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徒行傳 23:1~10

保羅被押至公會前

1 保羅定睛看著公會的人,說:弟兄們,我在神面前行事為人都是憑著良心,直到今日。
2 大祭司亞拿尼亞就吩咐旁邊站著的人打他的嘴
3 保羅對他說:你這粉飾的牆,神要打你!你坐堂為的是按律法審問我,你竟違背律法,吩咐人打我嗎?
4 站在旁邊的人說:你辱罵神的大祭司嗎?
5 保羅說:弟兄們,我不曉得他是大祭司經上記著說:不可毀謗你百姓的官長。
6 保羅看出大眾一半是撒都該人,一半是法利賽人,就在公會中大聲說:弟兄們,我是法利賽人,也是法利賽人的子孫。我現在受審問,是為盼望死人復活。
7 說了這話,法利賽人和撒都該人就爭論起來,會眾分為兩黨。
8 因為撒都該人說,沒有復活,也沒有天使和鬼魂;法利賽人卻說,兩樣都有。
9 於是大大的喧嚷起來。有幾個法利賽黨的文士站起來爭辯說:我們看不出這人有什麼惡處,倘若有鬼魂或是天使對他說過話,怎麼樣呢?
10 那時大起爭吵,千夫長恐怕保羅被他們扯碎了,就吩咐兵丁下去,把他從眾人當中搶出來,帶進營樓去。

適用

千夫長將保羅押至公會前,先接受猶太人自己間的盤問與調查,正如我前面所說的,千夫長對此仍半信半疑,不覺得這樣的 '小事' 會引發猶太人間如此大的紛爭,後來發現這事越搞越大,搞得兩派猶太人對嗆、甚至還有極端的猶太 '恐怖份子' 揚言要殺掉保羅。為了不要讓這動亂持續坐大、再者千夫長無法從中找出紛爭真正的原委,他決定將保羅押解至巡撫處、進行更深入的調查。我認為千夫長這麼做可能基於兩個原因:一來無法查明、眼看情勢愈趨動亂,只能移送至更大的權責單位,以稍緩躁動;二來可能只是基於怕事,而有此推諉塞責的自然反應。

1. 猶太人的律法,很注重受審訊之人的權利;不分青紅皂白打受審訊者的嘴,乃是違背律法的。並且按照律法,打一個以色列人的嘴,乃是冒犯神的榮耀。亞拿尼亞,這人大家應該很熟,我們在 馬太福音 就介紹過了,是個著名貪得無饜的政客,於 AD 47 至 58 年間作大祭司,曾於 AD 51 年左右被羅馬政府遞奪職銜,旋又復職,後於 AD 66 遭人暗殺。打嘴用意在羞辱、不准胡亂發言。

這讓我想到主耶穌受審時,也曾被人掌摑,但主耶穌的遭遇比保羅更慘啊:先被人吐唾沫在臉上、又被蒙著臉、用拳頭打、戲謔要主說些預言來聽、侮辱主、再被掌打,才再行訊問。不論對保羅、還是對主耶穌,大祭司這樣做是違反猶太行審問的規定的。保羅對審問者的不公,立即有了忿怒的反應;相較之下,主耶穌當年受盡羞辱,卻仍不說任何話。或許光從這點,就可略窺神與人的差別了。

2. 保羅這話有兩個解釋:一或因為保羅的眼疾、已無法看清楚對方臉部較細節的五官了 (加 4:15、6:11);至於保羅在本章第六節 '看出' 二派的人別,原文用 γινώσκω,意思 '認識'、'察覺',是靠 '判斷'、而不光是憑肉眼 '看' 的喔,這是中文在用法上的重疊。二是因為保羅一直在外傳道,從未見過現任大祭司;或者大祭司當時沒穿上正式的袍裝、或因有千夫長列席,大祭司未按次序坐席等緣故,以致保羅確實不知道對方是大祭司,以為只是公會的某個領袖而已。

3. 引用自 出 22:28;保羅在這樣的場合引用此聖經節,用意應想表明個人守法的態度、同時表明對方違背職務的劣行。保羅說這話,有表達道歉的意思;但僅對他冒犯大祭司這個職位而道歉、並非對大祭司這個人道歉,這個大祭司表現得太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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