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徒 24:15 '並且靠著神,盼望死人,無論善惡,都要復活,就是他們自己也有這個盼望'。試析論該節意義為何?

先來看原文按照字序的直譯:

ἐλπίδα ἔχων 我擁有盼望 εἰς τὸν θεόν '進入、對、為了、關於' 上帝,ἣν 關代,引導後子句代入  
καὶ αὐτοὶ οὗτοι 他們 προσδέχονται, 也很期待,
ἀνάστασιν 復活 μέλλειν ἔσεσθαι 將有
δικαίων 公義正直的 τε καὶ 且 ἀδίκων. 不公義正直的

我的理解為:到上帝那裏,我盼望、其他猶太人也很盼望:將來不論義人或不義之人,都會擁有的復活。若按照和合本的翻譯來理解,我認為應該是這樣的:

我因靠著神而有盼望:死人,無論善惡,都要復活,猶太人自己也有這個盼望。

這段經文,至少有三個層面的意義:

首先我們要注意:前後兩個 '盼望' 在原文使用不同字:第一個盼望 = hope、expect;第二個盼望 = accept、receive。顯然,第一個盼望所需要的信心比較大、程度較大;而第二個僅為 '接受'、'理解' 而已。言下之意就是說,關於復活,一般猶太人對之的確信,並沒有如同保羅堅固明白。這在之前我們有談過,撒都該人不信有復活、但法利賽人卻相信。而保羅屬法利賽人血統,或可這麼理解:以前的保羅,便早已相信復活了;如今保羅受主耶穌的召喚、為主作工,自然是更堅信並且明白復活之事了。

其次,若之後可以到神那裏、見到神、與神同在、得享永生、永遠喜樂幸福,那還會有誰不盼望復活呢?反過來說,若不能到神那裏,復活後只有嚴峻的審判與永死,那便沒有人想復活了,因為醒過來之後,只有一個去處:就是地獄。所以說保羅因著對神應許的恩賜,就是差派主耶穌對於全人的救贖,才能夠對復活有盼望。

第三,說起復活,再幫各位複習一下:死人雖都要復活,但卻分成兩梯次:第一梯次的復活,是在 '千年補習班' 開始之前 (啟 20:4~6);基督再來時,復活只發生在 '信主的人' 身上 (林前 15:23、帖前 4:16)。這次復活,是為得到永遠生命與天國的賞賜 (約 5:28~29、路 14:14),所以第一次的復活又稱為 '上好的復活' (啟 20:5~6)、或 '傑出的復活' (腓 3:11 原文直譯)。而第二次的復活,則是在千年補習班之後,發生在其餘死人身上 (啟 20:5);這一次的復活,起來的人就是直接受審、定罪,等在他們這些人後面的,就是 '永遠的死滅' (約 5:29、啟 20:12~15)!所以我才常常提醒各位:千萬不要錯過第一次的復活機會啊!一旦錯過,機會就不再了。若沒有復活的盼望,而只在今生有指望,那這種人,應該是最可憐的人了,還不如不要出生;因為他們根本不曉得他們接下來的日子會是什麼...

'若沒有死人復活的事,基督也就沒有復活了。若基督沒有復活,我們所傳的便是枉然,你們所信的也是枉然' ~ 哥林多前書 15:1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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