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元智能理論是由美國哈佛大學教育研究院心理發展學家加德納於1983年提出。加德納從研究腦部受創傷的病人發覺到他們在學習能力上的差異,從而提出本理論。儘管加德納將智能稟賦劃分得如此之細,但他強調自己的理論不應被用於限定人們為某一項智力類型,每個人都擁有獨特的一套智力組合體系。從這個意義上說,多元智能理論實際上是複合智能理論。

多元智能理論在二十世紀90年代在東南亞快速冒起。起初在台灣興起,繼而香港教育部門積極參考有關理論,並在多家幼稚園和小學的一年級推廣多元智能教育。至今華人地區已有教育組織及教育工作者以多元智能理論為核心,為幼稚園、小學、中學和大學等學齡階段之學生、教師和家長,提供測驗評量、課程營隊、教育輔導、教師培訓等教育解決方案。

雖台灣現今積極以多元智力為教育基礎實行於各教育階段,但仍未見到顯著成效。雖然推動十二年國教,鼓勵學生多參與競賽與從事服務學習,升學制度仍局限於傳統學科,因此在學習過程中無法對多元領域有深入探索,僅止於學校安排的少量課程。所謂多元,應為社會組成中存在多元的人才,而非企圖將個人培養出多元能力。

傳統上,學校一直只強調學生在邏輯數學和語文(主要是讀和寫)兩方面的發展。傳統IQ智力測驗也僅涵蓋邏輯數學、語文、和空間智能。但這並不是人類智能的全部。不同的人會有不同的智能組合,例如:建築師及雕塑家的空間感(空間智能)比較強、運動員和芭蕾舞踏員的肢體能力(肢體動覺智能)較強、公關的人際智能較強、作家的內省智能較強等。

根據加德納的理論,學校在發展學生各方面智能的同時,必須留意每一個學生都擁有某些方面的智能特別突出;而當學生未能在其他方面追上進度時,要引導學生運用其強項學習,而不是讓學生因此受到責罰。

語文(Verbal/Linguistic)
數理邏輯(Logical/Mathematical)
空間(Visual/Spatial)
肢體動覺(Bodily/Kinesthetic)
音樂(Musical/Rhythmic)
人際(Inter-personal/Social)
內省 (Intra-personal/Introspective)
自然(Naturalist,加德納在1999年補充)

該從哪裡著手?
過去的多元智能發展主要集中在幼兒園,因為教育專家及官員認為,培養學生的多元智能發展應該由小做起,並慢慢推廣至其他層面。然而,廣義來說,多元智能理論的框架不單能在小學及幼稚園的層面推廣,在中學、大學、甚至研究院或在職培訓也是合適。在華人地區已有教育組織陸續將多元智能理論推廣及實踐於幼稚園、小學、中學、大學、研究院/所、企業等層面。近年不少國際MBA的課程都加入了創意思維的課程,以加強學生在新時代的適應力和創意方面的開發。這正正就是加德納所提出的多元智能的其中一個範疇。

由於多元智能理論有助老師從學生的智能分布去更瞭解學生,中小學通常將理論用於兩方面:

可以利用多元智能理論來發掘資優學生,並進而為他們提供合適的發展機會,使他們茁壯成長;
可以利用多元智能理論來扶助有問題的學生,並採取對他們更合適的方法去學習。香港現時有幾家中學,容許部份語文能力較低的學生利用錄像來交功課。
然而,每個孩子都有獨特的天賦,每一位學生都需要伯樂。於華人地區之教育組織及教育工作者應用多元智能理論,應擴及各層面的學校老師和教授及學生家長,運用實務且生活化的多元智能觀念來了解每一位學生,透過陪伴、觀察、多元智能測驗評量及經設計的智能課程活動等方式,發現每一位學生的優勢智能和天賦,繼而運用多元智能教學法因材施教,鍛鍊並提升每一位學生的多元智能表現,輔導學生根據自己的優勢智能有效學習、探索生涯發展方向(例如科系及職業),據以實踐西方之多元智能理論及東方因材施教之教育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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