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可福音 7:24~30 = 太 15:21~28

24 耶穌從那裡起身,往推羅、西頓的境內去,進了一家,不願意人知道,卻隱藏不住。
25 當下,有一個婦人,他的小女兒被污鬼附著,聽見耶穌的事,就來俯伏在他腳前。
26 這婦人是希利尼人,屬敘利腓尼基族。他求耶穌趕出那鬼離開他的女兒。
27 耶穌對他說:讓兒女們先吃飽,不好拿兒女的餅丟給狗吃。
28 婦人回答說:主啊,不錯;但是狗在桌子底下也吃孩子們的碎渣兒。
29 耶穌對他說:因這句話,你回去吧;鬼已經離開你的女兒了。
30 他就回家去,見小孩子躺在床上,鬼已經出去了。

馬太福音 7:31~37 = 太  15:29~31

31 耶穌又離了推羅的境界,經過西頓,就從低加波利境內來到加利利海。
32 有人帶著一個耳聾舌結的人來見耶穌,求他按手在他身上。
33 耶穌領他離開眾人,到一邊去,就用指頭探他的耳朵,吐唾沫抹他的舌頭,
34 望天歎息,對他說:以法大!就是說:開了吧!
35 他的耳朵就開了,舌結也解了,說話也清楚了。
36 耶穌囑咐他們不要告訴人;但他越發囑咐,他們越發傳揚開了。
37 眾人分外希奇,說:他所做的事都好,他連聾子也叫他們聽見,啞巴也叫他們說話。

比較

1.~7. ah, details~ XD 謝謝馬可弟兄,對我們外邦人來說,這麼描寫,真的是清楚生動多了。

從這兩則事件中可以發現一個有趣的對比:前一事件中,媽媽只求主耶穌救她的女兒、並沒有要求主耶穌做些什麼,只消主一句話、一個首肯、一個默示,也就夠了,結果也正是如此,主對婦人說,就單憑著她一句充滿信心的話,請求也必成全了;反觀後一則事件,主對前來求治病的人,則多了好幾個前置動作:先加以 '區隔'、再用指頭探他的耳朵、用口水抹他的舌頭 (濟公好像學會這招了ㄏㄏ),這人的病才得醫治。我在想,主為何要多那麼多動作呢?是因為這人的病比較難醫治嗎?不,是因為主知道這人的信心,沒有婦人那麼大,他可能比較需要一些 '儀式' 的動作、使整件事看起來更為 '具體' 些、才會相信,原來神真的有在 '關照' 他的病情;若是只憑一句話、一個首肯、或一個默示,他或許會覺得好像還 '少了什麼' 似的、好像還 '不夠慎重'。或許主知道他這個 '結',所以才故意配合他的需求,而有這些儀式性的動作出現。這令我想起保羅於 哥林多前書 9:19~23 所說的 '我雖是自由的,無人轄管;然而我甘心作了眾人的僕人,為要多得人。向猶太人,我就作猶太人,為要得猶太人;向律法以下的人,我雖不在律法以下,還是作律法以下的人,為要得律法以下的人。向沒有律法的人,我就作沒有律法的人,為要得沒有律法的人;其實我在神面前,不是沒有律法;在基督面前,正在律法之下。向軟弱的人,我就作軟弱的人,為要得軟弱的人。向什麼樣的人,我就作什麼樣的人。無論如何,總要救些人。凡我所行的,都是為福音的緣故,為要與人同得這福音的好處'。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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