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 學年度博士班招生考試訊息

須符合下列兩項資格之一方得報考:
一、碩士班為法律類科。
二、碩士班非法律類科者,學士班須為法律學系、財經法學系、政治法律學系等法律相關學系畢業。 

一、本校 109 學年度博士班招生考試招生簡章於 108年12月30日 上網公告,本項考試不販售紙本簡章,屆時請自行網頁瀏覽或列印,報名前請務必詳閱簡章。

二、報名方式、日期 (以下各項皆逾時不受理):

(一)網路取得報名繳費帳號期間:自109年3月25日上午9時起至3月31日下午5時止。

(二)網路登錄報名資料期間:自109年3月25日上午9時起至4月1日下午5時止。

(三)審查資料繳交截止日:依各系所「資料繳交方式」規定辦理

(四)若有疑問,請於上班時間(08:30~12:00;13:30~17:00)洽本校教務處綜合業務組 (02) 2938-7892、2938-7893。

資料審查 (50%)

【審查資料】(報名時應行繳交)

1. 個人資料表(請至本院網頁下載)。
2. 簡歷。
3. 自傳(含過往與學術研究相關之經歷及未來規劃與預計未來研究領
域)。
4. 研究計畫。
5. 應考學歷證件影本(含個人資料表所列學歷證件影本)。
6. 碩士班成績。
7. 語言能力證明。
8. 碩士論文或碩士論文初稿。
※ 請依序將第 1-8 項資料合併裝訂成冊,共一式六份(第 6 項請提供正本一份及影本五份);另請將紙本資料(除碩士論文外)合併成單一 PDF 檔案,並繳交資料光碟。

【繳交方式】以通訊郵寄方式,於報名截止日前掛號郵寄至本校法律學系辦公室(郵戳為憑);或以現場繳件方式於 3 月 31 日(星期二)9:00~12:00、14:00~17:00
送至本校法律學系辦公室;逾時不予受理。

面試 (50%)

【參加資格】依資料審查加權後之成績擇優選取至多 21 名參加第二階段面試。
【面試日期】109 年 5 月 9 日(星期六),上午 09:00 起。
【注意事項】面試名單及相關資訊將於考試前 3 日公布於本院網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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