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徒行傳 4:19~20

聖靈的作工 服從掌權者的例外

19 彼得、約翰說:聽從你們,不聽從神,這在神面前合理不合理,你們自己酌量吧!
20 我們所看見所聽見的,不能不說

適用

1. 這是非常重要的一句話,可能是 '公民不服從' 的重要法源之一!理論上,猶太人本有聽從公會的義務,因為公會設立的目的,乃是為神的代理、以照顧百姓。猶太人當把服從公會當作是聽從神。然而當公會偏離了神的旨意,不再替神作事之時,此時可以不聽公會的指示嗎?本節經文就是答案:當人們無法從公會得到來自於神的道理時,自然就不是出自神的話語了,所以可不予聽從。

本段經文也是看似與 羅馬書 所教導的內容有歧異的地方;保羅說:'在上有權柄的,人人當順服他,因為沒有權柄不是出於 神的。凡掌權的都是 神所命的。所以,抗拒掌權的就是抗拒 神的命;抗拒的必自取刑罰。作官的原不是叫行善的懼怕,乃是叫作惡的懼怕。你願意不懼怕掌權的嗎?你只要行善,就可得他的稱讚;因為他是 神的用人,是與你有益的。你若作惡,卻當懼怕;因為他不是空空地佩劍;他是 神的用人,是伸冤的,刑罰那作惡的。所以,你們必須順服,不但是因為刑罰,也是因為良心' (羅 13:1~5)

許多人引用此節經文主張基督徒 '聽從神,不聽從人',但沒有給予正確的解釋與判準,以致信徒每每有偏激反政府的態度;結果不但沒有使神得榮耀,反讓主的名被世人侮辱、讓信神的人背上了 '反社會、反秩序' 的罪名。對信神的兒女來說,神的話語絕對凌駕於掌權者,這毫無疑問;若掌權者信神,是否有聽從神的指導?若掌權者不信神,但所行所令卻合乎神的教誨,是否仍可加以排拒?重點是:這點由誰來判斷呢?聖經嗎?但若解釋多元,那要聽誰的解釋呢?先知嗎?但假先知那麼多,可有憑據得知該人確為可信的先知呢?執長團嗎?多數決一定合乎神的旨意?這些都是極待解決的問題。因此,對此須有極為謹慎的判斷與論證。這個問題實在太大,我們無法在這裡討論;不過在此可以提出幾個我個人的想法以供大家參考:

1. 彼得當時是對 '公會長官' 所說的,公會長官理論上信上帝、但所為並不符合上帝的道,因為他們不信主耶穌 (在此我們相信主耶穌為神所差、為聖子、相信聖靈、相信彼得被聖靈充滿、相信彼得當時代表神),所以彼得選擇不服從公會,使徒們選擇服從聖靈的感動;保羅當時寫信的對象是 '羅馬人',其中所說的 '掌權者' 指的是 '羅馬皇帝'。當時的羅馬皇帝並不信神,可是保羅明白指出羅馬皇帝是 '神的用人'、是要叫作惡的懼怕、故對人民是有益的。可見不信神的政府領導,即便不信神,但若仍願為善,原則上仍可視其命令係出自於神,所以保羅強調,人民對此仍必須順服,不只是怕刑罰、也是因為本知的良心。其實,主耶穌也親自的示範給我們看啦:自出生被希律追殺、仍主張納稅等等,不也沒有直接對抗掌權者、選擇服從掌權者嗎?

2. 當時那個年代,政令是不准許傳福音的,請問主耶穌有停止不傳嗎?但,主耶穌有 '明言具體公然對抗' 掌權者嗎?是不是一路閃躲規避、不與正面衝突、直到用盡一切自力而被捕?現在中共當局大力摧毀教堂、阻止傳福音、迫害宗教,若我是該國公民,我自當於國內努力傳福音;但這代表我當為此倡導革命、以推翻中共政權嗎?若是這樣可行,那當時的希律該撒不早就死一萬次了?因為他們直接得罪了主啊!

3. 綜上觀察與對聖經的理解,我同意梭羅、甘地等人所主張:對於掌權者的執政,原則上當然服從,但若違天理正道 (各位,就先當作這是極為明顯且眾所週知的好嗎)、例外上則依比例原則 '消極予以規避、不服從、不配合、不協同、或不合作',但決不從事 '積極反抗、鬥爭、暴力革命、或權力更替' 等可能引發激烈政權動盪的流血衝突行為。使徒們在這裡,已再為我們作了一個好的示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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