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
1. 過度急切欲幫助受家暴者脫離窘境,快速得到穩定的狀態,因此過於催逼對方安置,忽略了對方感覺
2. 沒有正確評估受家暴者身心不穩定狀態,導致中途脫離;即便找房過慢、超過預期;但沒有評估到脫離,確實是失算
3. 被嗆、被責怪,心中不平、惱怒、先抗辯後檢討
4. 暴力威脅,雖明知不願也不會與之計較,但仍有一瞬畏懼
5. 怕對方事業失敗,再陷憂鬱茫然,因而更加傾向容忍小惡
原因
心虛 = 想透過他力,權宜完成救助 + 使之與他方不法利益結合,卻益發糾結複雜
救濟
真心幫助 自費 vs 將幫助之恩讓與對方
認錯道歉 = 過急而擅
給予正確建議:小惡莫為
結論
心虛則偷 偷則生畏
莫以惡小而為之
先檢討、後答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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