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福音 7:1~5

1 你們不要論斷人,免得你們被論斷。
2 因為你們怎樣論斷人,也必怎樣被論斷;你們用什麼量器量給人,也必用什麼量器量給你們。
3 為什麼看見你弟兄眼中有刺,卻不想自己眼中有梁木呢?
4 你自己眼中有梁木,怎能對你弟兄說:容我去掉你眼中的刺呢?
5 你這假冒為善的人!先去掉自己眼中的梁木,然後才能看得清楚,去掉你弟兄眼中的刺。

寫在前面

有同學建議在得勝者篇名後標註一下所分享的經文章次,我想這樣很好,順便介紹給大家聖經書卷名稱的縮寫,先從新約 27 卷開始。建議各位背下來,以後對照查找經文也方便些:

太、可、路、約、(四部福音書;馬太、馬可、路加、使徒約翰等四人所寫)

徒、(早期使徒們傳福音的記錄;相信是路加所寫)

羅、林前、林後、加、弗、腓、西、帖前、帖後、提前、提後、多、門、(十三封 '保羅書信')

來、(作者不詳)

雅、(耶穌的弟弟雅各所寫)

彼前、彼後、(彼得所寫)

約一、約二、約三、(使徒約翰所寫)

猶、(猶大所寫;耶穌十二門徒中有兩個叫猶大的,當時猶大是'菜市場名';耶穌可能還有個弟弟也叫猶大,不知門徒與弟弟是不是同一人?反正不可能是後來背叛耶穌的那個就對啦)

啟 (使徒約翰所寫)。

心得

'論斷' κρίνω 這個字的意思是 '審判'、'斷定'、'給予確定評價'、'說死'。'論斷人' 便是指在 '對外公開宣告自己成見下對於某人的主觀評價'。千萬不要這樣,我們可以喜歡或討厭人,但我們不能 '說死' 這個人的為人或某行為。為什麼不能?兩個原因:

一、唯一具有 '人生終極審判權' 者,只有神 (申命記 1:17 '審判的時候 [編按 法官這個職位,是人不得已的權宜性工作],不可看人的外貌;聽訟不可分貴賤,不可懼怕人,因為審判是屬乎神的。若有難斷的案件,可以呈到我這裡,我就判斷')。對人類最後的 '論斷',只有神可以做。

二、想論斷人嗎?想當神嗎?也行。只是真正的神會開始用你論斷人的標準直接論斷你,所以不建議這樣做喔,到時肯定會糗爆。

我自己的作法:

一、對人有成見、有想法?不要馬上說出來,並自己透過時間求證自己的觀察對不對再說。

二、自我檢討,看看自己是不是也這樣機車、或說設身處地想,自己會不會也有同樣的反應?好的留著、壞的引以為戒。若真是對方的缺失,但仍然不要直接說出來,總要找個機會用和緩委婉間接關愛的口吻規勸對方。倪柝聲說得好:'自己先受主的對付,然後才能對付別人;我們對人真實的幫助,乃是根據我們親身的經歷。十字架的功課,總是先從自己身上開始的'。對,管好自己先吧!話雖這麼說,但我在這裡必須向各位坦承,我自己有時也還是會忍不住痛罵我的學生,雖說不常,但也不能因此免責;說我是 '恨鐵不成鋼' 也行、說我是 '急性子' 更貼切,總之 '罵人' 這種行為,我認為已經有點接近 '論斷' 了,絕對是不對的,請各位不要像我這樣,我會認真改正。

三、想想到時候被神審判、被噹被嗆的丟臉情景。自己不正笑人歪?貽笑大方啊... 請想想一個畫面:'我叫別人不要罵髒話',笑屎。到時候我要怎樣才能在神面前站得住腳呢?

四、這不是說自此就不可以 '給他人意見',只是要謹記前三點就是,加上以戒慎恐懼、臨淵履薄的心,謙卑的、中性的、謹慎的、禮貌的、含蓄的態度陳述,點到即止,務求尊重與相親相愛。所以保羅喜歡用另一個字來表達這種 '愛與友善的給予建議' παράκλησις = 勸勉,道理就在今天耶穌這段話之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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