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可福音 15:1~15 = 太 27:1~2 + 11~26

1 一到早晨,祭司長和長老、文士、全公會的人大家商議,就把耶穌捆綁,解去交給彼拉多。
2 彼拉多問他說:你是猶太人的王嗎?耶穌回答說:你說的是。
3 祭司長告他許多的事。
4 彼拉多又問他說:你看,他們告你這麼多的事,你什麼都不回答嗎?
5 耶穌仍不回答,以致彼拉多覺得希奇。
6 每逢這節期,巡撫照眾人所求的,釋放一個囚犯給他們。
7 有一個人名叫巴拉巴,和作亂的人一同捆綁。他們作亂的時候,曾殺過人
8 眾人上去求巡撫,照常例給他們辦。
9 彼拉多說:你們要我釋放猶太人的王給你們嗎?
10 他原曉得,祭司長是因為嫉妒才把耶穌解了來
11 只是祭司長挑唆眾人,寧可釋放巴拉巴給他們。
12 彼拉多又說:那麼樣,你們所稱為猶太人的王,我怎麼辦他呢?
13 他們又喊著說:把他釘十字架!
14 彼拉多說:為什麼呢?他做了什麼惡事呢?他們便極力的喊著說:把他釘十字架!
15 彼拉多要叫眾人喜悅,就釋放巴拉巴給他們,將耶穌鞭打了,交給人釘十字架。

比較

1. 馬太在此只說該名囚犯是 '出名' 的,但並未說明是因何事而有名。

2. 馬可這裡說得更清楚,直接把彼拉多內心的想法呈現出來。至於馬可又怎麼知道彼拉多在想什麼呢?最直接的推想是:彼拉多在當時事件發生前後,已大概知道這件事了,畢竟鬧得很大,加上正逢大赦的節期,彼拉多對此曾向猶太群眾表態過;或者,當下他的表情就寫在臉上,對這個不公的公決,甚感為難;最後,當然,各位別忘了使徒們背後的 '老大' 是誰,他們若憑著聖靈的感動而撰寫,豈有他們不能知曉的事情呢?

3. 這就是彼拉多的不對囉!討好眾人而放縱錯判,是執法者的大忌;一個執法者,應該懂得 '認事用法' 的道理,認事是認定事實,用法是適用法律,其順序是先依證據判斷認定事實,再依據法律作適當的裁判。明知錯放了一個歹徒就不說了,竟還為了取悅民眾、刻意加害無辜?!所以囉,法官這工作,從某個層面上說,真的只有神自己才能勝任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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