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王紀上 22:41~53

41 以色列王亞哈第四年,亞撒的兒子約沙法登基作了猶大王。
42 約沙法登基的時候年三十五歲,在耶路撒冷作王二十五年。他母親名叫阿蘇巴,乃示利希的女兒。
43 約沙法行他父親亞撒所行的道,不偏離左右,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只是邱壇還沒有廢去,百姓仍在那裡獻祭燒香。
44 約沙法與以色列王和好。
45 約沙法其餘的事和他所顯出的勇力,並他怎樣爭戰,都寫在猶大列王記上。
46 約沙法將他父親亞撒在世所剩下的孌童都從國中除去了。
47 那時以東沒有王,有總督治理。
48 約沙法製造他施船隻,要往俄斐去,將金子運來;只是沒有去,因為船在以旬迦別破壞了。
49 亞哈的兒子亞哈謝對約沙法說:容我的僕人和你的僕人坐船同去吧!約沙法卻不肯。
50 約沙法與列祖同睡。葬在大衛城他列祖的墳地裡。他兒子約蘭接續他作王。
51 猶大王約沙法十七年,亞哈的兒子亞哈謝在撒瑪利亞登基,作以色列王共二年。
52 他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效法他的父母,又行尼八的兒子耶羅波安使以色列人陷在罪裡的事。
53 他照他父親一切所行的,事奉敬拜巴力,惹耶和華 - 以色列神的怒氣。

解釋

從這裡開始到本章結束,是前面諸節記載史料回頭的 '補充';從側面談到北國以色列王的續位與約沙法後來的一些事。本章解釋的重點,已在前 40 節作了相當的說明,相信現在各位應能讀得明白了;至於此段其他的人名、地名、時間等史實考據,請自行參閱 王上 9、10、14、15、20;王下 12、23;代下 17~21。重申一下:由於非本番外篇主題焦點所在,這裡就容我偷個懶跳過吧~ XD

1. 我查字典:'孌童' (孌音 ㄌㄨㄢˊ);'孌' 本意是 '美好';語出 '詩經 邶風 靜女':'靜女其孌,貽我彤管'。又有 '柔順' 義,'正字通 女部' 說:'孌,順從也'。'詩經 曹風 候人' 也說:'婉兮孌兮,季女斯飢'。但是到了南北朝左右,這個字開始專指與成年人發生性行為的男童或少年。現代衍生為 '戀童';指成年男性對男童在精神上或肉體上的的偏好和性關係。從英文來看這個字,發現 pederasty 是由希臘文 'παίδ' (男孩) + 'ἐραστής' (情人、性愛對象) 所組成的複合字,此字於文藝復興時期首次英語中出現,意指 '成年男性與男孩的性關係'。

約沙法之所以要根絕國內的孌童行為,是因為聖經上有明言:'以色列的女子中不可有妓女;以色列的男子中不可有孌童。娼妓所得的錢,或孌童所得的價,你不可帶入耶和華 - 你神的殿還願,因為這兩樣都是耶和華 - 你神所憎惡的' (申 23:17~18)。個人覺得此段經文也可以作為近年來台灣常討論的 聖經是否 '支持'、'認可'、或 '使合法化' 同性性行為或同性戀愛 的論理素材,這裡特別點出、供大家思考。

~番外篇 4 終~

明天起我們繼續讀 使徒行傳 囉!經過了最近二次的番外篇,如何、喜歡讀舊約嗎?:)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repentor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