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將下列內容填入郵局制式存函後列印寄出。對於過分罔顧他人權益的王八蛋或神經病,我選擇用比較不客氣的措辭,請見諒。覺得不禮貌請自行修改語氣:

XXX 與 YYY:
XXX,你的東西擺放在我家中,經多次通知故意怠為處理,已造成我生活上的不便。你要在中華民國106年11月5日24:00前搬完,如果你屆時不搬完、不回應、或刻意拖延,不在約定搬運物品時間之前抵達指定地點清運,我將直接依照民法第172、173條第一項處理,其間所產生的費用、甚至造成我其他的損害,將依民法第176條第一項一併向你索賠。

搬你長子 YYY 的物品,同上聲明。再次警告你:逾時不候。

(你的簽章)

寫給那人的律師:

ZZZ 律師鈞鑒:

獲悉 台端為本人前妻 XXX (下稱 "台端委託人") 關於本案子女監護權訴訟之訴訟代理人。於協議離婚後,台端委託人與其長子尚有個人物品堆置於本人住所,經多次以電話、簡訊通知取回,台端委託人均未回應、亦未主動處理,造成本人極大困擾。煩請 台端知會 台端委託人於中華民國106年11月5日24:00前將其相關所有物品全部搬離。

不勝感荷。未果,本人只能依法為後續自助之權宜。謹此告知。

(你的簽章) 敬上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repentor 的頭像
    repentor

    關於愛,我是個小學生。

    repentor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