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福音 6:14~18

14 你們饒恕人的過犯,你們的天父也必饒恕你們的過犯;
15 你們不饒恕人的過犯,你們的天父也必不饒恕你們的過犯。
16 你們禁食的時候,不可像那假冒為善的人,臉上帶著愁容;因為他們把臉弄得難看,故意叫人看出他們是禁食。我實在告訴你們,他們已經得了他們的賞賜。
17 你禁食的時候,要梳頭洗臉,
18 不叫人看出你禁食來,只叫你暗中的父看見;你父在暗中察看,必然報答你。

心得

1. 饒恕人的過犯。對,就是饒恕人的過犯。這裡的 '過犯',指的應是 '凡一切違反訓誡教誨與道德上規定的行為',我認為,過犯必至少包含了像是 '違規'、'違法' 等一般罪行,我們要盡力去執行這個信念;就算不要談 '愛' 好了,畢竟從消極面講,我們也會犯錯,而這樣的犯錯也會因此而得到神的赦免或寬待,所以基本上也是對己有利的,沒有不去執行的理由。至於是否也包含了像 '殺人'、'強盜'、'性侵' 等重罪?就個人的角度上來看,也要我們饒恕嗎?就我所知,原文 παράπτωμα 所指的 '過犯' 程度上,只對應到英文 'fault' 這個等級,非屬於重刑犯罪才是。偷個錢、吵個架這種事,我們務當饒恕他人,可是像殺死全家、強姦妻女這種事還要原諒,喂,就太超過了吧?但請原諒我在這裡先避開這個問題的討論,因為目前我自己對此處的理解,還沒有達到 '確信' 的程度,等我研究完了會立刻補充上來。唉,自己所學尚欠完足,非常抱歉。

2. 禁食是一種透過放棄自己在飲食上的權利來表明與神一起動作的決心,所以禁食象徵著捨己、願意與神同工來完成神所喜悅的事。禁食禱告,代表著 '樂意施捨' 的能力,因為信徒們皆相信禁食會使得這樣的禱告產生很大的果效,而這樣的相信,在聖經上也獲得相當根據支持的 (例如 以賽亞書 58:6~8、使徒行傳 9:1~19 等等)。施捨,是將我們本來有權可以持有的東西無償的送給別人,所以禁食是將我們有權享受的予以捨棄,這同時也是很值得讚許、受人肯定的美德。可是,就如同前面所提的禱告一樣,若我們把這樣的美好行為,當作是僅為向他人展現自己良善的手段時,這樣的行為,便失去了原本的真意了,這也不是神所希望的。真心的行善,並不會在意有否受到人的肯定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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