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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爾·保羅·雷茵霍爾德·尼布爾(英語:Karl Paul Reinhold Niebuhr,1892年6月21日-1971年6月1日),是一位美國神學家。他最出名的工作是試圖將基督信仰和現代政治外交聯繫起來。他為現代「正義戰爭」思想做了很大貢獻。著有《道德的人與不道德的社會》、《人的本性與命運》等。


生平    
尼布爾出生在美國密蘇里州賴特城,是福音派牧師古斯塔夫·尼布爾及其妻子利底亞之子。雷茵霍爾德有一個弟弟赫爾穆特·理查·尼布爾。兩子都打算繼承父業。雷茵霍爾德進入了伊利諾斯州的艾姆赫斯特大學,1911年畢業。之後又在Webster Groves的伊甸神學院繼續學習。最後他進入耶魯大學,1914年獲神學學士學位,成為阿爾法·西格瑪·斐兄弟會成員。1915年成為牧師。之後到底特律的伯特利福音教會任職,該會會友多是汽車工人,牧會期間,他體會工人的生活,發現工業化社會的病態與問題。他成為福特汽車公司的創辦人亨利·福特的坦率反對者,並提出不人道條件的產生是由裝配線與不穩定就業的實施。 1925年,底特律發生種族衝突事件,政府組織「種族委員會」,邀請尼布爾加入委員會,並被推選為主席。該委員會於1926年發表「種族關係委員會報告書」,對種族問題提出建議,報告書中建議政府當局應給予黑人平等待遇,包括教育、福利、商業、娛樂機會、居住權、工作權、醫療服務,不分種族一律平等。在底特律的十三年,尼布爾除了傳教,也揭發工業社會的問題,抨擊資本家,為勞工爭取福利,為黑人爭取平等權利。他也公開反對三K黨。尼布爾說三K黨是「宗教傲慢在人群中產生以來所生出的最壞的現象之一」。1928年,尼布爾離開底特律時,教會會眾由65人增加到700多人。之後成為紐約聯合神學院的實用神學教授。他之後生涯的多數時間在那兒度過,直到1960年。

罪觀 
尼布爾思想受到祈克果很大的影響,他對罪的產生從心理學的角度出發,非暗字意解經的方式。他認為憂慮是罪的預先條件,憂慮是人限於自由與有限的矛盾不能避免的結果。憂慮是罪的內在原因,憂慮是站在自由和有限間難免的窘境。原來人擁有對自己有限性的自覺,但他的自由意志努力想突破這有限性,這兩種矛盾的心態所造成的緊張狀態產生『擔心』(dread),也就是『焦慮』(anxiety)。 憂慮不是罪,而是罪的預先條件。憂慮是人限於「自由」與「有限」的結果,原來人擁有對自己有限性的自覺,但他的自由意志努力想突破這有限性,這兩種矛盾的心態所造成的緊張狀態產生『擔心』(dread),也就是『焦慮』(anxiety)。 憂慮是走在罪前面的一種心理狀態,他可怕的接近罪,但卻不是罪。 過度自私與不信上帝為憂慮的原因,憂慮乃是一種試探,但卻不能以為是罪,因為信心可以澄清憂慮,信心可能可以使人不趨向罪,這個理想人對神有絕對安全感能勝過環境的不安。 不信靠上帝即是人過分自私,選擇自己而不選擇神,即是人過度自私。因為個人最高的自我實現不是把個人意志都摧毀光,而是自我意志順服在神普遍的旨意底下。這也說明為何基督信仰,認為不信是一切的根源。 原罪是自發性的罪,而非奧古斯丁的遺傳說,原罪是由憂慮自發而產生的,人憂慮自己的有限,過度自愛就會產生對神的不信,而這個不信自然產生罪。所以,人既然擁有自由,罪會從內在自發是自然無可避免的結果。
憂慮是人罪的內在原因,驕傲則是外在的表現形式。人的罪具體表現在三種驕傲上面。這三種驕傲分別是權力的驕傲、知識的驕傲與道德的驕傲。尼布爾將權力的驕傲分為兩種。一、人不承認自己軟弱的驕傲:人不知道自己有限,而妄以自己為生命的主宰,命運的支配者和價值裁判。二、想藉竊取權力已刻服或掩飾自己軟弱的驕傲:是一種權力慾望的驕傲,權力慾望是人因不安全感而引起,那些社會地位經濟能力較低的人,往往會遇到一種試探,圖謀操縱更大的權力來掩飾或克服自己的不安全感,人的權力慾望是因為不安全感而來。知識的驕傲是指人認為他的知識就是絕對的真理,而不知道他的知識是有限而偏頗的。人的一切知識都染上一種主義色彩,妄以為他的知識具有超越實際的真實性。他從某一方面取得有限知識,卻妄以為他是終極知識。例如:歷史上,統治者為了鞏固權力地位,常常藉由思想來爲私利辯護,把思想當絕對真理就是一種知識驕傲。人為何有這種驕傲?因為人不知道自己心智有限。道德的驕傲是指人有限的妄以為他的有限道德為終極的善,以為他有限的道德是絕對的道德標準,這是一種自己為義的罪。人以為他的道德就是善,並以為他真正了解什麼是善,因此人就不能在他道德標準中發現有限、無知、虛偽與自利因素,人必須承認他的道德是有限的,不是完全的。如果人自以為道德標準是絕對的,完全的,則必然認為自己是道德的,別人是不道德的,而「將邪惡都歸之於那不順服他標準的人」。例如,印度的僧侶高高在上,使「被統治者級屈服與種種社會不利中」。天主教把教會當成「上帝國」,以為他的教義都具無上真理,他的一切行為標準都有無上道德權威,因此教皇可以提出「無條件的絕對要求」。這些都是靈性的罪。 由於人類的罪所表露出來的驕傲與其政治行為有密切的關係。尼布爾認為,當有罪的的個人或團體,憑專業知識與自以為是的道德標準,以保持獲取權力時,結果必不能寬容他人,而產生不公道。尼布爾的政治思想就是建立在這樣的人性論之上。

愛與正義
尼布爾的倫理學是以基督為中心發展而來,他關心十字架上「agape」的愛(無私的愛)如何實踐於我們的生活中,因此他強調愛是十字架的基準,是生活的法則。愛能夠抗衡人的罪性,人類的自由特質僅能在愛中呈現出來。「agape」的愛是不求自己的益處,只為他人著想,但他認為這樣的愛難以在社會中維持,是因為人的自私與驕傲,而要有所突破就要靠基督的恩典,在基督面前人悔改,成為新造的人,得著新的能力已完成捨己的愛,進入社群對抗集體的自私。他認為沒有人可以完全順從上帝,要做到無私的愛總是會遇到阻礙,他稱這是個人的愛在群體中實踐的「不可能」。因此,「agape」的愛要轉化為互惠的愛。既然個人的愛無法完全改造社會,他認為社會的和諧就要由正義來引導,引出了「公義」的觀念。公義是愛在社會中的具體彰顯,它不等於愛,也不能與之互換,大致上追隨著愛,卻不能離開愛。只有愛使公義的內容豐富,但是單有愛並不能成就社會公義;公義若沒有愛,就不再是公義。愛與公義的張力形成了尼布爾的倫理與政治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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