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睡了五年不動 可惡 
檢察首長何故包庇 可疑
   
檢察官、法官積案太多,嚴重傷害當事人的權益,而屏東地檢署檢察官何克昌因積案太多,其中有四十五案超過半年沒有開庭,最可惡的有一案「睡」了五年都沒有動,遭黃檢察總長移送監察院調查,監委認為他已違反「檢察官守則」及「公務員服務法」嚴重怠忽職守,全數無異通過彈劾移送公懲會議處!
監委查出,九十七年間,何大檢察官過半年沒有任何偵查動作的高達四十五件,超過六個以上一年以下者也高達三十三件,超越一年者高達十二件,最惡劣的是有一案長睡五年以上!他雖然被記過一次,但甩都不甩,依然皮皮!
何檢這種不負責的行為是其個人的行為不當,當他的長官主任檢察官蔡榮龍,不但不加督促反而力挺包庇,硬拗說:「何檢講究辦案品質,才延誤案件進展,同仁對他沒有負面評價。」言下之意其他認真負責的檢察官做死活該?!(政風新聞電子報「貪官別看」「檢察官治國」系列報導之「花酒與性」篇, 2009, 12, 15)
 
生活糜爛 夜路走多終遇鬼 
貪贓枉法 花酒可待成追憶

最近司法圈還可真熱鬧!不但有士林地檢署前檢察官曾勁元第二度遭公懲會議決定記過二次,另外還有雲林地檢署前檢察官蕭敦仁,八十七年間在偵辦雲林縣林內鄉農會賄選案時,不但前往「金錢豹」大酒店大喝花酒,還收賄二十萬!最高法院判他有期徒刑七年二月定讞,即將發監吃免錢飯。本新聞在「二OO七年四月號」「長官的包庇縱容 是禍是福?王朝震走不歸路 孰令致之?」一文中,撰文痛批高雄第檢署前檢察官王朝震,因與張姓大毒梟前往「金花都」大舞廳喝花酒一案,在其長官「包庇、縱容」之下,「僅」被停職一年。九十三年復職後,改派南投地檢署,他變本加厲,在外交往複雜,薪水不夠用負債累累,他竟於九十三年十月至九十四年三月間,他偵辦「忠財」營造公司虛報人頭逃漏稅案時,向前立委方醫良索賄十八萬元,將其逃漏稅的兒子方德福不起訴處分。
王朝震更無法無天,發公文為其友人顏春霖給國道警八隊,撤銷超速紅單三千元。台南地檢署檢察官吳文政將他羈押三個月,認為他私生活糜爛,貪贓枉法。惡性匪淺,建請從重量處有期徒刑十三年,禠奪公權十年。他移審台南地院後,法官裁定四十萬元交保,同案前立委方醫良也依行賄罪起訴。
如果王朝震、秦德進及劉昀三位檢察官,在高雄介入大毒梟「黑吃黑」火拼及喝花酒案時,其長官不包庇的話,他也不會再涉及這件貪污案了!造化弄人,莫此為甚!
檢察官雖然對王朝震求處十三年重刑,但可別小看他在司法界的人脈?!台南地方法院竟然判他收賄罪証不足,宣判無罪!「僅」對違法銷單部份判刑二年七個月,企圖放他一條生路?!
檢察官不服上訴,纏訟到九十八年十二月九日,台南高分院更一審合議庭判決,法官認定王朝震是涉「未違背職務的收賄罪」,並非檢察官起訴的「違背職務收賄罪」!收賄部分改判有期徒刑七年,並追繳十五萬元賄款;違法銷單圖利部分,判有期徒刑二年,減刑為一年,兩罪合併執行七年六月。
如最高法院認同更一審的判決,不久王檢就會進苦窯找他的學長蕭敦仁好好的研究、切磋、切磋如何喝花酒的學問了!今年十月七日,最高法院判決王檢七年六月定讞將他送進大牢。
前事不忘,後事之師!這些檢察首長真的那麼健忘嗎?!(政風新聞電子報 2010, 11, 26)

4 司法官停職 3 人送彈劾  
記者項程鎮、楊國文、何瑞玲/台北報導
三名高院法官、一名板院檢察官涉嫌收賄被收押,昨天餘波盪漾,司法院、法務部昨均表示,高等法院與板橋地檢署已開會將四名涉案司法官停職,司法院還將三名涉貪法官送監察院彈劾。
司院昨天召開人事審議委員會時,高院院長黃水通在會中為三位法官涉貪一事道歉,黃表示:「願意負起該負責任」,但司法院否認黃已遞辭呈。
受到這件風紀案的影響,昨天司法院人審會封殺高院法官藍文祥調升最高法院法官的人事案,理由是他曾參加高爾夫球隊,球隊有商界人士參與,多數人審委員認為球隊如有非法界人士加入,可能產生社會關係複雜等疑慮。
另外,廿位檢察官轉任法官的人事案,除一人被擋下外,其餘全數過關;至於二審升任最高法院佔實缺的六位法官,全數通過,另外八位二審調最高法院辦事法官,除了藍文祥外,也都如願升任。高等法院昨下午召開自律委員會,會中砲聲隆隆,指責涉收賄的陳榮和、李春地、蔡光治三名法官是「害群之馬」,破壞司法、高院形象;至於林明俊,也是高院九位自律委員會委員之一,昨以 「自請迴避」 接受調查為由,請辭委員。(自由時報 2010, 7,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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