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德勒 (Alfred Adler,1870~1937) 是著名的精神分析學者,也是個別心理學的創始者。阿德勒曾與佛洛依德合作過10年,後來因為對佛洛依德的泛性論不能茍同而拆夥,繼而發展自己的人格理論。阿德勒的學說以「自卑感」與「創造性自我」為中心,並強調「社會意識」。

壹、前言

阿德勒認為每個人在幼兒時期,就漸漸形成一種生活模式,根據此生活模式而形成生活的主觀目標,但每個人的生活模式不同,因此每一個人的主觀目標不完全相同,研究心理過程以每個人的特殊心理經驗為對象,故阿德勒的心理學被稱為「個體心理學」。

貳、生平事略

阿德勒1870年生於維也納,父親為猶太商人,六個兄弟中他排行第二。從小因患脊柱症而身體羸弱、行動笨拙,喉部也常因哭叫而感窒息。三歲時,睡在身旁的弟弟去世,加上他幼年有兩次被車撞的經驗,使他十分畏懼死亡。五歲時,得了肺炎,痊癒後決定當醫生。

1895年進入維也那大學取得醫學博士學位,初為眼科醫師,他特別注意身體器官的自卑,認為它是驅使個人採取行動的真正動力。
1902年因為讀了佛洛依德夢的解析而深受感動,遂參加佛洛依德所主持的研討會,曾在精神分析學會居重要地位。後來因戀母情結學說上的意見與佛洛依德衝突,便於1911年離開佛洛依德。之後組自由精神分析學家聯誼會,開使走向個體心理學之路。
1912年阿德勒發表論文「神經質性格」,推出自己的學說和主要概念,奠定個體心理學派的基礎。第一次世界大戰期間,阿德勒擔任奧國軍隊軍醫,戰後對兒童輔導產生興趣。
1919年他建立「學校心理衛生中心」,是維也那學校制度中第一所輔導診療中心,從事問題兒童及其家人、學校教師的諮商工作,它相當於現在的諮商中心,由醫師和教師共同參與。
1924年在維也那召開第一屆個體心理學大會,自此以後幾乎每年一次。
1926年將個體心理學介紹到美國,1927年出版「個體心理學的理論與實際」,可以說是阿德勒人格學說的概觀。
1931年在維也那創辦第一個個體心理學實驗學校。
1935年定居美國,並開業為精神科醫師。
1937年受聘赴歐洲講學,由於過度勞累,心臟病突發逝於蘇格蘭亞伯丁市的街道上。

參、理論基礎

一、性格
阿德勒將性格(character)定義為:一個人嘗試去適應他所居住的環境,因而顯現出來的特殊作風。性格特點是一個人的整體人格(personality)在獲取認同及意義時,所使用的工具和計策,其在人格中的存在就等於是生活「技巧」。性格特點並非遺傳,他們好比是一種生存模式,使人能夠不經過有意識的思考而過活,而在任何情況下表現其人格。

阿德勒認為,凸顯於人格中的任何一個性格特點,一定切合每個自幼即開始成形的心理發展方向,它可能是一條直線,也可能轉折及改道;若是第一種情形,小孩就會沿著直線努力去了解他的目標,並發展進取、勇敢的性格,性格發展的開端通常都有積極、前衝的特點。

若是第二種情形,我們就會看到完全不同的小孩,他知道有反對者存在,所以要小心,此時他會嘗試改道,不直接接近,而是利用機巧,以達到被認同及獲得一時權力的目標,他的心理發展與此改道的偏離程度有關,他是否因此變得過份小心、是否配合或逃避生活的需求,全視上述因素而定。兩個人行為表現雖不同,目標卻可能是一樣的。也就是說,小孩和環境中的任何互動,都會反映在他的人格中;因為小孩通常沒辦法對外界的影響表示任何批評,所以周圍的大人既不了解他們、也無法幫助他們,再加上他自身對障礙的反應,就構成他的人格。

阿德勒對人類的分法有兩種:分為樂觀主義者與悲觀主義者、或攻擊者與防衛者。他認為樂觀主義者的性格發展大多是直接式,而悲觀主義者則相反,是由兒時經驗及印象而得到自卑情結的,同時,他認為睡眠也是衡量個人發展的絕佳標準,因為一個人如果睡不安穩,顯然是害怕危險的發生,這種連人生自然現象(睡眠)都抱著敵視態度的人,明顯就是悲觀主義者。另外,他認為攻擊者因為不受社會的贊同,往往會轉成防衛者,這兩種類型都有缺點,如攻擊者兇暴、殘酷,防衛者好批評、猜忌。

阿德勒對性格有特別的看法,大致分為激進性格(攻擊性性格)、非激進性格(非攻擊性性格)及其他三類;一般說來,當一個人追求權力及優越的目標,以公開與他人為敵的方式呈現,連對方都可直接感受他的敵意時,就屬於激進性格;相對於激進性格,非激進性格以自人群中撤退的方式,來操縱關心他的人,這種表面上不傷害別人的形式,其實同樣隱藏著對人的敵意。以下大致說明這些性格。

(一)激進性格: 
1.虛榮(Vanity)
2.嫉妒(Jealousy)
3.羨慕(Envy) 
4.貪吝(Avarice)
5.恨(Hate)
6.犯罪性疏忽

(二)非激進性格: 
1.孤僻(Seclusiveness)
2.焦慮不安(Anxiety)
3.懦弱(Faint-heartedness)
4.粗野不馴(Untamed Instincts)

(三)其他:
1.愉快(cheerfulness)
2.思辨力的匱乏(deficient in thought processes and ways of expression)
3.學生式的不成熟(schoolboy immaturity)
4.腐懦及原則至上者(pennants and men of principle)
5.順服(submissiveness)
6.專橫霸道(imperiousness)
7.霉運不斷(hard luck)
8.篤信宗教(religiosity)

二、生活的意義
阿德勒認為,生活的意義在於奉獻、對別人發生興趣、以及互助合作,如果他不能體認人類的重要性是依他們對別人生活所作的貢獻而定,那麼他就很容易孕育出錯誤的意義。在生命開始的第五年未了之際,兒童已發展出一套獨特而固定的生活模式,這就是他處理問題與事物的模式,即使這模式錯得一塌糊塗,會不斷帶來不幸與痛苦,他們也不會輕易放棄,除非由受過訓練的專家來幫助發現最初的錯誤,並從旁建議一種較為合適的意義。以下是三種容易使人賦與錯誤意義的情形:

(一)器官缺陷的兒童:大多數器官或內分泌腺有缺陷的兒童,常因為別人無法了解他們的困難,使他們變得只對自己有興趣,而成為失敗者,但是有些人卻能夠奮力克服身體及外在環境的限制,而對我們的文化有傑出貢獻,所以,光看肉體是無法判斷其心靈發展將會變好或變壞。

(二)被驕縱的兒童:他們多會期待別人把他的願望當法律,他不必努力就會成為天之驕子,所以當他進入一個眾人不是以他為中心的情境,且別人也不是以體貼他的感覺為目的時,他就會覺得世界虧待了他;當他們長大後,如果別人不再對他們諂媚或順服,他們往往覺得社會對他們充滿敵意,而想要施與報復,此時如果施與處罰,只會更加強他們別人都反對我的信念。

(三)被忽視的兒童:他們從不知愛與信任感為何物,只因社會曾對他冷漠,他就誤以為它永遠是冷漠的,所以他不但懷疑別人,也不能信任自己,當他面臨生活問題時,他總會高估其中的困難,而低估自己應付困難的能力及旁人的善意與幫助,他們多數會成為失敗者,其中大多數出身為孤兒或私生子。

三、自卑感與優越感
每個人都有不同程度的自卑感,而優越感即是自卑感的補償。一個健康、正常的人,當他的努力在某方面受到阻撓時,他就能在另一方面找到新門路,爭取優越感,例如人類是所有動物中最弱小的,所以人類需要比其他生物更多的團結與合作。但是有些人卻訂了錯誤的目標,使用錯誤的方法來追求優越感,將他們的努力轉向生活中無用的一面,真正的問題卻被遮掩起來或摒除不談,例如缺乏勇氣的人,因為不覺得自己強壯,所以他們總是逃避困難,透過避免戰鬥,他們得到一種比本身更強壯與聰明的感覺,這種優越感是他們用來逃避自卑感的方法。人類追求優越感是永遠不會停止的,因為我們永遠不會滿足於自己的成就而止步不前,這正是我們對文化的貢獻。

四、生活方式
每個人在不同的情境底下會發展出不同的生活方式,當他處在一個有利的情境底下,我們便很難了解他的生活方式,當他遭遇困難時,我們便很容易看清他的生活方式;有時我們只需和他談話並使他回答問題,就能夠預知他的未來。要改變一個人的生活方式必須減少他的自卑感,實際上我們也不願意完全根除自卑感,因為它是建構某些事物的基礎,所以我們要做的是改變他的目標。早期回憶是了解生活方式方法之一,除此之外,我們還可藉由家中排行來了解。

五、社會興趣
指個體覺知到自己是人類社會的一份子,以及個體在處理社會事務時的態度,包括:為人類追求更美好的未來。隨著社會興趣的培養,自卑與疏離感會漸漸消失。人們由共同參與活動與互相尊重而表達出社會興趣,此時他們是往生命的光明面發展,而未具社會興趣的人會變得沮喪,生活在黑暗面。

六、出生別與手足關係
在同一個家庭長大的孩子,雖然同樣受家庭星座(family constellation)的影響,但每個人的心理狀態卻因出生別而有不同。以下是四種心理位置:

(一)優勢的長子女:每個長子都曾經歷一段獨生子唯我獨尊的時光,通常會受到大量的關懷與寵愛,直到第二個孩子出生。他們通常喜歡搬弄權勢,並過份誇張規則和紀律的重要性,但也可能發展出喜歡幫助人、保護人的性格,或具有善於組織的才能。

(二)壓力下的次子女或中間排行:因為他一出生便須與另一個孩子分享父母的關懷,所以他比長子易於與人合作。次子總是不甘屈居人後,他努力奮鬥想超越別人,好像時時刻刻在參加比賽,他通常都比長子有才能,且更成功。

(三)極力超越的么兒女:父母對么兒總是特別細心對待,因為他們既年幼又弱小,需要別人的幫助,但他們並不喜歡當最小的孩子,因為最小的孩子不值得信賴,沒有信心,所以他想証明他樣樣都能做,因此他特別重視權力的追求,他往往會成為家中最能幹的人。但是有些么兒被塑造成最年幼的超速者,一直想打敗所有的人,所以他要在具有競爭的環境中才過得愉快,他只有犧牲別人才能維持精神上的平衡;另一種么兒就像碰到障礙的馬拉松選手,當他碰到困難時,他會從旁繞過,當他們喪失勇氣後變成徹底的懦夫,所以他們常處在自卑的壓迫感中,為終生難與生命妥協而苦。

(四)備受保護的獨子女:由於父母將希望全擺在唯一的孩子身上,所以有時他會變得依賴,由於他常是眾人注目的焦點,所以他很容易覺得自己真得大有價值,當他不再成為眾人注意的焦點時,他的人生態度便很容易發生錯誤。獨子的父母通常會特別謹慎,對孩子不免表現出過度的擔心,使孩子容易把世界想成充滿敵意的地方,所以他對每一項需要獨立自主的工作都感到困難。

另外,女孩間長大的男孩也很值得探討:如果他是長子,會有被很厲害的女性對手緊跟不放的感覺,如果他是么兒,很可能會成為玩物,如果他正好排行中間,他會腹背受敵,一般來說,他們都不太討人喜歡;但他也可能強烈反抗這種氣氛,時時防衛自己,免得受女性的駕馭,他覺得他必須顯現自己的不凡與優越,所以他常顯得緊張,他會往極端方向發展,不是非常強壯就是非常軟弱。同樣的,在男孩間長大的女孩也是一樣,不是非常男性化就是非常女性化,她會常覺得無安全感與孤立無助。

~ 節錄自 台灣醫療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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