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宗教與動作系統
一、上位概念:動作系統的位置
1. 感知、思維、情感的最終結 = 行動 (p.321)
2. 宗教感知、思維、情感下的行動:
- 神是行動者,創造思維後有創造行動 = 能量泉源
- 人是行動者,墮落思維後有墮落行動 = 與神分離而行動分離,創造者與受造者的行動將分別探討 (p.325、326)

二、墮落行動後的行動
1. 勞役替代:先前原是屬神的工作;生存、維護
2. 崇拜:服侍神、模仿神、平神怒、共同紀念

三、探討宗教行動所用的方法:用標準心理學概念作為標竿,就心理學變項 (能量、經濟、控制、發展) 分別觀察、分析、詮釋: (pp.328~360)
1. 宗教行動的能量面向:(p.330~)
@ 取得始動者能量
+ 瑜珈的能量
+ 告解
+ 聖禮
+ 自戀允准 (narcissisitic gratification):對力量的禮敬會使一個人變成力量的參與者,其中及暗含著力量給予者的同意。也就是說,來使用這力量是正當的。彈藥覺得自己有權使用力力,把它當作一種禮物,這是一種自戀允准的開頭,同時也證明自己的可愛性。若一個人被教養到能相信請求神聖之助是高貴善良的 (自我貶抑),於是產生 "恩典" 的概念而暫時撇棄自身防衛機制。
+ 聖伯納的性別喻示:祂 / 他、她 = 無形有形感覺套用
2. 宗教行動的經濟面向:(p.336~)
@ 節奏與數目:順序、時機、快慢、簡繁、多少、費力省力
+ 神聖工作與四季
+ 尊嚴與端莊
+ 懺悔
+ 五體投地
3. 宗教行動的控制面向:(p.340~)
@ 使形式成形 = 美 + 好玩
+ 聖禮而為神聖
+ 藝術而為自然
+ 好玩的節慶
@ 成形的過程 = 遊戲性與趣味性
+ 暉曾迦 (1872~1945):文化中大部規範和體制皆帶有遊戲與比賽的特徵。遊戲的目的,是為了好玩。
+ 重複操作、好玩 = 宗教行動 = 實踐宗教目的
@ 遊戲感與美感的過度腫大,將影響宗教神聖成分的發展
4. 宗教行動的發展面向:(p.347~)
@ 原始的刺激結果與高度發展後的刺激結果:全面性、動作性 (肢體語言)、衝動性、直接性 vs. 局部性、靜態性 (舌語)、控制性、間接性 (遊戲 vs. 文化的去原始行為)
+ 崇拜的遊戲性
+ 崇拜與其他生活行為的區別表現:
~ 口腔性 (orality):知覺原始 = 崇拜的退轉性與不失自尊
~ 肛門母題 (anal motif) = 潔淨概念與秩序意識
~ 陽具旨趣 (phallic interest) = 自我肯定、勇敢、驕傲、競爭性、欲力攻擊性喻示
~ 性器模式 (genital mode) = 愛的交換;宗教中最偉大的主題;以上三階段的 "愛化" 轉換
+ 聖禮運動 (liturgical movement):去語言化、去智性化
@ 睡眠 ~ 行動的終結:
+ 更新與復甦的奧秘
+ 與時間脫離
+ 神聖不可侵犯性、祝福
+ 調適和防衛

第八章 和人的關係
一、欲望:生命的本質
@ 人不可能脫離欲望而活,禁慾、節欲的本身亦是欲望。奧波特:生活乃是為了欲望。任何欲望的對象都是一種價值,而價值的功能也就是行為的目標。
@ 幸福 = 享樂 > 驅力、需求、願望 > 愛與恨的對象 (為他人 = 本章、為事物與觀念 = 第九章、為自己 = 第十章、) (pp.368~369)
@ 宗教之於人生的功能:
+ 阿奎納:三個義務 (自己、他人、神) = 目標性
+ 艾畝斯:實際意圖;解釋欲望、調節欲望 = 操作性
+ 允許並積極促成幸福的操作 (p.367) = 合理性
+ 佛洛伊德 "獲得滿足的操作方法" (p.364):
1. 調整幸福的態樣
2. 選擇追求路徑
3. 選擇同伴
4. 選擇無同伴的平靜索居
5. 迷醉
6. 選擇禁慾的平靜索居
7. 修練
8. 選擇追求有創意心理活動
9. 幻想
10. 愛與被愛
11. 美的欣賞

二、人際關係之於宗教 (pp.370~385)
@ 人的起源、出生 = 人是甚麼?從何而來?
@ 人的行為 = 如何行動?莎士比亞:七段歲月 + 艾力克森:人的認同 + 田立克:終極關懷、人格核心行動
@ 人的命運 = 往何處去?

三、宗教對於人依附關係之影響 (pp.385~393)
@ 對象範圍規範 = 伴侶認同
@ 選擇性 = 價值觀認同

四、人-人關係與人-神關係 (pp.393~408)
@ 貝林特:人愈是原始,就愈需要依賴特定的對象。
+ 強化生命立場 = 對象吸引張力 (驅力與需求的認知)、對象替換、滿足替換
+ 對象三種位置關係 = 感情依附位置、高度位置 (對象理想化)、低度位置 (對象羞辱)
@ 敖特勒:宗教滿足了 "存在的正確化" 與 "人神關係的確定化"
@ 人-人、人-神三種關係可能性:補償、呼應類比、無關係 (三分法、二元論等乾淨切割)

五、聖經《傳道書》的生命觀:虛空 (p.363)
人一切的勞碌,就是他在日光之下的勞碌,有什麼益處呢?
一代過去,一代又來,地卻永遠長存。
日頭出來,日頭落下,急歸所出之地。
...
萬事令人厭煩(或譯:萬物滿有困乏),人不能說盡。眼看,看不飽;耳聽,聽不足。
已有的事後必再有;已行的事後必再行。日光之下並無新事。
...
我心裡議論說:我得了大智慧,勝過我以前在耶路撒冷的眾人,而且我心中多經歷智慧和知識的事。
我又專心察明智慧、狂妄,和愚昧,乃知這也是捕風。
因為多有智慧,就多有愁煩;加增知識的,就加增憂傷。(1:1~18)

我所以恨惡生命;因為在日光之下所行的事我都以為煩惱,都是虛空,都是捕風。
我恨惡一切的勞碌,就是我在日光之下的勞碌,因為我得來的必留給我以後的人。
那人是智慧是愚昧,誰能知道?他竟要管理我勞碌所得的,就是我在日光之下用智慧所得的。這也是虛空。
故此,我轉想我在日光之下所勞碌的一切工作,心便絕望。(2:17~20)

現今的事早先就有了,將來的事早已也有了,並且神使已過的事重新再來。
我又見日光之下,在審判之處有奸惡,在公義之處也有奸惡。
我心裡說,神必審判義人和惡人;因為在那裡,各樣事務,一切工作,都有定時。
我心裡說,這乃為世人的緣故,是神要試驗他們,使他們覺得自己不過像獸一樣。
因為世人遭遇的,獸也遭遇,所遭遇的都是一樣:這個怎樣死,那個也怎樣死,氣息都是一樣。人不能強於獸,都是虛空。
都歸一處,都是出於塵土,也都歸於塵土。
誰知道人的靈是往上升,獸的魂是下入地呢?
故此,我見人莫強如在他經營的事上喜樂,因為這是他的分。他身後的事誰能使他回來得見呢?(3:15~22)

Q1 判定遊戲感與美感是否 "過度腫大" 應以何為準據?試就聖經與社會通念論之。
Q2 p.396 中,"在人對人的關係中本已非常有限的依賴容受度,一旦碰上非常寬廣的人對神的依賴容受度,就很容易被抵償掉。神學家會發現這是完全妥當的,因為人對神的依賴本身就是神聖者以及受造者這兩方的定義。" 其義為何?
Q3 pp.406~407 中,何以泛靈主義或二元論的切割會導致人神關係的決裂?
Q4 人生既是虛空,何來作為之必要?禪云本來無一物,道其來何自?何須修行以悟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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