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福音 14:21~31

修之於身 其德乃真

21 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這人就是愛我的;愛我的必蒙我父愛他,我也要愛他,並且要向他顯現。
22 猶大(不是加略人猶大)問耶穌說:主啊,為什麼要向我們顯現,不向世人顯現呢?
23 耶穌回答說:人若愛我,就必遵守我的道;我父也必愛他,並且我們要到他那裡去,與他同住。
24 不愛我的人就不遵守我的道。你們所聽見的道不是我的,乃是差我來之父的道。
25 我還與你們同住的時候,已將這些話對你們說了。
26 但保惠師,就是父因我的名所要差來的聖靈,他要將一切的事指教你們,並且要叫你們想起我對你們所說的一切話。
27 我留下平安給你們;我將我的平安賜給你們。我所賜的,不像世人所賜的。你們心裡不要憂愁,也不要膽怯。
28 你們聽見我對你們說了,我去還要到你們這裡來。你們若愛我,因我到父那裡去,就必喜樂,因為父是比我大的。
29 現在事情還沒有成就,我預先告訴你們,叫你們到事情成就的時候就可以信。
30 以後我不再和你們多說話,因為這世界的王將到。他在我裡面是毫無所有;
31 但要叫世人知道我愛父,並且父怎樣吩咐我,我就怎樣行。起來,我們走吧!

體會

本段乃繼續上一段的陳述,強調說明了 '為什麼要向我們顯現,不向世人顯現呢' 的道理:就是在於神對世人的信仰,仍給予高度的尊重、仍將選擇權留給世人;只不過,後來世人要對自己的選擇負完全責任。從神的角度來看,神在末世未到來之前,作好了一切屬神的工作:寬恕、訓誡、管理、叮囑、建議、等待、容忍,直到現在,神是如此愛世人,仍一再退讓、甚至讓自己的獨生子釘死在十字架上、承擔我們永遠也無法自我消弭的罪孽、使我們得以潔淨、不再受到罪與死的綑綁、最後終能抵達彼岸、欣賞彼岸那盛開的花朵、獲得永生永世的平安與喜樂。所以,主想要表達的是:不是神不向世人顯現、而是世人選擇不要看見;因為世人不愛神、不信主、不遵守主的道、而歡迎他們自己的王,可惜這王在主裡面、是 '毫無所有' 的啊。世人不願相信主與父神是緊密連結的、也不願接受神吩咐主所做的;無奈,主只能繼續做該做的事、繼續往前走了。

@ 約 14:31 '起來,我們走吧' 是什麼意思?

解經學家對此有許多不同見解,以下是我覺得較有可能的推論:

1. 本應放在十七章的末了,我們讀完整部約翰福音就能知道,原來第十五~十七章為主教導與訓誨的專章,應該是使徒約翰特別整理收錄在一塊的,主說完這些話之後,就逕赴受難了,所以才會說 '起來,我們走吧',意思是去完成主最後的事工。此句疑似被後人抄寫時錯放位置,惟此說並無經文考古上其他的證據支持;
2. 這是一句當時亞蘭文日常用語,表示 '邀請'、'建議',有點像英文的 '(let's) go ahead',不是真的要走去哪裡,而是表示 '原本動作的續行' (當時主與門徒在用餐),意思是 '咱們繼續用餐吧';
3. 主本來要離開,但並未即時離開、後又決定繼續告訴門徒一些必須知道的道理,就是第十五~十七章的內容;
4. 指屬靈上的啟程,意指 'let's fight against the evil world' (起來對抗屬世的邪惡);
5. 真的離開了吃逾越節筵席會場,而第十五~十七章內容乃是在另一處所說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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