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遇到一個新的家事事件。看看熱鬧之餘、順便想把之後的故事發展,編成 記錄體連載短篇故事,視該事件演展不定期刊出,直到這事件圓滿解決、或是悲劇收場為止,所以篇幅亦不定。真有趣,連作者都不知道接下來的劇情會是甚麼,我得好好寫,搞不好日後還可以此文投稿賺點零用錢呢:

男主角 (以後簡稱 Y) 是坨爛泥、無責任感、不顧家、管教子女不當、一事無成、低收、不事生產、好逸惡勞、還外加對家人言語不遜、態度粗暴、但卻對其周遭友人鄰舍等相當熱心、一種樂於助人而不自助、勇於救人而不自救的矛盾情結;與原生家庭關係雖不至於不合,但 Y 父母年事已高、父久病臥榻、母年逾古稀尚出外工作貼補家計、兄弟姊妹亦皆平庸、自顧不暇、對此事件愛莫能助。女主人 (以後簡稱 K) 為其家人一員,不堪其擾、精神痛苦、度日如年,家庭狀況危殆、瀕臨分裂。一日 K 在公園跟我聊起這檔事兒,想問問我的看法。

我當然先試圖、根本是拜託 K、放棄這層關係,直接與之分離即可,放逐 Y 自生自滅,這樣大家都省事,畢竟 Y 無知無能乖僻可恨而不自愛,他自作孽不能活也是剛剛好。懇談之後,無奈 K 不願意放棄,表示 Y 怎麼說都是 '一家人',不捨看見日後 Y 無處可依、零丁漂泊。

絕對不行!我一定要試圖點醒 K,怎麼會是這種想法呢!滿腦子傳統倫理道德,是這世上痛苦的根源之一。

一家人?哇,這是個什麼概念?值多少錢啊?能當飯吃嗎?能抵得了幾棟房子?哪怕是親如父母,有的不也連畜生都不如,魚肉子女?最後老了病了,還要幫這些老不死的把屎把尿?愛如枕邊,什麼白頭、什麼山盟、到時不一樣會因細故翻臉決裂?最後不也喜新厭舊、外遇投機、男的吃軟飯、女的鉑金包?兒女?我呸!那更不用說了,日前我還聽過一個學生很 '得意' 的跟我說:'我在等我爸媽死掉,這樣就可以分到很多財產了'。唉,生養這種子女,失敗的不知道是父母、還是上帝?所以囉,'一家人' 是甚麼?絕對就是對方逃避責任的代名詞、是自己沉重負擔的起始點。

但我不解的是:對 K 而言,氣憤可恨的感覺竟然無法超越對 Y 的憐憫?!對 Y 的憐惜、同情、施捨、悲慨,覆蓋了 Y 的無能、不負責任、擺爛、畏縮、逃避、暴躁、與固執?!請注意,這狀態已經行之有時囉,所以我覺得根本不可能。換成我,早就離開 Y 了;想想自己收入頗豐、又不見得多需要伴侶、生活充實安逸、還有一個聰明聽話的帥兒子,實在想不出任何理由把這種男人留在身邊,要做什麼呢?就算當成是小丑、平日自娛娛人、或是工具、打點雜務,想想現在他的無理取鬧與軟爛,也是個累贅啊;現在 Y 的真實處境,活像隻惴懼不安的寄生蟲,一生都活在宿主的不察或憐憫之下,只要一被發現、吃了打蟲藥,就順著馬桶水沖到陰暗的化糞池裡去了,永無翻身之日。更好笑的是:Y 還以為自己是國王呢!一副大老爺的姿態、作威作福等人伺候,K 也不知道忍他多久了。馬的,Y 這種人怎麼不去死一死啊!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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