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一位網路上非常熱心幽默的楊律師的心聲,在此引用楊大律師的心情分享,看了真是無限唏噓、感同身受;法官本來是人才對,但因為過度勞累或想躲避勞累,觀其形成心證過程與終局判決,使得法官看起來好像不是人類;律師應該也是人,但有些為求不斷勝訴與高額律師費,起訴前可以防止的紛爭與公平正義第一線維護的使命,他們卻選擇性的忘記了,使得律師變得也不像人。除非,人類願意自認還有一個名字:軟弱。

以下是楊律師的部落格分享:

'... 從多次開庭法官的談話過程 我敢保證,他根本沒仔細書狀和證據 因為在〔事實〕的部分 我們壓倒性可以證明被告是騙子 而且我有8成的把握,符合〔法律要件〕只不過在〔賠償金額〕的部分,我的確要求比較高 我很確定這個法官只想逼和解樂得輕鬆 這個動機我完全能接受

因為若我是法官,一個月審上百件案件 我也一定會拼老命逼雙方和解 回想起來 是我的錯 因為我在民事庭太過溫和有禮 而且對法官幾乎〔有求必應〕

當時我天真的以為 只要我釋出善意 法官就會轉頭要求被告也讓步 這樣就能談成和解

我錯了 這個方式若對其他法官也許有用 但不適用在這種超級〔推事〕他只想〔推掉事〕所以只要能把事推掉 寧可犧牲真正的被害人 當我讓步一次 當我讓步第二次 法官就會得寸進尺逼我讓步第三次 甚致逼被害人向加害人認錯道歉

當然 未來我不會再犯這種錯 未來我也不會讓步 寧可敗訴,再上訴

上次開庭,法官兇完我之後 要我們私下再談一次和解 很明顯,在對方覺得必勝的前提下 對方不可能讓步,所以未來保證和解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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