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AA 的補充說明回覆

法院長官您好:

日前收到一封 AAA,在此謹向長官呈報來函所要求事項,如下:

1. 現在所租的店面現值:

經查實價登錄記載,店面附近 (方圓一百公尺左右) 的店面成交價值為 BBB (來源參考自:www.@#^*&($),所以算起來一坪約 CCC 元,套用在這個店面的話,則店面的現值為 DDD 元。

2. 我與房東爭執的問題不是一年房租不繳,而是未來四年,一共五年,都將有條件的拒絕繳納:

爭執不只是我拒繳房租而已,那只是結果;原因是房東們一開始虛報坪數,說使用坪數有二十坪,但後來實際使用後才被我們發現只有十四坪不到,因而導致爭端,而我的合夥人後來因此分裂、離開團隊,整個餐廳沒有人力、也沒有技術支援、更沒有足夠空間經營,害我蒙受重大損失,賠了很多錢。我希望至少房東能給我們一個交代,或把當初投資的錢賠償一部分給我們。無奈房東遲遲不理會這樣的請求,直接告上法院,讓我家人擔心受怕、親友遠離,以為我們在訛詐房東與他人。公理何在?現在我算了算損失,最少二百萬,我要求房東至少要出來面對、或幫我降一點房租、或跟我們說聲抱歉之類的解釋,好讓我重新面對家人與朋友,從頭到尾,都不是房租不能繳的問題。

3. 我沒繳租賃稅,但當初房東說他們會繳:

因為我看不太懂 AAA,不知道是不是法院寄來要問這個問題,但我還是先老實說,當初我們租房子的時候,房東就有跟我們說他們會負責稅的部分。

長官若還有其他疑問,請您再來函告訴我,謝謝您。

EEE 敬上 (簽章)

中華民國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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