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加福音 23:44~56

成了!

44 那時約有午正,遍地都黑暗了,直到申初,
45 日頭變黑了;殿裡的幔子從當中裂為兩半。
46 耶穌大聲喊著說:父啊!我將我的靈魂交在你手裡。說了這話,氣就斷了。
47 百夫長看見所成的事,就歸榮耀與神,說:這真是個義人!
48 聚集觀看的眾人見了這所成的事都捶著胸回去了。
49 還有一切與耶穌熟識的人,和從加利利跟著他來的婦女們,都遠遠的站著看這些事。
50 有一個人名叫約瑟,是個議士,為人善良公義;
51 眾人所謀所為,他並沒有附從。他本是猶太、亞利馬太城裡素常盼望神國的人。
52 這人去見彼拉多,求耶穌的身體,
53 就取下來,用細麻布裹好,安放在石頭鑿成的墳墓裡;那裡頭從來沒有葬過人
54 那日是預備日,安息日也快到了。
55 那些從加利利和耶穌同來的婦女跟在後面,看見了墳墓和他的身體怎樣安放。
56 他們就回去,預備了香料香膏。他們在安息日,便遵著誡命安息了。

賞析

1. 這句話中蘊含著極大的學問與智慧!這句話再次的說明了當一個公民,遇見了掌權者不正當的作為時,所應具備的態度與對應方法。類似的教導,已在新約中出現多次了,後來被一位大文豪所歸納整理,而成了一個現在眾所周知的政治理論。其實,在日前多次經文分享中,我也跟各位介紹過了 (詳 得勝者 3、11、26、138、252、296 等篇),有興趣各位可以回頭看看。沒興趣的話,只要學學今天經文裡議士約瑟的作法就好。對此,我實在有再三提醒各位的責任,否則有點對不起過去我的老師們諄諄的訓誨啊 ㄏ。

2. 我好喜歡這句話。對我而言,這句話有三個意義:

一、從 馬太福音 第二十七章可知,約瑟埋葬主的墳墓,原是約瑟為他自己所鑿成的,本來要放他自己,所以當然沒有葬過其他人。從某種意義上來說,約瑟等於也埋葬了他自己;這表示信主的人,已經把 '舊我' 和主一同埋葬了,並且藉著決志受洗使我們的罪歸入主身體的死、和主一同埋葬;對此,保羅在 羅馬書 第六章有很好的解釋:'豈不知我們這受洗歸入基督耶穌的人是受洗歸入他的死嗎?所以,我們藉著洗禮歸入死,和他一同埋葬,原是叫我們一舉一動有新生的樣式,像基督藉著父的榮耀從死裡復活一樣。我們若在他死的形狀上與他聯合,也要在他復活的形狀上與他聯合;因為知道我們的舊人和他同釘十字架,使罪身滅絕,叫我們不再作罪的奴僕;因為已死的人是脫離了罪。我們若是與基督同死,就信必與他同活。因為知道基督既從死裡復活,就不再死,死也不再作他的主了'。所以 '在墳墓裏的身體' 這樣的表達,也可借用來指舊我和身體犯罪,先與主一同死去、將來也要與主一同復活。

二、由於信主的人與主一同埋葬,所以信主的人與這世界從此便有所分別了。我們不再被罪挾制,因為我們的罪、以前曾犯的、現正在犯的、以後會犯的,通通都與主一起被釘在十字架上了!

三、主的形體、主的形象,總是清潔無暇、神聖高貴的。豈能與葬過死人的墓穴等視一同呢?清潔美好的食物,怎能放在髒污的器皿裡呢?孔子不也說 '不時不食、割不正不食' 嗎?這不是孔子在裝驕貴不凡,而是聖賢藉物以表明 '有所類,君子當自重之' 的道理。有的時候,適當的分別是有必要的,這不僅代表自己為人處世的 '有所不與'、也代表了對於自己價值三觀充分的 '自重自知'。'豈不知你們的身子就是聖靈的殿嗎?這聖靈是從神而來,住在你們裡頭的',正是這道理,讓我們知道 '有所分別' 的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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