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完 禁聞網 於 2022 年 5 月所刊關於聖經支持輪迴的資訊,頗有同感,將其重點整理改寫如下:
猶太人信其有;一世紀猶太歷史學家 Flavius Josephus 稱:法利賽人信奉轉生。他寫到,法利賽人認為惡人的靈魂在死亡後會遭到懲罰。但「善良的人的靈魂會被挪到其他的軀體里去。」而且他們「有能力復甦,再次成活。」在猶太史中,不時冒出這種相信,即他們先知會轉生。只有撒都該人,猶太教中最正統的一個派別,拒絕了所有來自波斯的觀點,包括復活,也拒絕所有來自古希臘的信仰,包括轉生。然在耶穌出世的時候,仍存在著多種不同的有關來世的信仰。
早期教父也信輪迴;Origen (A.D. 185-254) 是早期正統教會的第一位重要長老,為自保羅之後第一位規劃出以耶穌教誨為中心的神學體系者。Origen 是靈魂先存與轉生的堅決維護者。「靈魂先存」係指靈魂不是在出生時造的,而是早在這之前就在靈界或前世存在了。Origen 提出許多在猶太經書與耶穌的教誨中都可以找到有關前世的說法。Origen 是亞歷山太的革利免得門生。亞歷山太的革利免又是使徒彼得的弟子。革利免與 Origen 寫了使徒們從耶穌那獲得秘密教誨的事。密授內容之一就是肉體與靈魂的重生。耶穌密傳的存在一事,聖經中也有記載。如:「耶穌回答說,『因為天國的奧秘只叫你們知道,不叫他們知道。凡有的還要加給他,叫他有餘』」(太13:11-12)。這句話若用在 '輪迴' 的主張上,似乎更是說得過去。此外,「我照神為你們所賜我的職分,作了教會的執事,要把神的道理傳得全備,這道理就是歷世歷代所隱藏的奧秘,但如今向他的聖徒顯明了。神願意叫他們知道、這奧秘在外邦人中有何等豐盛的榮耀。就是基督在你們心裏成了有榮耀的盼望」(西1:25 -27)。這段用於輪迴理論上,更是貼切了。再者,若能接受輪迴理論,那這句話就好解釋了:「我如今把一件奧秘的事告訴你們。我們不是都要睡覺,乃是都要改變」(林前15:51)。在耶穌去世之後,前世與轉生的教義以密授這種形式存在著,直到它們在公元 553 年被羅馬教廷打為異端邪說。那時期,羅馬教廷嚴厲打擊當時與其相左的教義與教廷內部的所謂異端邪說。在摧毀非傳統的教義同時,帶來了猶太人、諾斯底教派,及最終所有妨礙宗教法庭 (the Inquisition) 與十字軍東征的人的毀滅。但在 1945 年 12 月,遭羅馬教廷壓制、摧毀的有關早期基督教許多秘密的文字,在埃及出土。埃及是在羅馬摧毀了以色列之後流傳這些秘密的主要地區。這些有關生命與死亡的所謂異端教義,與我們今天談論的瀕死體驗驚人的相似。
綜上,個人認為輪迴是高度可能的。找了一些與輪迴可能有關的經文如下:
創28:12 = '夢見一個梯子立在地上,梯子的頭頂著天,有神的使者在梯子上,上去下來'。這裡的 '上去下來' 代表什麼?有沒有可能是 '回去再回來',而且不只是人類 (神的使者可能是天使,也可能是人),連天使也要輪迴呢?這個概念在希伯來經書中可以找到 (the Book of Enoch) 。這本書把人的靈魂先存描述成在很久以前從天上掉下來的天使。在舊約中,雅各夢到有座天梯豎立在地上,直達天庭,天使們在上面上上下下。從地面通往天堂的通道,是經常出現在瀕臨死亡經歷中的一個畫面,有隧道、圓柱、漏斗、管道等其他形狀。在瀕臨死亡的經歷中,是人的靈魂在通道里上上下下。
王下1:8 = '回答說:他身穿毛衣,腰束皮帶。王說:這必是提斯比人以利亞',與 太3:4 = '這約翰身穿駱駝毛的衣服,腰束皮帶',有沒有一點點的相似?若說這是當時常見的裝扮,那經文又何必贅述呢?又,瑪4:5 =「看哪,耶和華大而可畏之日未到以前,我必差遣先知以利亞到你們那裡去。」這是聖經中可以查到的上帝關於彌賽亞的承諾之一。這些「約翰就是以利亞』的說法是轉生這一事實的明白無誤的佐證。我們可以從中得出兩個結論:一是希伯來經書預言了以利亞本人 (而非如同以利亞般的人,是以利亞本人) 會在彌賽亞降臨之前回來。次為當耶穌說「以利亞已經來了」,他在明確表示施洗的約翰就是以利亞。由上可知,下面兩個陳述只有一個是正確的﹕一、施洗的約翰就是以利亞本人,意味著以利亞轉生了。如果是這樣的話,那麼轉生這一概念必須重新納入基督教的教義中,而在審判日屍體從墳墓中爬出的說法就可以放棄了。或二、施洗約翰不是以利亞轉世,這意味著以利亞本人並沒有回來。如果是這樣的話,那要不是瑪拉基關於以利亞在彌賽亞降臨之前回到世間的預言失敗。 (這意味著上帝沒有信守承諾、聖經有誤),就是耶穌並非彌賽亞。基於這個邏輯,以下結論只有一為正確:(a) 轉生是事實,或 (b) 耶穌不是彌賽亞,或 (c) 聖經預言不可靠。其中只有一點是正確的,別無其它可能。但耶穌關於施洗的約翰是以利亞的定論是明顯、直接的。當然,這裡我們應先撇開 '隱喻解釋',應先求 '文義解釋' 合理的可能性,合先敘明。綜上,加上耶穌也親口這麼說 (先不用討論隱喻),輪迴的意指,似相當明顯 (太11:13-14、17:10-13)。
太16:13-14 =「耶穌到了該撒利亞腓立比的境內,就問門徒說,『人說我人子是誰?』他們說,『有人說是施洗的約翰﹔有人說是以利亞﹔又有人說是耶利米或是先知里的一位。』」注意,在福音中,當人們提到相關問題時,耶穌從未否認過轉生的這一說法。相反,耶穌教給大家這方面的東西。
可9:9-13 = 其中耶穌所說 '以利亞已經來了',這是否 (至少) 代表耶穌此行與以利亞的主要目的相同,解釋為 '耶穌根本就是以利亞',從前後文看,似乎亦未嘗不可,沒有彼此牴觸,亦無害義。同理,於 路1:17 = '他必有以利亞的心志能力,行在主的前面,叫為父的心轉向兒女,叫悖逆的人轉從義人的智慧,又為主預備合用的百姓',似也可作類似的推論,可見輪迴之說假若成立,於經文文義解釋上,並無妨礙。
路9:54-56 =「他的門徒雅各、約翰看見了,就說,『主阿,你要我們吩咐火從天上降下來,燒滅他們,像以利亞所作的麼?』耶穌轉身責備兩個門徒說,『你們的心如何,你們並不知道。人子來不是要滅人的性命,是要救人的性命。』說著就往別的村莊去了。」(KJV 為「Ye know not what manner of spirit ye are of. 」確切的中文翻譯應為「你們的靈魂為何種類,你們並不知道。」)這段就更扯了,耶穌直接告訴門徒,他們不知道 '自己的靈魂屬何型態'。這話非常重要,因為提到有關轉生這一事實。人們不明瞭他們的靈魂,所以這很可能表示人們不知道自己的靈魂從何處轉生 (所來、所往、因果、因緣等,若一味魯莽降下天火處死,可能造成更大的業障循環云云)。
林前15:51 = '我如今把一件奧祕的事告訴你們:我們不是都要睡覺,乃是都要改變',請問這句話的原文為 'πάντες οὐ κοιμηθησόμεθα, πάντες δὲ ἀλλαγησόμεθα',這是在說:我們不是 '死亡',而是 '改變',這裡似乎強調了 '死亡' 與 '改變' 的關係,因為如果說強調人從耶穌所得的救恩,就無須強調 '死亡與改變',反正下節的 '復活後終成不朽' 是必然的。所以可知,得到救恩之後,改變是一定要的,而改變,似乎與死亡也脫不了關係;那麼,'死亡後的改變',倒是說說看,這會是一個怎麼情形呢?
雅3:5-6 = '這樣,舌頭在百體裡也是最小的,卻能說大話。看哪,最小的火能點著最大的樹林。舌頭就是火,在我們百體中,舌頭是個罪惡的世界,能污穢全身,也能把生命的輪子點起來,並且是從地獄裡點著的'。這很明顯了,生命的輪子從地獄裡被點著,輪轉不息,若不是轉生與反覆的重來,何用 '輪轉' 的概念呢?若僅指此生,那因果債務何時能了?這樣所指的 '不公義',又如何能伸張呢?若未得救者只能在地獄得到永罰,那對於未曾聽見耶穌福音的前人先祖,怎能彰顯神的公義?若將此推給 '奧秘',那又何必如此大費周章的再三強調呢?
總言之,聖經中定義的「神的公義」要求犯罪者償還他們的罪。耶穌在講以下的話時,教了此理:「凡動刀的,必死在刀下。」(太26﹕52) 而只有當轉生確實存在時,耶穌的這句話才能成立。因為大家都知道,並不是所有「動刀的」,都死在刀下。歷史上,人一生犯罪但沒有承擔任何後果的例子比比皆是。耶穌是在告訴門徒們,犯罪的人定會在今世或來世償還他們所犯的罪;'我實在告訴你,若有一文錢沒有還清,你斷不能從那裡出來' (太5:26)。只有當我們這樣去理解時,耶穌的話才有意義。耶穌用了同樣的比喻再次講了這個理:「用刀殺人的,必被刀殺。」(啟13﹕10),希伯來聖經中這樣描述神的律法:「以眼還眼,以牙還牙,以手還手,以腳還腳,以烙還烙,以傷還傷,以打還打。」(出21﹕24-25) 在東方信仰,該道理是古老的概念,叫 業力 (karma) 輪迴報應。這與轉生是一回事。在東方,也屬基礎性的道理。聖經中也多次提到這法則,證明了因果業報也是正統基督教的教義之一。此外,也只有輪迴轉生才能達到「神的公義」所指的,人種什麼,將得到什麼、以眼還眼、用刀殺人的,必被刀殺。這個通用的神的律法解釋了為什麼有些人生來就有優越的條件,而有些人生來貧困苦難。就是輪迴轉生的機制在運作。這是個遺失了的紐帶,一個失傳已久的耶穌的教誨。「收穫所耕種的」這一法則,也就是「因果報應」(cause and effect)。
如果我們假設前世與轉生是錯誤的教義,那麼生活中,一些表面上的不公正就顯得有些弔詭;孔子不認識耶穌,無法藉著耶穌得到救恩 (若不藉著耶穌,'沒有人' 能到父那裏去;或 徒4:12),即便如新約所說,將按著人自認為義的裁量標準判斷 (羅2:12-16、徒17:30-31、彼前1:17、2:12 等等),但這恐怕也是安慰用的空話,因為 '凡看見婦女就動淫念的,這人心裡已經與他犯姦淫了' (太5:28) 與 '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 (羅3:10);所以那些沒有遇見耶穌的人,基本上也是必死。一些人生來富貴﹑健康,得到最好的教育,住在宮殿般的房子里,及擁有其它優越的條件。而其他人,出生貧困,沒有文化,還遭受其它種種的不幸。如果前世不存在,就會使上帝顯得很不公平。我們如何以「神的公義」來詮釋這些不公呢?
既然神是慈愛的,我相信:我們都是橄欖,所有人都會得救 (路12:47-48、羅11:25-26)!只是時空的問題,早晚而已,神愛世人,救恩必臨、時機因緣而已,生來殘破、六道苦滅、死入地獄者,平衡因果、了卻債務而已;只是禍福無門,惟人自招,如果沒有人想要生來就是殘破貧困、沒有人想要死入煉獄地獄、輪迴幾近永遠的無有盡頭,那得到救恩後的努力行善、透過救恩信仰而改變的良好美德,才是我們此生當竭力追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