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大麻有關的罪:
首先,大麻屬二級毒品;相關的法律規定,主要規範於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介紹各種處罰態樣之前要先了解,依照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2條第2項第2款規定「毒品依其成癮性、濫用性及對社會危害性分為四級,其品項如下:二、第二級 罌粟、古柯、大麻、安非他命、配西汀、潘他唑新及其相類製品(如附表二)。」
施用(吸食)大麻罪
依照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0條第2項規定「施用第二級毒品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施用二級毒品大麻,是處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如果是施用(吸食)大麻罪的初犯或者3年後再犯者,檢察官有可能會向法院聲請觀察勒戒(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20條第1項、第3項參照)。施用(吸食)大麻,不論是初犯、再犯,建議應爭取附戒癮治療緩起訴處分。
製造 或 販賣 或 運輸大麻罪
依照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4條第2項規定「製造、運輸、販賣第二級毒品者,處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千五百萬元以下罰金。」,販賣二級毒品大麻是處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依照同條第6項,本罪處罰未遂。
本條比較常見的問題在於有無營利的意圖。
另外,大麻也是管制物品,依照懲治走私條例第2條第1項規定「私運管制物品進口、出口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此部分與上開條文通常有想像競合的關係,簡單來說,從較重(即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4條第2項)的規定處罰。
本條比較常見的問題在於『運輸』行為的認定,又常見的案例可能是透過包裹的方式,從國外郵寄大麻,是否屬於運輸大麻?
持有大麻罪
依照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1條第2項規定「持有第二級毒品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持有二級毒品大麻是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依照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1條第4項規定「持有第二級毒品純質淨重二十公克以上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七十萬元以下罰金。」,持有二級毒品大麻,而純質淨重二十公克以上者,是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七十萬元以下罰金。
若不幸涉嫌觸犯本規定,建議跟檢察官爭取緩起訴處分。
栽種大麻罪
依照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2條第2項規定「意圖供製造毒品之用,而栽種大麻者,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五百萬元以下罰金。」,意圖供製造毒品之用而栽種大麻罪,是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五百萬元以下罰金。
依照同條第3項,本罪處罰未遂。
本條比較常見的問題在於跟製造第二級毒品罪,如何區分?
意圖供栽種之用,而運輸或販賣大麻種子罪
依照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3條第2項規定「意圖供栽種之用,而運輸或販賣大麻種子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意圖供栽種之用,而運輸或販賣大麻種子罪,是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意圖販賣而持有或轉讓大麻種子罪
依照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4條第3項規定「意圖販賣而持有或轉讓大麻種子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意圖販賣而持有或轉讓大麻種子罪,是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持有大麻種子罪
依照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4條第4項規定「持有大麻種子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一萬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