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從古希臘文翻完羅馬書整卷,花了近半年的時間,目的只有一個:希望人人都能輕鬆看懂羅馬書,一卷個人認為新約中僅次於啟示錄較難明白的經文。
當然,這不是憑感覺翻的,也不敢說翻得一定正確,但至少是窮究個人一切所學的呈現了;翻譯原則只有兩個:一是 '盡可能不要更動和合本原文'、二是 '遵守原則一的前提下,盡可能使用淺顯易懂的當代白話文'。若還對其他問題像為何這樣翻的理由、考證、文獻、引用、與論證等說明有興趣的話,麻煩各位自行去政大圖書館查詢,資料只能暫時放在那,要是一併 po 上來,恐怕不止四百頁吧 ㄏㄏ。
當讀的神學已告段落,當翻的經文已然了解,終於可以來念念法律囉~
羅馬書意譯與段落重點 (章節次依和合本)
A 授權
1:1~6 保羅陳明自己的職分
1:1 耶穌基督的僕人保羅,奉召為使徒、受命傳揚神的福音。
1:2 這福音是神從前藉眾先知在聖經上所應許的,
1:3 論到他兒子,也就是我主耶穌基督,按肉體說是從大衛後裔生的;
1:4 按聖善的靈說,則關乎與那藉著神大能以顯明是神的兒子,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從死裡復活。
1:5 我們從耶穌基督受了恩惠與使徒的職分,在萬國之中叫人為他的名信服真道;
1:6 其中也有你們蒙召屬耶穌基督的人。
B 主旨
1:7~15撰寫此信的目的
1:7 我寫信給你們在羅馬、為神所愛、奉召作聖徒的眾人。願恩惠、平安從我們的父神並主耶穌基督歸與你們!
1:8 首先,為了你們眾人,我靠著耶穌基督得以感謝我的神;因你們的信德傳遍了天下。
1:9 我在他兒子福音上,用心靈所事奉的神可以見證,我怎樣不斷的提到你們;
1:10 在禱告之間常常懇求,在神的旨意下,或許現在終能順利到你們那裡去。
1:11 因為我切切的想見你們,要把些屬靈的恩賜分給你們,使你們可以堅固。
1:12 這樣,我在你們中間,因你與我彼此的信心,就可以互相鼓勵或安慰。
1:13 弟兄們,我不願意你們不知道,我屢次定意往你們那裡去,好在你們中間也得些果子,如同在其餘的外邦人中一樣;只是到如今仍有阻隔。
1:14 無論希臘人、未受文明教化的人、聰明人、愚拙人,我都欠他們的債。
1:15 所以對此我也樂意,將福音傳給你們在羅馬的人。
C 福音
1:16~17 論福音的本質
1:16 我不以福音為恥;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先是猶太人,後是希臘人。
1:17 因為神的義正在這福音上顯明出來;這義是本於信,以致於信。如經上所記:義人必因信得生。
C.1 前言
1:18~2:11 論人的不義與神的憤怒
1:18 於是,神的忿怒從天上顯明在一切不虔不義的人身上,就是那些行不義阻擋真理的人,這些不虔不義的人將會承受神的憤怒。
1:19 神的事情,人所能知道的,原顯明在人心裡,因為神已經給他們顯明。
1:20 自從造天地以來,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雖是眼不能見,但藉著所造之物就可以曉得,叫人無可推諉。
1:21 因為,他們雖然知道神,卻不當作神榮耀他,也不感謝他。他們的思念變為虛妄,無知的心就昏暗了。
1:22 那些凡稱自己是聰明的,因為不信神,自己反變得愚拙了。
1:23 將不朽之神的榮耀變成偶像,如同那些會朽壞人形鳥獸爬蟲的形體一般。
1:24 因他們心裡的情慾,神只好任由他們進入污穢,那受到羞辱而導致的污穢、也在他們的肉體之中。
1:25 他們皆將神的真實變為虛謊,去敬拜事奉受造之物,卻不敬奉那造物的主;造物的主才是可稱頌的,直到永遠。阿們!
1:26 因此,神任憑他們放縱可羞恥的情慾。他們的女人把順性的用處變為逆性的用處;
1:27 男人也是如此,不愛女人的本性,反倒慾火攻心,彼此貪戀,男和男行可羞恥的事,就在自己身上受這妄為當得的報應。
1:28 他們既然故意不認識神,神就任憑他們存無知的心,行那些不合理的事:
1:29 裝滿了邪惡、貪婪、惡毒等各樣不義、與滿心嫉妒的、兇殺的、爭競的、詭詐的、與毒恨的閒言;
1:30 又有讒毀且怨恨神的暴徒、狂傲的自誇、捏造惡事、違背父母。
1:31 無知的、背約的、無情的、不憐憫人的。
1:32 雖然他們知道按神所定行這樣事的人是當死的,然而他們不但自己去行,還喜歡別人去行。
2:1 你這論斷人的,無論你是誰,也無可推諉。你在什麼事上論斷人,就在什麼事上定自己的罪;因你這論斷人的,自己所行卻和別人一樣。
2:2 我們知道這樣行的人,神必照真理審判他。
2:3 你這人哪,你論斷行這樣事的人,自己所行的卻和別人一樣,你以為能逃脫神的審判嗎?
2:4 還是你藐視他豐富的恩慈、寬容、忍耐,不曉得他的恩慈是領你悔改呢?
2:5 你竟任著你剛硬不悔改的心,為自己積蓄忿怒在神顯公義審判的日子。
2:6 他必照各人的行為報應各人。
2:7 凡恆心行善、尋求榮耀、尊貴和不能朽壞之福的,就以永生報應他們;
2:8 惟有結黨、不順從真理、反順從不義的,就以忿怒、惱恨報應他們。
2:9 將苦難、壓迫加給一切作惡的人,先是猶太人,後是希臘人;
2:10 卻將榮耀、尊貴、平安加給一切行善的人,先是猶太人,後是希臘人。
2:11 因為神不偏待人。
2:12~16 論罪與律法、審判
2:12 凡沒有律法而犯了罪的,也必不因著律法而滅亡;凡在律法以下犯了罪的,也必按律法受審判。
2:13 原來在神面前,不是聽律法的為義,乃是認真去行律法的稱義。
2:14 (沒有律法的外邦人若順著本性行律法上的事,他們雖然沒有律法,自己就是自己的律法。
2:15 這是顯出律法的功用刻在他們心裡,他們有是非之心可以同作見證,並且他們的思想互控互辯,或以為是、或以為非。)
2:16 照著耶穌基督賜我的福音所言,神將在那日子審判人的隱密事。
2:17~3:2 論猶太人與律法
2:17 你自稱為猶太人,又倚靠律法,且仗著神誇口;
2:18 既曉得了神的旨意、驗證了那真正美好的、也聆聽相傳律法;
2:19 又深信自己是給瞎子領路的、是人在黑暗中的光,
2:20 是蠢笨人的師傅、是小孩子的導師,就律法言則為知識和真理的模範。
2:21 你教導別人,卻不教導自己嗎?你宣講人不可偷竊,自己還偷竊嗎?
2:22 你說人不可姦淫,自己還姦淫嗎?你厭惡偶像,自己還偷竊聖殿之物嗎?
2:23 你指著律法誇口,自己倒犯律法以致玷辱了神。
2:24 神的名在外邦人中,因你們受了褻瀆,正如經上所記的。
2:25 因為你若是行律法的,割禮固然於你有益;若是慣犯律法的,你的割禮就算不得割禮。
2:26 所以那未受割禮的,若遵守律法的條例,他雖然未受割禮,豈不算是有割禮嗎?
2:27 而且那本來未受割禮的,若能全守律法,豈不反過來責難你們這些有儀文和割禮竟犯律法的猶太人嗎?
2:28 因為外表是猶太人,不是真猶太人;肉體上的割禮,也不是真割禮。
2:29 惟有發自心裡做的,才是真猶太人;真割禮也是心裡的,在於靈,不在於儀文。人的稱讚不從人而來,乃是從神來的。
3:1 這樣說來,猶太人有什麼長處?割禮有什麼益處呢?
3:2 大有好處:主要是神的聖言交託給了他們。
3:3~20 論善惡與律法
3:3 即便猶太人有不信的,又何妨呢?難道他們的不信就能廢掉我們對神的信嗎?
3:4 當然不能!不如說,神是真實的,人都是虛謊的。如經上所記:你責備人的時候,顯為公義;被人議論的時候,可以得勝。
3:5 我且照著人的常說的話講,若是我們的不義可顯出神的義來,我們不就可以說神降怒便是不對了嗎?
3:6 當然不是!若是這樣,神怎能審判世界呢?
3:7 若神的真實,因我們的虛謊越發顯出他的榮耀,那為什麼我們還得受審判,好像罪人呢?
3:8 為什麼不像毀謗我們的人所說,我們可以作惡以凸顯善呢?這等人定罪是該當的。
3:9 即便如此又如何呢?我們比他們強嗎?決不是的!因我們猶太人和希臘人早被指證,都在罪惡之下。
3:10 就如經上所記: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
3:11 沒有明白的;沒有尋求神的;
3:12 都是偏離正路,一同變為無用。沒有行善的,連一個也沒有。
3:13 他們的喉嚨是敞開的墳墓;他們用舌頭弄詭詐,嘴唇裡有虺蛇的毒氣,
3:14 滿口是咒罵苦毒。
3:15 他們的腳飛快,為要流人的血,
3:16 所經過的路便行殘害暴虐的事。
3:17 平安的路,他們未曾知道;
3:18 他們眼中不怕神。
3:19 我們曉得律法上的話都是對律法以下之人說的,好叫人服氣,讓普世的人都伏在神審判之下。
3:20 所以凡有血氣的,沒有一個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稱義,因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
C.2 主題 (1)
3:21~30 論因信耶穌基督而稱義
3:21 但如今,神的義在律法以外已經顯明出來,有律法和先知為證:
3:22 就是神的義,要加給所有凡相信耶穌基督的人,沒有分別。
3:23 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
3:24 如今卻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穌的救贖,就白白的稱義。
3:25 神設立耶穌作挽回祭,是憑著耶穌的血,藉著人的信,要顯明神的義;因為他用忍耐的心寬容人之前所犯的罪,
3:26 好在今時顯明耶穌基督的義,不但讓人知道耶穌基督本身為義,也稱信耶穌的人為義。
3:27 既是這樣,我們哪裡能誇口呢?沒有可誇的了。為什麼不能誇口呢?是我們立了什麼功嗎?不是,乃因信主之法。
3:28 因為我們明白:人稱義是因著信,不在乎遵行律法。
3:29 難道神只作猶太人的神嗎?不也是作外邦人的神嗎?是的,也作外邦人的神。
3:30 神既是一位,他就要因信稱那受割禮的為義,也要因信稱那未受割禮的為義。
3:31~4:16 論因信稱義與律法的關係
3:31 這樣,我們因信廢了律法嗎?絕對不是!反更堅固了律法。
4:1 如此說來,我們的祖宗亞伯拉罕憑著肉體得了什麼呢?
4:2 倘若亞伯拉罕是因行為稱義,就有可誇的;只是在神面前並無可誇。
4:3 經上說什麼呢?說:亞伯拉罕信神,這就算為他的義。
4:4 做工的得工價,不算恩典,乃是該得的;
4:5 惟有不做工的,只信稱罪人為義的神,他的信算為義,才是恩典。
4:6 正如大衛稱那在行為以外蒙神算為義的人是有福的。
4:7 他說:得赦免其過、遮蓋其罪的,這人是有福的。
4:8 主不算為有罪的,這人是有福的。
4:9 如此看來,這福是單加給那受割禮的人嗎?不也是加給那未受割禮的人嗎?因我們所說,亞伯拉罕因著信,就算為他的義,
4:10 這是怎麼算的?是在他受割禮的時候呢?還是在他未受割禮的時候呢?不是在受割禮的時候,乃是在未受割禮的時候。
4:11 並且他受割禮時所留下的記號,作為他未受割禮時因信稱義的印證,叫他作一切未受割禮而信之人的父,使他們也算為義;
4:12 又作受割禮之人的父,就是那些不但受割禮,並且按照我們祖宗亞伯拉罕未受割禮而信之態度去行的人。
4:13 因為神應許亞伯拉罕和他後裔必得承受世界,不是因律法,乃是因信而得的義。
4:14 若是屬乎律法的人才得為後嗣,信就歸於虛空,應許也就廢棄了。
4:15 因為律法是惹動神怒的、叫人受刑的;哪裡沒有律法,那裡就沒有過犯。
4:16 所以人得為後裔是本乎信,因此就屬乎恩典,叫應許必定歸給一切後裔;不但歸給那屬乎律法的,也歸給那效法亞伯拉罕之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