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福音 20:21~31

21 耶穌又對他們說:願你們平安!父怎樣差遣了我,我也照樣差遣你們。
22 說了這話,就向他們吹一口氣,說:你們受聖靈
23 你們赦免誰的罪,誰的罪就赦免了;你們留下誰的罪,誰的罪就留下了
24 那十二個門徒中,有稱為低土馬的多馬;耶穌來的時候,他沒有和他們同在。
25 那些門徒就對他說:我們已經看見主了。多馬卻說:我非看見他手上的釘痕,用指頭探入那釘痕,又用手探入他的肋旁,我總不信。
26 過了八日,門徒又在屋裡,多馬也和他們同在,門都關了。耶穌來,站在當中說:願你們平安!
27 就對多馬說:伸過你的指頭來,摸我的手;伸出你的手來,探入我的肋旁。不要疑惑,總要信。
28 多馬說:我的主!我的神!
29 耶穌對他說:你因看見了我才信;那沒有看見就信的有福了
30 耶穌在門徒面前另外行了許多神蹟,沒有記在這書上。
31 但記這些事要叫你們信耶穌是基督,是神的兒子,並且叫你們信了他,就可以因他的名得生命。

體會 + 解說

1. 主對門徒的應許,'就是父因我的名所要差來的聖靈,他要將一切的事指教你們,並且要叫你們想起我對你們所說的一切話' (約 14:26),如今應驗了。

2. 這段話,我猜可能就是天主教後來的 '審判權柄神授說' 的主要依據吧;但從後來的史實看,恐怕這話有被誤用與濫用的嫌疑;人因此以為主賞賜給教會或信徒無限的屬靈權炳,可對任何人施行審判、並無論審判結果如何,神都予以尊重。其實,本節所謂的赦免和留下,應指在 '屬靈上的分辨能力'、可辨別人在信仰上是否真確信實,而予規勸或導正,決不是要信主的我們去 '論斷'、'審判' 他人是否可以得救,是否得救,只有神知道。保羅說 '有說:我是屬保羅的;有說:我是屬亞波羅的。這豈不是你們和世人一樣嗎?亞波羅算什麼?保羅算什麼?無非是執事,照主所賜給他們各人的,引導你們相信。我栽種了,亞波羅澆灌了,惟有神叫他生長。可見栽種的,算不得什麼,澆灌的,也算不得什麼;只在那叫他生長的神。栽種的和澆灌的,都是一樣,但將來各人要照自己的工夫得自己的賞賜。
因為我們是與神同工的;你們是神所耕種的田地,所建造的房屋。我照神所給我的恩,好像一個聰明的工頭,立好了根基,有別人在上面建造;只是各人要謹慎怎樣在上面建造。因為那已經立好的根基就是耶穌基督,此外沒有人能立別的根基' (林前 3:4~11)
,就是本節經文最好的詮釋。但願教會的弟兄姐妹們,在接納新的慕道朋友時,宜多好好運用這份屬聖靈的引導、給予人們在信仰上適當的造就。

3. 真正的信心,不是憑著眼見;凡看見才相信的,只不過是接受既成的事實,並不是主所要的信心。像我,凡事總要憑據才會相信,是小信的表現;經驗感官上所蒐集的證據,並不是信心的根基。主與我們同在,有時隱藏、有時明顯,我們的信心須被訓練到一個地步,在能在沒有主明顯同在之時,仍能安心信靠,這才是真信心。保羅不也說嗎 '為此,培植我們的就是神,他又賜給我們聖靈作憑據。所以,我們時常坦然無懼,並且曉得我們住在身內,便與主相離。因我們行事為人是憑著信心,不是憑著眼見。我們坦然無懼,是更願意離開身體與主同住。所以,無論是住在身內,離開身外,我們立了志向,要得主的喜悅' (林後 5:5~9)

參照

太 28:19 (得勝者 156)

可 13:11 (得勝者 197)

路 11:13、12:12 (得勝者 267、276)

約 3:8、14:17 (得勝者 353、3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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