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言之,上位概念就是 「 從何處延伸而來的觀念 」:例如 「公課」 (公法上金錢給付) 可分為:租稅、規費、特別公課等三種;又,像是 「 法律權利義務主體 」 有自然人跟法人兩種,以上提到的 「法律權義主體 」 或 「公課」 就可稱為上位概念。公務員,因其行為褻瀆公務員之尊嚴與正當性,故稱為瀆職,所以 「其行為褻瀆公務員之尊嚴與正當性」 為貪污罪之上位概念

專利上位概念
在專利判斷新穎性的原則中有『上位』及『下位』兩種概念。一般說來,下位概念發明之公開,使上位發明不具新穎性。而上位概念發明之公開,原則上不影響下位概念發明之新穎性,但藉參酌當時之技術知識,而可由上位概念導出為概念表現的發明時,則喪失其新穎性。在這當中「上位概念」係指匯集同族或同類事項而總括之概念,或基於某種共同性質之總括複數事項之概念。以上位概念表現之發明,即為上位概念發明。而「下位概念」,係指非匯集同族或同類事項而總括之概念,或基於某種共同性質之總括複數事項之概念。以下位概念表現之發明,即為下位概念發明。
關於上位概念及下外概念的判斷,我們以下例說明:
例1:(下位概念發明之公開,使上位概念發明不具新穎性)已公開的某產品係”用銅製成的”會使”用金屬製成的同一產品”之專利喪失新穎性。
例2:(上位概念發明之公開,原則上不影響下位概念發明之新穎性)已公開的產品係”用金屬做成的”,並不能使”用銅製成的同一產品”之專利申請喪失新穎性。又如”鹵素”之公開,並不使用該系列中之”氯”喪失新穎性。
另外,在下列這些情況下,也會使一個發明喪失其新穎性:
A. 申請前已見於刊物或已公開使用。
B. 有相同之發明或新型申請在先,並經核准專利。
C. 申請前已陳列於展覽會。

所謂派生原則,係指由基本原則概念所衍生出之下位概念群,該等下位概念群符合上位概念之特質。
舉例而言,刑法上之罪刑法定原則,係指行為之處罰,以行為時之法律有明文規定者為限。我們可以看到的是,罪刑法定原則由以下數個關鍵特徵組成,而這些關鍵特徵可以衍生四個派生原則:
1. 「行為時」:由 「行為時」,可以衍生出 「禁止溯及既往原則」 之派生原則。
2. 「法律」:由 「法律」 這個特徵,可衍生出 「禁止習慣法原則」 之派生原則。
3. 「明文」中的 「明」:可衍生出 「明確性原則」,也就是 「禁止不定期刑原則」。
4. 「明文」 中的 「文」:這個 「文」 可衍生出 「禁止類推適用原則」。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repentor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