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2-20 20:18 聯合報 記者 陳熙文╱即時報導

為因應去年公投結果,行政院預計在明天行政院院會通過「同婚專法」草案,但究竟是挺同團體可以接受的「同性婚姻法」,還是反同團體支持的「同性共同生活法」,草案名稱始終難以決定。日前有綠委提議用中性名稱,避免得罪其中一方,行政院昨也從善如流,決定用「司法院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施行法」之名,明天在院會通過後,將草案送入立法院審議。

去年底公投第十二案「你是否同意以民法婚姻以外的形式保障同性別二人經營永久共同生活的權益」過關,行政院依照「公投法」的規定,得在三個月內,也就是二月底前提出政院版本的同婚專法送立法院審議。明天將是送審最後期限。

然而,法務部在研擬草案版本的過程中,始終保密到家,不願透露草案的內容與名稱,特別是在名稱的部分,要不要置入「婚姻」兩字,成為爭議關鍵。尤其反同團體不斷施壓,希望政院落實公投結果,以「同性共同生活法」作為草案名稱,並在十九日元宵節晚上號召民眾繞行行政院,呼籲政院不要罔顧民意強推同婚。

為害怕爭議,行政院日前公布立法院新會期最優先法案,雖將同婚專法列入,卻不敢決定名稱,僅以「因應公投結果及大法官釋憲相關專法」帶過。有民進黨立委表示,雖然黨內沒有具體統計,但黨團內部風向明顯,區域立委倍感壓力,態度趨向保守。然而,若傾向命名「共同生活法」,又違背二O一七年大法官七四八號釋憲文,保障同性婚姻的精神,也違背挺同團體的期待。

為此,行政院長蘇貞昌今天,在送出草案前夕,親自坐鎮,大動作在晚上七點半邀請所有民進黨立委,針對草案內容與名稱做最後討論。在此之前,已有綠委提議以「大法官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施行細則」等中性名稱作為草案名,避免雙方再生爭端。據了解,行政院最終也做出決定,採納民進黨立委的意見,以「司法院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施行法」之名,在明天院會通過後,送入立法院審議。

雖然民進黨立委擔心這樣的決定恐怕會引發反彈,看似兩邊都不得罪,但確實兩方訴求都未能達成,但認為這是「迴避」衝突最好的辦法,也減輕區域立委所面對的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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