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聖經不是無字天書,也不是突然從天上掉下來的。它在人類歷史中慢慢結晶而成。沒有一本書像聖經這樣,成書的過程經歷了將近一千六百年的漫長歲月。「聖經」 一辭譯自英文的 Holy Bible,後者又譯自拉丁文的 Biblia Sacra,從字面來看是單數,意味著它是單一本書。然而,第三世紀希臘文七十士譯本的 ta biblia 以及第四世紀拉丁文譯本的 biblioteca divina, 又都顯示聖經不是單一本書,而是由許多書卷匯集而成。
又是一本、又是多本?是為何義?儘管作者多元、背景多元、文體多元,聖經各卷書之間存在著統一性。它不是文學的或歷史的統一性,而是神學的與信仰的統一性。聖經的主題和中心信息,一言以蔽之:救恩 --- 上帝經由耶穌基督拯救有罪的世人。
正典 (Canon)一詞,來自希臘文的 kanw,n,原意是指木匠用的尺、或度量長度的器具 (約六肘長;一肘約18至22吋)。後來這名詞便用來意指「標準」、「準則」。在基督教內,此名詞被用來指稱:被基督教群體宣認為是具有絕對權威的一系列神聖書卷 (也就是現在基督教聖經裡面的那些書卷);且這些神聖書卷內的信息被該群體視為是信仰的最高準則。
然而,現在我們所看到在基督教聖經裡面的那些書卷 (書目) 並不是在一夕之間出現,乃是經過一段時間才形成的,並且這個形成的過程乃是聖靈 (神的靈) 透過引導基督教會所達成。這個聖經書卷(書目) 形成的過程就是所謂的「聖經正典的形成」。聖經正典的形成之議題在西方基督教界之稱為「正典的形成 (Formation of Canon)」或「正典形成的過程 (Canonical Process)」。
在教會歷史上,可能是俄利根(Origen)最早使用「正典」此一名詞的教父。其它與聖經的相關名詞,都是比「正典」還較晚出現。例如:「聖經 (Scripture)」,其原意是「一部著作」;因為基督教將被列入正典的所有書卷視為是一部(一本)完整的聖書,而稱之為 「聖經 (Scripture)」。至於「Bible (聖經) 」則是更後期才使用的字。雖然Bible與Scripture的意思相同,但現今較普遍用「Bible (聖經) 」這個名稱來指:基督教的正典之統稱。至於,另一個常用的名詞:「聖約 (Testament)」,則強調的是上帝與人之間的「聖約」。一般所說的聖經 (Scripture/Bible)乃是包含了「新約聖經 (New Testament)」、「舊約聖經 (Old Testament)」兩個部份。
下面分別介紹新約聖經正典書卷、及舊約聖經正典書卷,它們的形成過程。接著再討論那些沒有被收錄到正典書卷(書目)中的那些著作(次經及偽經)的情況。最後會介紹各種主要聖經譯本(包括中文聖經)出現的時期及發展。
新舊約的形成確切年分:
舊約的各卷經卷是何時寫成的呢?而舊約的經卷又是何時匯集成今天的形式呢?從今天現存的資料當中我們必須坦白地說,對於這兩個問題我們實在沒有令人滿意的完整答案。最主要的原因是舊約聖經卅九卷所涵蓋的時間,即使不算創世記前十一章的部分,至少也有一千年的時間。我們今天並沒有太多旁證幫助我們去確定這些書卷的成書年代,所能依據的往往是這些經卷當中本身的歷史資料。根據這些歷史資料,我們頂多能夠粗略確定大部分先知書可能的成書年代,部分詩篇的寫作年代,晚期歷史書(以斯拉、尼希米、以斯帖、以及歷代志上下)的可能寫作年代。這些可以粗略確認年代的經卷,成書的年代有的可以回溯到王國時期的開始(也就是主前一千年左右),有的晚到被擄歸回之後(也就是主前四、五百年左右),因此成書的過程,至少包括了五、六百年的時間,而實際的過程,可能更為久遠。至於五經、早期歷史書、或者詩歌智慧書中的約伯記,我們根本無從得知其確實的寫作年代。
對於舊約的各卷書何時匯集成今天的形式,我們同樣無法有確切的答案。透過聖經考古的發現與舊約聖經經文鑑別學的發展,我們頂多能說,在主前三到四世紀的時候,應該已經存在了一份希伯來聖經經卷,內容與我們今天的舊約聖經非常類似。換句話說,在主前三到四世紀的時候,舊約的正典已經隱然成形。
這種答案好像不太令人滿意,但是如果我們比較東方最古老的文明---中國---的情形,就會發現我們並不需要感到抱歉。中國最古老作品當中的六經,詩、書、禮、樂、易、春秋,同樣也是成書年代不可考,我們知道的頂多是到了主前五百年左右,孔子曾經編修過這六經。將這個年代對照以色列人的歷史,北國以色列於主前722-21年亡於亞述帝國,南國猶大於主前587年亡於巴比倫帝國,一直要到主前538年猶太人開始分批歸回聖地,由孔子修訂定稿的六經,時間是在猶太人開始被擄歸回之後,而舊約聖經可以粗略確定年代的經卷更早,可以回溯到南北國亡國以前,比孔子的六經要早250-300年以上。這樣看來,舊約早期書卷的成書年代無從確定也就不足為奇了。
簡言之,舊約聖經的各書卷的寫作,是一個古遠又漫長的歷史,對於這些書卷寫成的日期,因為年代古遠的關係,我們無法擁有確切的資料,但是從這些書卷的內容來看,這些書卷個別的成書,可能是從主前一千年或者更早開始,一直延續到主前四、五百年左右。在這之後,這些書卷經過一個集結的過程,到了主前三、四世紀的時候,也就是主前200多到300多年左右,一份類似今天的舊約正典的書卷應該已經存在,而這正是舊約聖經傳遞的開始。
如果關於舊約的成書年代與舊約正典形成的時間,我們無法有完整的答案,那麼新約的情形如何呢?相對於舊約文獻的形成橫跨至少五、六百年,甚至可能將近一千年的時間,新約文獻形成的時期要短得多了。根據學者一般的認定,新約最早的文獻是<加拉太書>,它是大約在主後48年,最晚被寫成的新約書卷;既使有不同的意見,絕大多數的學者會接受在主後90年左右,所有的新約書卷都已經完成。
因此,新約的廿七卷書是在短短四十年的時間之內完成的,這與舊約經卷漫長的成書過程,有著非常強烈的對比。
那麼,什麼時候新約正典以我們今天所熟悉的形式出現呢?早在主後二世紀的初期,一位異端的領袖馬吉安(Marcion)便已經編列了一份他所認定的新約正典,由於馬吉安極端的反對舊約律法,因此在他的正典清單當中,只有保羅的十本書信以及一本刪改過的<路加福音>。
換句話說,在最後一本新約書卷形成之後的五、六十年之間,新約正典已經開始逐漸在形成。因著馬吉安以及其他異端的影響,初代教會也就開始重視正典的問題。到了二世紀末,在一份稱為「穆拉托利清單」(Muratorian list)的文件當中,我們已經可以看到今天新約正典隱然形成。在之後的歷史當中,對於<希伯來書>、<啟示錄>、<彼得後書>、<約翰二書>、<約翰三書>、<猶大書>是否應視為正典,少數地區的教會仍有所爭辯,但是除這些少數的地區之外,我們可以說今天的新約正典在二世紀末的時候已經為絕大多數的教會所接受與使用。
在新約正典匯集的過程,保羅書信是最早被集結成書的。初代教父伊格那丟(Ignatius)、坡旅甲(Polycarp)、異端馬吉安、以及<彼得後書>都可以見證,大約在二世紀初(甚至之前),保羅書信已經收集成為冊子流傳。
在福音書方面,從殉道者游斯丁(Justin Martyr)(約主後150年殉道)的見證,我們知道在二世紀中葉之前,許多不同的福音書已經開始流傳。但是到了主後170年左右,塔提安(Tatian)編纂了「四福音合參(Diatessaron)」暗示到了二世紀的下半葉,我們如今熟知的四福音已經從諸多的福音書當中脫穎而出,成為教會普遍接納具有權威的福音書;到了二世紀末之前,馬太、馬可、路加、約翰已經被西方(拉丁)教會視為具有正典的地位。
至於一般書信(或稱「大公書信」)的集結,一直要到接近四世紀時,才逐漸確定;主要的問題,是彼得後書、約翰二、三書、猶大書是否應視為正典的討論到此時才逐漸明朗。在四世紀優西比烏(Eusebius of Caesarea)的<教會歷史>當中,我們才第一次看到七本「大公書信」的清單,而這組「大公書信」集結成冊的時間,應該是在三世紀當中。
<使徒行傳>雖然是路加福音的下卷,但是因著路加福音很早就被分離出來單獨流傳,同時教會對使徒行傳的注意與重視,略遲於路加福音;一直要到接近二世紀末,當異端的問題逐漸增加(特別是面對馬吉安),使徒行傳才成為主流教會用來強調本身教導的正統性與大公性。
<啟示錄>在整個正典形成史當中,產生最多的爭議。早在二世紀末之前,西方(拉丁)教會便已經當作聖經引用,東方教會則多半以寓意法解釋與使用。
但是在三世紀當中,在北非埃及產生了到底啟示錄該字面地詮釋或者寓意地詮釋的爭辯。在爭辯的當中,主張寓意法的亞歷山太主教丟尼修(Dionysius)否認啟示錄的使徒權威,之後東方(希臘)教會便傾向於拒絕啟示錄的正典性。之後由於後來被訂為異端的孟他努主義(Montanism)對於啟示錄的使用,使得西方教會對啟示錄的權威與真實性也產生爭辯。雖然有這些爭辯,西方教會仍然普遍使用啟示錄,但是東方教會一直到四世紀末,才全面接納啟示錄,同時只接受無千禧年觀點的寓意法解釋。
到了主後397年第三次迦太基大公會議(the Third Council of Carthage)中,各地主教們齊聚共同承認今天通行的廿七本新約書卷為正典。從新約正典形成的歷史來看,這個會議的意義只是追認教會已經通行兩百年的新約書卷為正典而已,並不是重新制訂新的新約正典,因為在此時所有關於新約正典的爭議都已經平息多時。簡單地說,在主後一世紀的後半葉,新約個別的書卷逐漸撰寫完成,然後經過整個的第二世紀,在主後二世紀的末葉,除少數書卷外,今天的新約正典的雛形已經形成同時廣為當時的教會接受。
舊約:
舊約聖經又稱為希伯來聖經 (TaNaK/ Hebrew Bible)。由於基督教的舊約聖經是從猶太教那裡所接納過來;因此,舊約聖經的形成被基督徒視為是上帝透過猶太人所完成的 (參:《羅馬書》3:1-2)。猶太教可說是乃是舊約正典形成的使者。從猶太教的角度來說,希伯來聖經正典包含三部分:「摩西五經 (Pentateuch,或稱作律法書Torah/ Law) 」、「先知書 (Nebi’im/ Prophets) 」 和「聖書 (Ketubim/ the Writings)」。
希伯來聖經成書過程乃是先經過口傳(此口傳內容通常稱之為「Oral Tradition」),而後再使用文字將此口傳內容加以紀錄,最後於主前第8世紀至第3世紀之間將這些文字記錄加以收集完成。摩西五經(Torah/ Law)約在主前第4世紀完成收集,先知書和聖卷則約在主後第1世紀及主前第5至3世紀完成收集。聖經中最早成書的可能是《約伯記》,其它大多是摩西及以後的時代才出現。
至於確立正典的工作則是在主後70年聖殿第二次被毀之後才開始進行。其工作乃是由猶太經士拉比(rabbis)負責確立出哪些經卷才是屬於聖經。到了主後70年的猶太教雅麥尼亞會議(Synod of Jamnia)正式確立出希伯來聖經24卷正典的書目。不過須注意的是,雖然舊約正典到此時才確立;但事實上,在此時之前,許多的經卷早已被猶太人群體視為是正典看待。例如耶穌及使徒都引用許多舊約經卷之經文,並稱之為「聖經 (the Writings/Scripture)」(參:《馬太福音》22:29、《馬可福音》12:24、《路加福音》24:32,45、《約翰福音》5:39; 20:9、《使徒行傳》1:16; 17:2,11;18:24,28、《羅馬書》1:2等等)。因此,這裡所討論的是正典最後被確立的時期(主後70年),並非是說它們被接受為正典的時期。
基本上,猶太拉比們依據三個主要標準來決定某個文獻是否為正典。第一,必須成書在先知馬拉基之前的時代。即須是400B.C.E.之前的作品。因猶太拉比認為:因為以色列人的悖逆,上帝的靈離開以色列人,所以馬拉基之後,上帝不會再有啟示。第二,文獻需使用希伯來文所書寫。(希伯來聖經除少部份段落是由亞蘭文所寫,其餘皆是用希伯來文書寫)。第三,文獻需被廣泛的猶太人所認定及接受為具有神聖權威的正典。亦即具有普遍的權威性。
因此猶太的拉比們是從大量的文獻選出正典,而後將它們確立為今日我們所見的舊約聖經。至於,未被接納為正典的文獻則被置於正典之外。舊約聖經某些經文也有記錄那些未被接納為正典的文獻,例如:《耶和華的戰紀》(民二十一14)、《雅煞珥書》(書十13)、《所羅門記》(王上十一41)、《先見撒母耳》、《先知拿單》、《先見迦得》(代上二十九29)等等。舊約記載了大約十五卷沒被列入正典的書目。
或可依照經文本身的分法,分三部份:路 24:44,「摩西的律法,先知的書,和詩篇上所記的,凡指著我的話都必須應驗。」
何時形成:摩西五經約在主前第十二至第六世紀之間完成。先知約在主前第五至四第世紀之間完成。聖錄約在主前第三世紀完成。
猶太人相傳在亞達薛西王時,由以斯拉編緝而成。猶太人歷史家約瑟弗即持此看法。而且他認為自亞達薛西王以後所寫的 (即所謂的次經)沒有原有的聖書的權威,「因為上述那種先知已停止出現。」但現有正式彙成的舊約聖經,則大概是主後九十年 Jammia 的文士學院,經過會議裁決後公佈的。
新約:
新約正典的形成也經歷了一段很長的時期。四福音及保羅十三卷書信,約在主後130年便為被部分教會視為具有神聖的權威性之經書。約170至220年間,它們便已經與舊約正典具有著同等的權威地位。而其他新約經卷要到稍後才被視為是正典。其中最引起爭議書卷是:《希伯來書》、《猶大書》、《彼得後書》、《約翰二書》、《約翰三書》,和《啟示錄》。
另一方面,也有許多作品曾被初代教會視為有權威性,但後來卻未收錄為正典,例如:《巴拿巴書信》及《黑馬牧人書(Shepherd of Hermas)》。
教會最早一個關於新約正典書目的紀錄是記載亞他拿修(Athanasius)在367年所寫的一封文告內(Festal Epistle);亞他拿修所寫的這個書目其次序是︰福音書、使徒行傳、大公書信、保羅書信、啟示錄。到了主後397年,非洲北部的迦太基大公會議中,決定採納亞他那修所提的27卷新約書目為新約正典。於是,亞他拿修所寫的這個書目就成為後來我們現今新約聖經的27卷新約書目。
16世紀之後,新教(更正教)也開會正式議決66卷新、舊約為聖經正典。天主教在1546年的天特會議則多加了7卷舊約次經進入聖經書卷中,所以天主教的正典數目乃為73卷。而東正教則在1672年則將14卷(另說15卷)新舊約次經加入到他們的正典之中,故東正教的正典數目為80卷(另說81卷)。
不過,我們必須注意,這並不是說:是由這些猶太人的會議(例如:主後70年的雅麥尼亞會議)、基督教大公會議(例如:397年的迦太基大公會議)、或教會會議(例如:16世紀新教的會議或天主教的天特會議) 決定了哪些書卷才是新約正典,因為人是無法決定或判斷哪些書卷的內容才是聖經(神的話)的內容。而是說:乃是「聖靈(神的靈/the Holy Spirit)」引導猶太的拉比們(上帝子民)去明白什麼書卷才應該是舊約正典;相同的,也是「聖靈」也引導初代教會的基督教群體,去明白哪些書卷內容乃是上帝的話語 (亦即:上帝將祂的話語默示給某些基督徒書寫者,透過他們的寫作而將神的話以文字紀錄方式呈現)、哪些書卷才應該屬於新約聖經正典。之後,再由猶太人或基督徒的會議去將聖靈所引導出的共識,加以宣任及公佈。
因此,其實早在亞他拿修時代之前,各地方教會已經對於哪些書卷才是具有神聖權威的經卷早已有了共識 (這是因為受到同一聖靈所引導而有著相同的共識);只是到了第四世紀,當基督教界面對許多異端所引發的關於聖經正典的議題,因此教會決定在主後397年的這個大公會議中,將這個早已存在於教會中的聖經書卷之共識加以正式確立、並宣布眾教會悉知。後來的新教、天主教、或東正教的各種相關會議,也是相同的只是將原本聖靈在基督教群體中所引導的共識,透過會議的形式而加以宣佈成為基督教群體中關於聖經書卷的正式條文及規範。
也就是說,這些由人所召開的會議只是「歸納」及「宣認」了教會基督教群體中對於舊約、新約正典的共識 (就是那透過聖靈引導而產生的共識),而並不是「決定」了哪些書卷是新約正典。若我們不釐清這個關鍵性的重點,則我們很容易會將正典的形成誤以為是由「人」所制定,而忽略了「聖靈」在眾教會中的神聖引導 (Divine Guidance)。因此正典的形成,雖然在表面(形式)上,它似乎是透過人召開的教會會議所制定;然而從本質上來說,這個正典形成的過程,乃是一個「聖靈」透過對眾教會的引導而完成的過程,並不是某個「會議」或「個人」所制定而成的事件。
使徒們為了將他們的見証傳留下來,所以開始提筆著書,寫了四福音與使徒行傳。後來,為了地方教會的一些特殊須要,使徒們就寫了書信教導信徒們如何處理。起初,這些書信都祇是達與某地區的教會而已,但後來,教會將這些書信輾轉抄錄,在各地方的教會之間互相傳閱研讀。
西元95年,羅馬主教革利免在給哥林多教會的書信中,即引用了不少新約的詞句,許多第二世紀的基督徒領袖書信中也都可見到新約的話,可見當時這些使徒書信已開始在基督徒中建立了威信。但此時,一些異端的著作,包括偽經,也開始在基督徒中傳閱,魚目混珠,所以教會開始有編集正典的必要。
馬安西(Marcion)在主後140年,根據他自己偏狹的神學觀編集了第一本「新約」,但他祇收集了路,羅,林前後,加,弗,腓,西,帖前後,門。
第二世紀末,教父愛任紐的著作中,除了雅,彼後,猶,來以外,其他新約每一本書,他都引用了,可見此時,大部份的新約的權威,已廣為教會所接受。
另一位迦太基教會的領袖特士良,在他的著作中,引用了四福音,保羅13書信,約壹,彼前,猶,來,而當時,所有新約的書信的原本,都還存在。而且他稱這些經典為「新約」。
第三世紀,除了雅,彼後,約二、三,來,猶,及啟七卷外,其餘已在教會中公認為正典。亞歷山大的俄利根正式接納現有新約27卷書為正典,雖然他對雅,約二、三,及彼後仍有點保留。
西元312年,羅馬君士坦丁大帝接受基督教信仰,但他並沒有如一般所說將基督教定為國教,祇是完全解除了對基督教會的逼迫。他命令尤西比預備五十本聖經。尤西比將新約分為四類:(1) 公認的書,(2) 考慮中的書:雅,猶,彼後,約二、三,(3) 偽經,(4) 異端的書。
西元397年,在迦太基大會中,核定完全接受27卷書為新約正典,與舊約並列為神所默示的聖經。
關於更進一步的說明,請參閱 「破解達文西密碼」 一文。
七十士譯本 (LXX):
乃是最早的聖經譯本。一般認為是埃及王多利買二世 (主前285 - 247)邀請以色列七十二位學者(每支派選六人)翻譯的,故稱七十士譯本。但當時祇翻了摩西五經,所有的翻譯工作 (包括次經) 直到主前150年左右才完成。
基督教從起頭就接納七十士譯本,故在新約中引用的舊約有時詞句會與希伯來文舊約聖經有所差異,乃因其出處為七十士譯本之故。如希伯來書3:8引用的經節,與舊約聖經中詩篇95:8就有不同:

詩 95:7-10 
惟願你們今天聽他的話,你們不可硬著心,像當日在米利巴 (試探), 就是在曠野的瑪撒 (發怒)。 試探他的時候一樣,那時,你們的祖宗試我、探我,並且觀看我的作為四十年之久。 
來 3:7-9
你們今日若聽他的話,就不可硬著心,像在曠野惹他發怒,在那裏,你們的祖宗試我探我,並且觀看我的作為,有四十年之久。

七十士譯本因使用當時最通行的希臘文,而且在新約聖經尚未完成前,他就是基督教會的唯一聖經。而在新約聖經完成後,基督教也是把新約聖經附在七十士譯本上而編成新舊約聖經。早期教會翻譯聖經,很少使用希伯來文原文聖經,大都是以七十士譯本為籃本,如古拉丁文譯本,埃及文譯本等等。我們可以說七十士譯本就是早期基督徒的舊約聖經。
《七十士譯本》( Septuagint )是舊約聖經最早的希臘文譯本,簡稱 LXX,約公元前三至一世紀譯成,因傳說是由72位翻譯者在亞歷山太城合譯而得名。這個譯本為散居外地的猶太人(他們不再說希伯來語)所採用,根據譯文的語言,最早五卷完成於公元前285-247年間,其餘部分約到公元前150年完成。譯本除了希伯來聖經正典外,也收錄了一些被稱為次經的書卷。新約聖經不少引用舊約的經文均出自此譯本,後來再譯成多種文字。《七十士譯本》原書已失傳,現存的是公元四至五世紀的抄本。
七十士譯本在聖經翻譯上的地位:
I. 聖經翻譯的先驅
在舊約聖經的古代譯本中,《七十士譯本》佔了一個獨特的地位。舊約的希臘文翻譯工作始於公元前3世紀,是翻譯史上一項大膽的創舉。它不僅是第一個嘗試,以另一種語文來翻譯希伯來文聖經,而且就其規模和性質而言,在希臘化世界也是空前的。從社會學的角度看,它見證了古代國際之間樊籬的崩潰,以及希臘語文因著亞歷山大大帝南征北討而散播四方的事實。定居亞歷山太城這個大都會的猶太人,因著環境的緣故而被迫放棄他們的語言,但他們謹守他們固有的信仰。對猶太人來說,把他們神聖的律法翻成希臘文,無論是捍衛他們的宗教,或是滿足他們在禮儀和教育上的需要,都有著重大的意義。反過來,這個譯本也成為介紹猶太人的歷史和宗教的工具。
II. 對後世寫作的影響
《七十士譯本》所以重要,也在於它成為早期猶太人及基督徒文學創作的資源。《七十士譯本》中那些特別用來表達舊約聖經內容的希臘文詞彙(或譯詞)影響深遠,遍及日後許多希臘文著作,其中包括斐羅和約瑟夫的著作、偽經,以及其他有關猶太人之歷史、解經、詩歌和護教等。其後,《七十士譯本》為基督徒從猶太人手中接過來,成為教會的經典,相信這是有關《七十士譯本》最重大的事情。因此,它得到廣泛的流傳,比單單囿於猶太人圈子更具影響力。《七十士譯本》是大部分新約作者的聖經。他們引用聖經,不但大多從《七十士譯本》徵引,甚至他們的作品──特別是福音書(尤其路加福音),也蘊含著許多《七十士譯本》的語句。新約的神學詞彙,例如「律法」、「(公)義」、「憐憫」、「真理」、「贖罪」等等,都直接取自《七十士譯本》,故必須按照它們在《七十士譯本》中的用法來理解。此外,《七十士譯本》也成為早期教父們的聖經,並因而有助他們塑造了教會的教義,例如,在與亞流主義的爭論中,雙方都從《七十士譯本》那裏尋找支持的經文( proof texts )。最後,《七十士譯本》是初期教會宣教工作的有力工具;當教會需要把舊約聖經翻成其他語言時,許多時候都是從《七十士譯本》翻譯過來,而不是直接由希伯來原文譯出的。
III. 對基督教舊約正典的影響
基督教會(新教、羅馬天主教及希臘東正教)在決定舊約正典書卷的名稱、排列次序和數目等議題上,也深受《七十士譯本》的影響。一些熟悉的舊約書卷的名稱,特別是五經的書卷,都是源自《七十士譯本》的,而不是來自希伯來原文。同樣,基督教舊約聖經中各書卷的標準次序,多半是承襲自希臘文聖經,而非依照希伯來原文。雖然《七十士譯本》的抄本與教父和教會會議所定的正典書卷的排列次序甚少相同,但基本上希伯來文聖經的三重分法──律法書、先知書和聖書,已被希臘文聖經的四重分法所取代了。這個四重分法即律法書、歷史書、詩歌書和先知書,明顯是根據書卷的文學性質和年代先後來決定的。現代所印行不同版本的《七十士譯本》,除了有少許出入外,大體上是根據《梵蒂岡抄本》( Codex Vaticanus )的次序來排列舊約各書卷的。這個排列次序基本上已得到西方基督教所採納,儘管當中作了若干修改,例如:小先知書並沒有依照《七十士譯本》的次序給放在大先知書之前,而是放在其後。
舊約正典書卷的數目是一個更重要的課題。大多數《七十士譯本》的抄本和教父於教會會議中所定之舊約書卷的名單,都列出比希伯來文正典更多的書卷,另外還有一些正典書卷的補篇(例如以斯帖記的補篇)。這些額外的書卷便構成大部分後來所謂的「次經」( Apocrypha ),為耶柔米和宗教改革時期的領袖判定為較希伯來文正典次等的書卷。撇開次經的正典性不談,基督教教會內的各個傳統都必須珍惜《七十士譯本》,因它保存了那麼多在兩約間寫成的文獻,而這些文獻成了新約聖經部分背景的資料。
死海古卷:
1947年,在死海西北岸峽谷中的山洞由一牧羊人偶而發現。結果將希伯來文聖經的最古抄本向前推進一千年。其內容除了以斯帖記外,舊約聖經每本書都有遺跡。尤其以賽亞書六十六章幾乎完整無缺,解決了神學上的爭執。因有聖經學者認為以賽亞書作者有兩三人,尤其後半乃主前第一世紀才寫的作品。現在主前第二世紀的抄本已包含了全部的六十六章,兩個作者的說法,自然不攻自破。當然除了舊約聖經抄本外,還有其他的作品,對我們了解當時當地的歷史背景有很大的幫助。
次經(Apocrypha):
有十四卷,著作時間大約在主前200至100年之間。依內容可分五大類:史事,訓誨,小說,啟示,附篇。作者多無從考查。
七十士譯本把次經全部包括在內,可見翻釋的當時,猶太人並沒有刻意將其列為次要經典,而且可能初代基督徒很多人也把其視為正典。有歷史學家認為 Jammia 文士學院所以在主後 90 年要開會刪掉次經,也許就是為了要與使用七十士譯本的基督教劃清界線而決定的。基督教則直到第四世紀,教父耶柔米翻譯武加大譯本 (Vulgate) 時,雖也包括了次經,卻加註說明次經為教會的次要經典。但次經一直包括在基督教的聖經中直到宗教改革後,改革宗才採納初代教會時期猶太教的看法,否定次經為正典。但這項決定並沒有馬上成定論,乃是`一直到 1827 年 The English and Foreign Bible Society才決定把次經完全從聖經裏剔除。隨後美國聖經公會也跟進,從此改革宗的聖經就不再包括次經了。
羅馬天主教至今仍將次經列為正典,聖公會與路德宗說次經有靈感,但不比正典的權威,改革宗認為次經根本沒有靈感,也非正典。頂多祇能算是參考書。在此特別一提的,就是天主教中的一些神學觀,如煉獄,為死者禱告贖罪,施捨財物積功德可贖罪,崇拜聖人,禁食乃功德之行為…等等的說法,都是根據次經的教導來的。這大概是為什麼天主教到目前還保留次經,而宗教改革,連次經也必須改掉。當然次經搆不上正典最主要的原因是耶穌從來沒有引用過次經。
偽經 (Pseudepigrapha):
著於主前第二世紀至主後第一世紀間。大都以傳說為根據,加上一些幻想寫出的。故內容較為荒誕。有人說聖經正典是神的話,次經是人的話,偽經則是神話。天主教與希臘正教將一些偽經仍然納入正典,改革宗則一概否定。但猶大書中,第9 節提到天使長米迦勒,為摩西的屍首與魔鬼爭辯,這乃是記戴在偽經「摩西被提記」中的故事。而 14-15 節提到的以諾的預言,則是直接引用「以諾壹書」中字句。一般解經家的說法是,猶大祇不過是引用當時基督徒熟悉的故事來說明他的教導。
中文和合本聖經譯本:
1890 年,在上海召開的基督教宣教士大會,決定請英美和蘇格蘭的聖經公會合作翻譯中文聖經。1891 年全體譯員第一次聚會。1906 年先出版新約,但舊約花了 13 年,原先七位翻譯委員,最後祇有 Dr. C. Goodrich 一人活著親眼看到和合本聖經全書出版,時年1919。

(本文彙整搜集自基督宗教相關網站,感謝福音電台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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