鐘你該如何利用?亦即你該念些什麼?有人念法條,這是一個方法,而我決定這四十分鐘念我做的筆記,筆記的份量不要太多,以二、三十分鍾內即可達到複習效果為佳;而筆記的內容也不要太龐雜,以平常容易忘記或弄錯的定義或觀念為主。我依據考試天數及所考的科目順序,製作三本26孔的活頁筆記,一天一本。每一科的筆記內容分成「法條體系」、「理論體系」、「重要的法律觀念與名詞定義」、「剪報」等四大部分。前兩部分已有許多補習班講義或參考書整理出,但我還是建議大家自己動手做,因為唯有自己動手製作才易了解整部法律的架構,也才更能比較出之間的差異性,並加強記憶。而剪報部分,不光是剪報章雜誌上法令變更的相關報導,還有最近常發生的重大案例、大法官會議解釋、雜誌或期刊上所刊登短篇的法律見解等,都是蒐集的範圍,但不是剪下來就算了,之後的整理比較功夫才是重點,我習慣將剪報貼在26孔活頁紙上,並在旁邊加上心得感想或相關的法律見解,例如遇到大法官會議解釋,為方便好記其內容,會作大綱及摘要,就像學習英美法時,老師要求我們寫brief一樣,把事實、爭點、理由稍微寫一下再去分析它。最後一部分是抄下自己常忘的詞組比較觀念或名詞定義,如果考出來的話,別人會寫而你不會,基本上就輸別人一籌,所以我很強調這部分的筆記功夫。
做筆記的另一項優點是幫助記憶,而我發現筆記不要做得拉拉雜雜的才能發揮這點效果,如何才能作出簡潔好記的筆記?我以「一頁」呈現完整清楚的體系或法律概念,將該記的一套東西放在一頁上,而不是兩頁以上,對記憶很有幫助,如果可以寫成一頁的筆記,你把他寫成兩頁去記的話,很可能導致事倍功半。
【第三階段 做考古題期】我建議至少花一個月以上的時間研究考古題,但並不贊成從一開始準備,或距考試前三個月就開始做題目。因為在實力未達一定水準之前做考古題是打擊信心的最佳利器,而做太久又容易中考古題的毒而受其影響。此階段的功夫重點在分析考古題形式,並嘗試用自己的筆法,針對不同的題型,摘要式地作解答。剛開始時一小時只能做一到兩題是正常現象,但經過半個月的訓練,至少要做到一小時三到四題的程度,才不會太浪費時間。
另外,背法條、每天看報紙的社論和頭三版,以及剪報,是從開始準備至考試當天,每天都要做的三件事。法條是一定要背的。我以前也不覺得法條重要,但有一次上王澤鑑老師的課,我看到老師將朗誦法條當成唱歌一般,他讓我了解到,法條即使不背也要熟悉,因為它是集前輩智慧之大成,除非你能寫出比他簡潔洗鍊又能將意思表達得更正確完整的文句,否則還是背它比較好。如果你以景仰崇拜的心情去看法條的話,較不會認為背法條很無聊。
我把法條分成兩階段來背:第一階段,把小六法的條號及條號下括弧內的文字記熟;第二階段,不但能將前兩者配合起來,還能將條文內容概述一遍,不需要背得一字不漏,但至少知道哪一條大致在說什麼,並有清楚的觀念。
三、循環讀書法
此種獨書法是以三或四天為一個單位,考試時間都是三天,以司法官考試為例,第一天考民法、民訴、憲法,第二天考刑法、刑訴、國文,第三天考商事法與強執國私。我就按照這三天去安排我的讀書計劃,第四天可安排前三天預定要看而看不完的章節,如此循環下去,則到考試前你不會有哪一科特別不熟的情況發生,也可使自己更適應考試的作息。
四、日常作息
我在考試前最後三個月力行早上五點半起床,晚上十點半就寢。早睡早起的用意在於順應自然並配合考試作息,考試是在白天而不是晚上,所以在白天時,精神必要呈現一天當中最好的狀態。又由於剛起床,頭腦呆呆的,我以刷牙、洗臉、背法條、聽錄音帶來打發那段呆呆的時光。聽什麼錄音帶?如果有補習的話,可以聽補習班上課的錄音帶,那我呢?我把每一個法條錄下來,三千多條我就一條一條唸,錄了十幾卷,然後放給自己聽。由於自己錄音,所以至少可以將所有的法條唸過一遍,又由於是聽錄音帶,可以多爭取一點讓眼睛休息的時間,一舉兩得。這是我自己設計的方法,供大家參考。
再來,我選擇到學校圖書館念書,所以每天早上7:15左右到校,吃完早餐看完報紙並拷貝下重要新聞後,按照考試當天的作息,從8:00~11:40唸一科,中午休息到13:40,下午再繼續唸兩科到17:40吃飯、回家,我強調這七個多小時的「純」唸書時間要非常專心。之後就是自由活動的時間,比如說有人要去補習,或是你今天發現的問題要去問學長姐等。這時候也是你整理一天所蒐集的資訊最恰當的時機,因為你回到家後心情放鬆,總會做一些雜事,或受朋友家人的叨擾,此時著手整理影印下的論文及報章雜誌,並剪下予以分類、寫下簡短的摘要,即可利用這段時間完成這些不需要花太多腦筋但又必須花時間做的事。如此安排作息時間是針對我個人的生活習慣而來,我無法喝茶喝咖啡熬夜唸書;一天之內眼睛也無法盯著書本超過一定的時間;更由於我有一位作息和我不盡相同的室友,所以訂出這樣一套的作息表,如果你也可以針對自己的特點,而不太過強迫自身改變作息,而量身訂作出一套屬於自己的讀書計劃及作息表,並努力切實執行的話,我相信明年此時一定換你戰站到台前來。
最後我提供一個小小的加分方法,每一科我皆選十個常用的法律德文或英文單字來背,如果因為唸不出德文而背不起來的,就用英文的發音把它記下來,並適當的運用在考卷上,我想這樣改考卷的老師看到考卷中有這些字出現,應該會認為你蠻有程度的,而在無形中增加一些分數。
以上是我的經驗,用在我身上挺有效得的,在此提出僅供各位同學參考。我還是再次強調,從靜下心思考人的程度及相關生活作息問題著手,擬定獨書計劃,不要訂得太嚴或太高標準,以免達不到而自挫信心。但一旦訂下計劃與目標,就需要有切實執行的決心與勇氣,若試驗一兩個星期還不能適應的話,要即早修正方法或請教師長及學長姐,我相信他們都很樂意幫助各位的。最後,祝大家各種考試皆順利,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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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ov 05 Sat 2011 14:27
蘇州賢話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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